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政府纠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09年全省纠风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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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9-06-17 14:50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转发省政府纠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9年全省纠风工作要点的通知

鲁政办发〔2009〕25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省政府纠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09年全省纠风工作要点》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九年四月二十日

 

2009年全省纠风工作要点
省政府纠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9年的全省纠风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中央和省关于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政策措施的落实,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突出重点、统筹推进,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加快建设经济文化强省发挥保证作用。

  一、认真落实强农惠农政策,坚决纠正损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

  督促各地、各部门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强农惠农政策,进一步完善补贴资金发放办法,做好家电、农机、汽车和摩托车下乡工作,落实涉农价格、收费政策规定,严肃查处截留、挪用、克扣强农惠农补贴资金和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违法违纪行为;切实保障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益,坚决纠正和查处农村土地承包、流转、征收中的违法违纪行为;加强对农民工培训经费的监管,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加强对农资市场的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等坑农害农行为,对监管不力造成农民减产绝收、影响人畜安全等严重后果的,要实行行政问责,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二、落实监管责任,集中整治食品药品安全问题

  督促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依法明确分工,落实监管责任,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责任和预警、处置体系;加强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完善食品药品质量管理规范,实行严格的市场准入和产品质量追溯、召回制度,加强对食品药品生产、流通、消费等各个环节的监管,严把产品质量关,严防安全风险。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行为,严肃查处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三、积极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深化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工作

  认真监督检查国务院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的贯彻落实情况。配合有关部门抓紧建立省级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实行以政府为主导、以省为单位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进一步规范医疗器械集中采购工作,加强对集中采购全过程的监督。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行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和统一配送,政府举办的基层卫生机构按购进价格实行零差率销售。加强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城镇职工和居民医保资金的监管,确保资金安全,提高使用效率。加强医德医风建设,规范诊疗服务行为,推行辅助检查结果互认和单病种限价措施。加强对医药价格的监管,坚决纠正和制止各种乱加价、乱收费行为,严厉打击虚假违法医药广告,严肃查处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各种违纪违法案件。

  四、认真落实义务教育政策,继续治理教育乱收费

  督促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切实履行投入和监管责任,完善教育经费拨付、学校经费收入和使用情况的经常性审计监督制度,确保免费义务教育各项措施落实到位。积极推动区域内基础教育均衡发展,认真解决义务教育阶段择校问题。规范各级各类学校办学收费行为,严肃查处违规设立收费项目或提高收费标准、以合作办学或改制为名乱收费高收费、统一征订教辅材料和开办有偿补习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赞助费、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违反“三限”(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政策等问题。

  五、进一步加强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和扶贫、救灾专项资金的监管,确保资金安全、及时、公平、有效发放

  督促有关部门加强社保基金监管,全面排查基金管理使用中的风险隐患,落实防范措施。加强住房公积金监管,完善公积金管理机构内控机制,实现对大额资金的实时监控;加大对各类违规资金的清理回收力度;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提高使用效率,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在住房保障中的重要作用。加强救灾、扶贫资金监管,完善财政和审计监督制度,规范资金管理,提高使用效率,坚决纠正滞留、浪费、违规使用资金等问题。对援建北川的重大建设项目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贪污、截留、挤占、挪用、骗取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和扶贫、救灾专项资金的行为,严格实行责任追究。要加强对全运会筹办及场馆建设、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配合做好赛风赛纪的监督。

  六、严格落实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政策,加大治理公路“三乱”工作力度

  督促各级、各有关部门严格落实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政策,清理审核涉及交通和车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全面取消公路养路费等收费项目,严禁违反规定新设涉路、涉车收费项目;及时公示并认真落实“绿色通道”政策;严格规范上路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严肃查处各种名目的公路“三乱”问题,确保巩固我省所有道路基本无“三乱”治理成果。

  七、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公共服务行业的服务和收费行为,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

  督促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认真落实扩内需、保增长和减轻企业负担措施,严肃查处违反规定向企业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行为。认真开展规范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公共服务行业的服务和收费行为专项治理工作,坚决纠正指定服务、强行服务,以及乱收费、高收费、价格欺诈等问题,逐步实现行业协会在职能、机构、人员、财务等方面与行政机关脱钩,推进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公共服务行业的改革和发展。

  八、继续做好其他纠风专项治理工作,巩固纠风专项治理工作成果

  深入开展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建立完善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长效机制。严格控制和规范党政机关举办庆典活动,纠正各种铺张浪费和增加基层及群众负担的违规行为。各级、各部门、各行业要结合实际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九、深入开展民主评议和政风行风热线工作,推进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

  各部门、各行业要不断深化创建人民满意的政府部门和文明行业活动,加强道德教育,完善行为规范,健全维护群众利益的相关制度。省、市、县三级联动,继续对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部门和单位进行民主评议。配合有关部门普遍开展对基层站所和学校、医院的民主评议活动,引导各部门、各行业整改突出问题,努力为群众解难事、办实事、做好事。建立民主评议结果逐级报告和向社会通报制度,并纳入反腐倡廉建设和部门绩效考核内容。进一步办好政风行风热线,积极发挥政府社情民意通道作用。要完善省“阳光政务热线”与各市行风热线的协作制度,已建立广播电台的县(市、区)都要开通政风行风热线节目。加强纠风网站建设,建立健全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热线、互联网站相结合的行风建设监督体系。

  各设区市和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健全纠风工作责任制,切实加强对纠风工作的领导。各县(市、区)政府要建立健全纠风工作机构,加强基层纠风工作。各级纠风办要加强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推动中央、省决策部署和改革措施的落实,确保政令畅通,确保省委、省政府确定的“民生工程”和各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要认真解决群众来信来访、网上举报、热线投诉反映的问题,健全查处不正之风的快速反应机制。要严肃查处不正之风案件,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发挥查处案件在教育警示、加强监管、完善机制等方面的作用。要加大专项治理工作改革力度,努力解决不正之风滋生蔓延的深层次问题,推动制度创新和政策完善,从源头上预防不正之风。

  主题词:监察 纠风 要点 通知

责任编辑: 信息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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