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 不断开创政府公报工作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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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9-02-05 14:43

  ·继往开来——纪念山东政报创刊60周年·

  按:2009年7月15日是山东省人民政府公报——《山东政报》创刊60周年纪念日。经省政府同意,本着“务实、节俭”的原则,《山东政报》将组织开展创刊60周年系列纪念活动。作为纪念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从本期开始,《山东政报》开辟“继往开来——纪念山东政报创刊60周年”专栏,刊登《山东政报》创刊60年来的重要史料、纪念文章等,全面回顾和展示《山东政报》60年的历史和发展历程。欢迎踊跃供稿。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
不断开创政府公报工作新局面

山东省政府秘书长、办公厅主任 张万青
 

  2009年适逢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60周年,同时也是《山东政报》创刊60周年。自1949年7月15日创刊以来,《山东政报》伴随并见证了共和国60年曲折而又辉煌的历程。60年来,在历届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山东政报》秉持“发布政令、公开政务、指导工作、服务社会”的办刊宗旨,为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特别是自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完善和国家政治文明的不断进步,《山东政报》在忠实履行公报职能,推进政务公开,促进阳光政府、效率政府、法治政府建设等方面发挥了更加突出的作用。

  一、《山东政报》创刊60年回顾

  山东省人民政府成立于1945年8月,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建立的第一个省级人民政权。《山东政报》是全国最早创刊的省级人民政府公报之一。1949年7月15日,山东省人民政府作出《关于出版〈山东政报〉的决定》,决定出版并明确了《山东政报》的性质和职能作用。《决定》指出,“山东政报为山东省人民政府的机关刊物,为公报性质的综合性期刊”,“是有系统的汇集登载本府所颁布的各项重要政策、法令、条例、决定和命令等文件供给各级政府,并作为各级政府及本府各工作部门,贯彻政策,进行工作的依据”。

  1953年,《山东政报》改称《山东行政公报》,规定“凡经刊出之文件,各级政府及省直属部门即应视作正式公文,遵照办理”。1959年,改称《山东省人民委员会公报》。文革期间停刊。1980年经省长办公会议决定,恢复出版并改名为《山东省人民政府公报》,公报刊载的是内部文件,不对外发行。1981至1986年间再次停刊。

  1987年10月,报经国家新闻出版署批准,《山东政报》正式复刊。2000年10月,省政府发文重申《山东政报》行使山东省政府公报职能。2001年《山东政报》改为半月刊,并按照国际标准改版为A4开本。2002年2月,省政府决定,“停止向各市县和省直各单位印送纸制公文”,省政府需要向社会公布的规范性公文,“由《山东政报》作为标准文本向社会发布”。2002年4月,根据工作需要,经省编委批准,省政府办公厅正式设立《山东政报》编辑室。

  2003年10月,根据政务公开和建设“阳光政府”的需要,省政府决定面向全省各市、县(区、市)、乡镇(街道办)政府,各村(居)民委员会免费赠阅《山东政报》。自此,《山东政报》的覆盖面和影响力有了一个质的飞跃。2004年赠阅范围扩大到各市行政服务大厅、机场、车站、码头等公共场所。2005年再次扩大赠阅范围,向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部分规模以上企业免费赠阅。2006年《山东政报》摆上了山东航空公司每天的客运航班。从2006年开始,《山东政报》在出版同时全文链接在山东省政府的门户网站上,供读者免费查阅、下载打印。2007年,全省县级以上公立医院、图书馆、档案馆、博物馆、长途汽车客运站、铁路客运站、客运码头、行政服务大厅、星级宾馆饭店、新华书店、大型商场、大型连锁超市;武警驻山东各部队;省内各高等院校;济南铁路局管辖的63对客运列车也列入了《山东政报》的赠阅范围。 

  截至目前,《山东政报》期赠阅量已经达到14万份,《山东政报》网络版年点击率达到百万人次。随着《山东政报》覆盖面的逐年提高,大大增强了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使全省城市乡村、社会各个阶层都能平等享受到政府的政策服务,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二、正确把握新形势下政府公报的性质、地位和作用

  随着我国社会发展和政治文明的不断进步,现代意义的政府公报被赋予了更丰富和更规范的内涵,即“由行政机关编印的专门登载法律、法规、规章、决定、命令、条约、协定或其他官方文件的政府出版物”。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政府公报作为同级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的法定首要载体,是同级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标准文本,是其行政区域内各级政府依法行政的文本依据。 

  (一)政府公报是政府的施政工具。政府公报的基本职能是发布政令、公开政务。应主动公开而未经法定载体公布的政策、政令没有法律效力,不得实施,公民法人可以不遵从,是法治社会的基本规则。通过政府公报系统、准确、完整地公开发布政府制定的各项政策文件,是确保政令畅通和依法施政的需要,是建立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需要,也是经济国际化和全球一体化新形势下政府工作的必然选择。 

  (二)政府公报是政府信息公开的首要载体。2008年5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行政机关应当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山东政报》作为省政府公报,是省政府信息公开的首要载体。通过《山东政报》公开发布省政府规章、省政府文件、省政府办公厅文件、省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省政府大事记等省政府应主动公开的重要信息,以免费赠阅和按“方便获得”原则自愿订阅《山东政报》方式,让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方便、快捷地获取省政府信息,对于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等民主权利,增强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提高各级政府的行政效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三)政府公报所登载规范性文件是标准文本。所谓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标准文本,是指可供各级行政机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遵照执行的文本,是甄别其他非标准文本正确与否的凭据。2000年7月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定,“地方政府规章签署公布后,及时在本级人民政府公报和在本行政区域范围内发行的报纸上刊登,在地方人民政府公报上刊登的规章文本为标准文本”。 2005年5月正式施行的《山东省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备案规定》要求,“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应当通过政府公报、报刊、政府网站等媒体向社会公布”,重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在政府公报上刊登的文本为标准文本”。

  (四)定期出版政府公报是政府应尽的法定义务。《中国加入世贸组织议定书》规定,中国“政府应设立或指定一官方刊物,用于公布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措施,并定期出版该刊物,使个人和企业可容易获得该刊物各期”。这是我国政府对世贸成员国的庄重承诺。按照国际惯例,政府公报是一种制度性公共物品,各级政府是其唯一的法定提供者;定期出版并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便于获取各期政府公报,是政府所承担的、且必须履行的一项法定义务。

  三、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扎实做好政府公报工作

  当今社会已进入信息时代。实现政府信息公开,有利于推进社会主义民主、完善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是坚持以人为本、推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必要前提。《山东政报》要切实履行好省政府信息公开首要载体的责任,积极为服务经济文化强省建设,实现富民强省新跨越作出新贡献。

  (一)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忠实履行政府公报职能。要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山东经济文化强省建设、实现富民强省新跨越的总体部署,更好地发挥政府公报的职能作用,切实履行好省政府信息公开首要载体的职责。始终秉持“发布政令、公开政务、指导工作、服务社会”的宗旨,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及时、准确、系统、全面地发布、公开省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使党和政府的决策部署、政策措施得到迅速传达、贯彻、落实,努力实现“凡是应该公开的、能够公开的一律公开”的目标,发挥政府信息对全省人民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二)勇于开拓创新,不断提高办刊质量和水平。要紧跟时代步伐,切实解放思想,勇于开拓创新,不断提高办刊质量和水平,各项工作再上新的台阶。一是联系实际,扎实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在认真学习、深入调研的基础上,重点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对照检查政报编辑、出版过程中存在的不足,边学边改,边查边改,务求实效。二是进一步规范发布、公开文件的范围。除省政府、办公厅文件外,重点规范经省政府同意由部门制发的文件和部门自行制发的规范性文件的发布工作。三是进一步提高政报的时效性。以缩短文件发布周期为目标,适时就《山东政报》由半月刊改旬刊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深入调研论证。四是加大高层次文稿的组稿工作。围绕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有计划地启动省政府领导同志政论性文章的组稿工作;有针对性地约请各市政府主要领导和省政府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的署名文稿。五是提高政报的可读性。  

  (三)做好赠阅发行工作,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山东政报》是我省唯一一份由省政府主管主办、面向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以免费赠阅为主的出版物。《山东政报》受众不受身份、地域、级别、层次等任何限制,充分体现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均等化原则。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山东政报》将逐步扩大赠阅数量和发行覆盖范围。一是要扎实做好赠阅工作。充分依托各级政府、邮政部门、各有关单位,开展经常性监督检查,认真做好投递、收存、宣传、运用等服务工作,使每一份政报发挥应有的作用。二是要加大力度,加快进度,适时开通《山东政报》网站,为公众查阅学习运用《山东政报》提供更便捷的服务。三是切实做好自愿订阅服务工作。山东是人口大省、经济大省,各类经济社会组织众多,尽管《山东政报》的赠阅数量近年来有了较大提高,但受财力所限,完全靠赠阅满足公众的需要是不现实的。因此,要继续做好自愿订阅服务工作,以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需要。

  2009年是值得期待、充满希望的一年。作为省人民政府公报,《山东政报》将一如既往地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按照加快山东经济文化强省建设、实现富民强省新跨越的总体部署,切实解放思想,继往开来,开拓创新,努力提高办刊质量和水平,扎实开展好创刊60周年纪念活动,以崭新的面貌,出色的业绩,向共和国60岁华诞献礼!

责任编辑: 信息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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