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山东省应对气候变化
实施方案的通知
鲁政发〔2009〕57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山东省应对气候变化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山东省人民政府
二○○九年四月二十八日
山东省应对气候变化实施方案
气候变化已经成为国际社会普遍关心的重大全球性问题。气候变化既是环境问题,也是发展问题,但归根到底是发展问题。作为履行《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一项重要义务,国务院以国发〔2007〕17号文制定下发了《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山东省人口众多、人均资源拥有量低、生态环境脆弱、经济结构不尽合理,且经济社会发展已经进入工业化转型、城市化加速、市场化完善和国际化提升的新阶段,气候变化带来的影响广泛,应对气候变化的形势严峻、任务艰巨。按照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的要求,围绕新时期富民强省的总体战略目标,必须统筹经济发展与生态建设,正确处理当前与长远的关系,把应对气候变化作为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内容,纳入政府工作议事日程。为控制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不断提高适应气候变化的能力,进一步明确到2010年我省应对气候变化的指导思想、遵循原则、重点领域和保障措施,加快推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促进山东省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特制定《山东省应对气候变化实施方案》。
一、气候变化现状及应对气候变化的努力与成就
(一)气候变化的基本事实与趋势。根据气象观测资料分析,山东省近50年来的气候变化与全球和全国气候变化趋势基本一致,但又具有鲜明的区域性特征。一是升温趋势明显。1951年以来,全省年平均气温呈升高趋势,平均每10年升高0.19℃。冬季气温升高最为明显,从1986年到2006年,山东出现了18个暖冬。二是降水量明显下降。1951年以来,全省年平均降水量呈减少趋势,平均每10年减少17.1毫米,其中半岛大部、鲁中部分和鲁西北局部减少30毫米/10年以上。三是日照时数减少。1961年以来,全省平均年日照时数呈逐年减少趋势,夏季减少最为明显。四是极端气候事件明显增多。20世纪90年代以来,全省高温、暴雨天数呈增加趋势,旱涝灾害交替发生,频率和强度明显上升,暴雪、暴雨、风暴潮、冬春季气温异常偏高等极端气候事件不断出现。五是海水盐度升高造成的海洋生态灾害问题突出。气候变化导致的海水盐度升高,造成浮游生物多样性降低,生物群落向耐盐方向演替,卵体孵化率大大降低。
国家气候中心预测结果表明,我省未来的气候变暖趋势将进一步加剧。未来山东省气温将呈上升趋势,降水量增加,极端最高气温和极端最低气温持续上升,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发生的频率可能性增大,将对生产生活产生很大影响。
1.气温变化预估。与1961-1990年平均值相比,预计到2020年全省年平均气温将升高0.5℃-1.3℃,到2050年将升高1.5℃-2.7℃;温度升高的幅度由南向北递增,鲁西北地区升温最为明显。全省各个季节的变暖幅度不同,冬季温度上升幅度最大,其次是夏季、秋季和春季。
2.降水变化预估。与1961-1990年平均值相比,到2020年山东省年平均降水量将增加3.8%-4.8%,到2050年将增加9.5%-12%,其中鲁西南增幅最大,鲁西北地区增幅最小。另外,受气候变暖影响,未来黄淮海地区出现30-50年一遇的极端强降雨事件概率将比20世纪80、90年代增加。
(二)温室气体排放现状。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能源研究所专家初步估算,2007年,山东省温室气体排放总量约9.38亿吨二氧化碳当量(不包括林业碳汇量)。主要温室气体排放源包括:化石燃料燃烧排放7.07亿吨二氧化碳,占排放总量的75.3%;工业生产过程排放2.14亿吨二氧化碳当量,占22.8%;农业生产过程、固体废弃物和废水排放0.18亿吨二氧化碳当量,占1.9%。从温室气体排放源的内部结构看,燃煤排放占化石燃料燃烧总排放量的81.7%,钢铁生产过程排放占工业生产过程总排放量的77.1%。
(三)应对气候变化的努力与成就。为应对气候变化、促进可持续发展,山东省积极推进经济结构调整,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大力开展植树造林,实施计划生育,并结合省情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为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减缓气候变化作出了积极贡献。
1.注重推进经济结构调整。近年来,我省坚持把结构调整作为主线,狠抓自主创新、节能环保,努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三次产业比例由2000年的15.2:50.0:34.8,调整为2007年的9.7:56.9:33.4。工业结构发生了明显变化,2007年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29.2%,比2000年提高15个百分点。现代服务业发展速度加快,2007年实现服务业增加值8680.2亿元,比2000年增长2倍。产业结构的调整产生了较大的节能效益,能耗水平明显降低。
2.注重发展低碳能源,改善能源结构。通过稳步推进电力工业“上大压小”,加快建设大容量、高参数电站建设,大力发展新型能源和清洁能源等措施,能源结构得到改善。2007年全省关停小火电机组171.7万千瓦;30万千瓦等级及以上火电机组占火电装机容量的48%;抽水蓄能、风能、生物质能等新能源发电装机达147万千瓦,占全省装机总容量的2.6%。农村沼气发展迅速,截止2007年底,农村户用沼气发展到100万户,建设大中型沼气300多处。
3.注重节能减排,提高能源效率。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加快淘汰工业落后产能,积极发展循环经济,推进清洁生产,组织实施十大节能工程,能源效率明显提高。2007年,全省万元GDP能耗1.18吨标准煤,比2005年下降7.84%。全省已建成脱硫设施的电厂装机容量3160万千瓦,占全省装机容量的56.5%,相应减少了温室气体的排放。
4.注重开展植树造林。持续开展以重点林业生态工程建设为主的植树造林活动,取得了较大成绩。2007年,全省有林地面积达到3580万亩,林木蓄积量8628万立方米,林木覆盖率由建国初期的1.9%提高到20.7%。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面积达到188.4万亩,绿化覆盖率达到38.6%,对吸收二氧化碳发挥了重要作用。
5.注重控制人口增长。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认真贯彻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人口过快增长的势头得到有效控制。2007年全省人口出生率为11.1‰,自然增长率为5.0‰,计划生育率达到93%左右,连续多年保持了低生育水平。通过计划生育,到2007年山东省累计少出生人口5000多万人。按照国际能源机构统计的全球人均排放水平估算,相当于年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约2.2亿吨。
6.注重完善相关法规和政策。颁布实施了《山东省节约能源条例》,编制出台了《山东省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山东省节约能源“十一五”专项规划》,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节能减排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山东省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实施方案》,制定了严于国家标准的火电、水泥、造纸等行业污染物地方排放标准,为进一步增强山东省应对气候变化的能力提供了政策和法律保障。
7.注重加强对气候变化的科学研究。先后开展了“山东气候研究”、“山东省风能资源普查评价”、“山东省第三次农业气候区划研究”、“气候变化对华东地区耕作制度的影响研究”、“山东省警戒潮位线核定”等重大科研课题的研究,为有效应对气候变化奠定了科学基础。
二、气候变化对山东省的影响与挑战
山东是农业大省、海洋大省,位于气候变化的敏感和脆弱地带,气候变化造成的气温、降水量等气象要素的变化以及各种自然灾害的增加,已经对农业、水资源、海岸带和生态环境造成显著的影响。山东也是人口大省,人均资源占有量低,加快经济发展、改善人民生活的任务十分繁重,经济发展方式尚未实现根本性转变,应对气候变化的能力相对较弱,在应对气候变化、减缓温室气体排放等方面仍面临许多严峻的挑战。
(一)与气候变化相关的基本省情。
1.自然灾害频发。山东省属于温带半湿润半干旱大陆性季风气候区,降水时空分布不均,四季特征鲜明,温差较大。全省年平均降水量为642.3毫米,其中62%以上集中于夏季,极易形成洪涝灾害,而冬春降水稀少,春季降水仅占全年的10%-14%,加上气温回升快、风力大、蒸发强烈,往往造成春旱。由于境内冷暖气团活动频繁,气象灾害种类多、频次高、范围广,往往多灾并发,气象灾害及其衍生灾害每年造成的经济损失约占GDP的1%-3%。
2.生态环境脆弱。2007年,全省森林覆盖率达到20.7%,但森林资源总量不足、质量不高,现有林地全部是人工林,防护林和经济林面积分别占41.7%和48.5%,林龄偏低,林相单一,林分稳定性差,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较弱。同时,森林地域分布极不均衡,尚有18个县(市、区)森林覆盖率不足10%。全省海岸线长达3000多公里,约占全国的16.7%,易受风暴潮、赤潮、海水入侵等海洋灾害的影响。目前,莱州湾滨海地区海水入侵面积超过2000平方公里,其中严重入侵面积1000平方公里。
3.能源结构单一。山东省是煤炭资源大省,煤炭资源保有储量459亿吨,占全国的3.25%,煤炭在全省能源生产和消费中占据相当高的比重。2007年,全省生产一次能源14617万吨标准煤,占全国的7.0%,其中生产原煤14737万吨(10526万吨标准煤)、原油2793万吨(3990万吨标准煤),分别占全国的5.8%和15.0%。全省一次能源消费量30596万吨标准煤,其中原煤、原油消费量分别占80.0%和19.0%,平均每人年生活用能源150.55千克标准煤。
4.人口数量众多。山东是人口大省,2007年全省常住总人口9367万人,占全国总人口的7.1%,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居第2位,人口密度达到596人/平方公里。2000年以来平均每年自然增长人口达到48万左右。同时,由于近年来全省经济发展加快,人口流动为净迁入型,每年净流入人口达10万人左右。
5.经济发展水平不高。山东是经济大省,2007年完成GDP 25966亿元,占全国的10.4%,但人均GDP仅为27807元,居全国第7位,大而不强的问题比较突出。区域发展差距较大,胶东半岛城市群和省会城市群10市土地面积和人口分别占全省的56.4%和59.5%,而GDP和地方财政收入却分别占全省的72%和63%。城乡差距明显,2007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4265元,是农民人均纯收入的2.9倍,农村地区基础设施、公共服务水平还比较低。
6.产业结构不尽合理。近年来,山东省产业结构调整取得明显成效,农业增加值、蔬菜产量、水果产量、水产品产量连续多年位居全国首位,金融、物流等服务业有较快发展。但是从工业内部看,重工业比重仍占65%以上,冶金、石化等10大高耗能行业所占比重达到47.7%,化肥、水泥、平板玻璃、粗钢等高耗能、高污染产品产量分别占全国的15.1%、11.3%、10.4%和9.0%,经济发展所付出的资源、环境代价比较大。
(二)气候变化对山东省的影响。
1.对农业的影响。受气候变化影响,近50年全省平均≥10℃年积温呈上升趋势,小麦、玉米、棉花生育期内的生长积温上升,农作物尤其是粮食作物气象产量振幅增大,农业生产的不稳定性加剧。旱涝灾害的发生频率和强度上升,农作物病虫害增多,农业灾害损失加重。同时,气候变暖导致土壤有机质的微生物分解加快,造成地力下降。化肥、农药施用量增加,农业生产成本提高、土壤条件恶化、环境污染等问题比较突出。
2.对生态系统的影响。山东省的生态环境总体上相当脆弱,生态植被恢复较慢。近年来受气候变化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内陆湖泊和湿地加速萎缩、土壤沙化、地下水位下降、海水入侵、海水盐度升高等自然生态环境问题不断加剧,生态恶化引发的自然灾害不断加重,气候变化已经造成并可能继续加剧自然生态环境问题。另外,气候变化还将改变植被的组成、结构及生物量,使森林分布格局发生变化,生物多样性减少,海洋生物基础资源量下降。
3.对水资源的影响。气候变化造成水资源总量减少。自1976年以来,山东省水资源总量呈减少趋势,尤其是地表水径流明显减少。作为山东省主要客水资源的黄河,1951-2000年平均年径流量为385.8亿立方米,自20世纪70年代起入境流量逐渐减少,90年代年径流量骤减至222亿立方米,比多年平均减少42.4%,水资源短缺的矛盾呈加剧之势。同时,气候变化使降水量的时空分布更加不均,洪涝干旱发生频率将会增加。
4.对海岸带的影响。近50年全省沿海海平面呈上升趋势,年平均上升速度超过2毫米。未来气候变化将使全省沿岸海平面继续上升,发生台风和风暴潮等自然灾害的几率增大,海岸侵蚀及致灾程度加重,对渤海湾地区、黄河三角洲及沿海城市将会形成潜在的威胁。
(三)应对气候变化面临的挑战。
1.对能源结构提出了挑战。2007年,全省燃煤发电装机5520万千瓦,占全省发电装机的比重高达98%;煤炭在全省一次能源消费中的比重高达80%,比全国平均水平高10.5个百分点;能源效率比国际先进水平约低10个百分点,而高能耗产品单位能耗则高出40%左右。受资源、技术、政策、管理等方面因素的制约,以煤炭为主的能源消费结构短期内难以得到明显改变,降低单位能源二氧化碳排放强度比其他省份面临更大的困难。
2.对产业结构提出了挑战。山东省是一个以工业为主的省份,多年来工业占国民经济的比重一直保持在40%以上,2007年全省工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达到51.7%,工业生产过程产生的二氧化碳占排放总量的22.6%。由于历史原因,我省工业结构明显偏重,对能源资源的依赖性较强。2000年以来,全省重工业比重持续上升,年均提高1.8个百分点,2007年达到65.1%,比广东、浙江分别高约5个和10个百分点。通过产业结构调整来降低能源消费和温室气体排放增长的任务相当繁重。
3.对工业化进程提出了挑战。商品能源消费量、人均二氧化碳排放量与经济发展水平有着直接的关系。在目前的技术水平下,随着人均收入水平的提高,人均能源消费和二氧化碳排放量将会继续上升。今后一段时期,是山东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加快推进工业化的关键时期,能源消费和二氧化碳排放量持续增长的总体趋势难以改变,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增长需要付出更大的努力。
4.对林业生态建设提出了挑战。应对气候变化需要加强森林资源的保护与发展,以提高森林适应气候变化、吸收和固定大气中二氧化碳的能力。山东省是个少林省份,森林覆盖率比较低,粗放开采造成植被和景观破坏、湿地减少、调控功能明显降低,而现有可供植树造林的土地多集中在荒漠化地区和瘠薄山区,立地条件差、造林难度大,给植树造林和生态恢复带来很大挑战。
5.对沿海地区发展提出了挑战。山东省沿海地区经济比较发达,城市化水平较高,在全省发展格局中具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和作用。但目前我省海洋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处于起步阶段,沿岸防潮工程建设标准仍然较低,抗御海洋灾害的能力较弱。如何按照应对气候变化的需要,保障沿海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不断增强我省海洋环境监视监测能力、应对海洋灾害预警和应急响应能力,都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三、应对气候变化的总体思路和任务目标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基本国策,以《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为指导,以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为目标,以保障经济发展为核心,以节约资源、优化能源结构、加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为重点,以科技进步为支撑,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不断提高适应气候变化能力,努力控制和减缓温室气体排放,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
(二)遵循原则。
1.坚持应对气候变化与经济建设一起抓。充分认识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性,把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综合考虑、统筹安排,使之相互促进、同步推进。
2.坚持减缓与适应并重。减缓气候变化是一项长期、艰巨的挑战,而适应气候变化则是一项现实、紧迫的任务。必须强化能源节约和结构优化的政策导向,努力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并结合生态保护工程、防灾减灾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切实提高适应气候变化的能力,形成减缓和适应相结合的应对气候变化机制。
3.坚持统筹规划、协调推进。把应对气候变化与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相结合,加强统筹规划,各行业多领域协调推进,综合运用结构调整、节能减排、生态环保等相关政策,努力提高应对气候变化的整体效果。
4.坚持依靠科技进步。充分发挥科学技术在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中的先导性和基础性作用,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大技术创新和技术引进力度,积极采用现代科学技术和先进设备,为应对气候变化、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5.坚持积极参与、广泛合作。全球气候变化是国际社会共同面临的重大课题,要积极参与政府间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活动,加强气候变化领域的国际国内合作,共同应对气候变化带来的挑战。
(三)任务目标。通过体制机制创新,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使温室气体排放明显减缓,适应气候变化的能力不断增强,气候变化相关的科技与研究水平取得新的进展,公众应对气候变化的意识得到较大提高,气候变化领域的机构和体制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
根据上述总体目标,到2010年努力实现以下具体目标:
1.控制温室气体排放。
(1)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强化政策导向,加快节能技术开发、示范和推广,努力减缓温室气体排放。到2010年,实现万元生产总值能耗比2007年降低13%左右,相应减少温室气体排放。
(2)大力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积极推进核电建设,加强余热余压利用,优化能源消费结构。到2010年,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总量达到一次能源供应的10%左右。
(3)落实冶金、建材、化工等重点产业的发展政策,通过发展循环经济和推行清洁生产,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工业生产过程的温室气体排放得到有效控制。
(4)采用科学灌溉技术,研究开发优良反刍动物品种和规模化饲养管理技术,加强对动物粪便、废水和固体废弃物的管理,加大沼气开发利用力度,努力控制甲烷排放增长速度。
(5)继续实施植树造林,搞好林业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加快国土绿化进程。到2010年,林木覆盖率提高到28%以上,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0%,碳汇数量明显增加。
2.增强适应气候变化能力。
(1)合理开发、配置水资源,加大空中云水资源开发力度,增加水资源有效供给,厉行节约用水,努力增强水资源系统对气候变化的适应性。到2010年,力争农业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6,工业用水的重复利用率提高到75%,工业万元增加值用水量下降到20立方米。
(2)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和自然保护区的监管,建立重要生态功能区,促进自然生态恢复,使森林生态系统、重要湿地和物种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
(3)加强对海平面变化趋势的科学监测以及对海洋和海岸带生态系统的监管,合理利用海岸线,保护滨海湿地,建设完善海岸防护林体系和防灾减灾体系,提高沿海地区抵御海洋灾害的能力。
3.加强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加强气候变化领域的基础研究和人才培养,积极参与国际合作。到2010年,力争在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和减缓气候变化关键技术上取得突破,一批应对气候变化的科技成果得到应用,在相关领域培养一批应对气候变化的专业人才队伍,应对气候变化的科技支撑能力明显增强。
4.提高公众意识与管理水平。加强气候变化方面的宣传、教育和培训,鼓励公众积极参与。到2010年,力争基本普及气候变化相关知识,提高全社会保护气候的意识,形成应对气候变化的良好社会氛围。力争到2015年,全省减缓温室气体排放取得明显成效,适应气候变化的能力显著增强,气候变化领域的科学研究取得新进展,公众气候变化意识得到进一步提高。
四、应对气候变化的重点领域
根据上述任务目标和我省温室气体排放的特点,“十一五”期间我省应对气候变化工作,重点放在以下几个领域。
(一)减缓温室气体排放的重点领域。
1.能源生产和转换。
(1)优化电源结构。加快发展核电,积极接纳省外电力输入,大力发展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发电,不断提高替代能源发电在全省电力工业中的比重。“十一五”末省内燃煤火电装机达到6477万千瓦,占总装机比例由2007年的96%下降到88.7%;省外输入电、抽水蓄能、风能、生物质能、太阳能及余能发电等达到823万千瓦,占全省总装机的11.3%。通过以上措施,预计2010年可替代原煤消耗1800万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约3600万吨。
(2)优化燃煤装机结构。重点发展60万千瓦、百万千瓦级超临界、超超临界高效、大容量发电机组以及30万千瓦及以上高效热电联产机组,禁止建设30万千瓦及以下纯凝小火电机组,加快淘汰落后机组,逐步提高清洁、高效机组的比重。到“十一五”末,30万千瓦及以上机组占全省燃煤火电装机的比例由2007年的48%提高到60%,60万千瓦及以上机组由18%提高到25%;热电联产机组达到2200万千瓦,占全部燃煤火电机组的34%。“十一五”期间淘汰落后小火电机组430万千瓦,可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约7100万吨。
(3)加强煤层气勘探和清洁高效开发利用。将煤层气勘探、开发和矿井瓦斯利用作为调整煤炭工业结构、减少安全生产事故、提高资源利用率、防止环境污染的重要手段。加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技术开发,重点研究开发煤炭高效开采技术及配套设备、重型燃气轮机、整体煤气化联合循环、超临界大型循环硫化床等高效发电技术与装备,开发和应用液化及多联产技术,最大限度地减少煤炭生产过程中的能源浪费和甲烷排放。
(4)加大油田油气资源综合高效开发力度。以提高采收率、降低递减率、控制含水率为重点,研究开发复杂断块与岩性地层以及深海油气藏勘探技术、深层油气资源勘探技术、稠油油藏和低品位油气资源提高采收率综合技术、油气资源和煤层气清洁高效开发利用技术,强化天然气回收利用,减少甲烷等温室气体排放。
(5)积极扶植太阳能、地热能、海洋能、生物质能等新能源的开发和利用。着力加强大型风力发电设备、高性价比太阳能光伏电池、太阳能发电、太阳能建筑一体化、燃料电池、生物质能、风能、地热、海洋能和沼气等的规模化开发利用技术研究。在偏远地区推广户用光伏发电系统,城市推广普及太阳能一体化建筑、供热水工程,建设太阳能采暖和制冷示范工程;农村和小城镇推广户用沼气、户用太阳能热水器、太阳能照明、太阳房和太阳灶。发展地热采暖、供热水和地源热泵技术,研究开发深层地热发电和海洋能发电技术。积极实施生物化工、生物质能固体成型、生物质气化燃料等一批具有突破性的关键技术推广示范,加快生物质能源产业化发展。到2010年,太阳能热利用达到2500万平方米、光伏发电达到3万千瓦,地热能供暖面积达到500万平方米、供热水15万户,农林生物质直燃发电达到60万千瓦,户用沼气230万户。
(6)加强能源战略规划研究与制定,加快推进能源体制改革,提高我省能源可持续供应能力。制定清洁、低碳能源开发利用的鼓励政策,加强差别发电量计划管理,制定实施有利于节能减排的发电调度办法,优化电力工业资源配置。研究推行发电权和排污权交易,鼓励加快清洁、高效和资源综合利用能源产业发展,利用市场机制促进能源结构优化,减缓由能源生产和转换过程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建立有利于实现能源结构调整和可持续发展的价格体系和稳定的财政资金投入机制。通过政府投资、政府特许开发经营等措施,培育持续稳定增长的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市场。
2.提高能源效率与节约能源。
(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节约能源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尽快修订和完善我省相关政策。制定各类主要耗能产品能效标准,修订主要耗能行业的节能设计规范和标准。加强节能监督检查,健全强制淘汰高耗能、落后工艺技术设备的制度,完善重点耗能产品和新建建筑的市场准入制度,依法加强对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及管理情况、能源利用状况及产品能效标准、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行业设计规范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2)建立节能目标责任制和评价考核制度,实行一票否决制和问责制。搞好电力资源综合规划,深入推进电力需求侧管理,优化用电方式,提高终端用电效率。大力推动节能产品认证和能效标识管理制度的实施,鼓励和引导消费者购买节能型产品。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克服节能新技术推广的市场障碍。推行节能自愿协议,最大限度地调动企业和行业协会的节能积极性。
(3)严格执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发〔2007〕42号)。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污染行业规模扩张,降低高耗能、高污染产业比重,鼓励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优先发展对经济增长有重大带动作用的低能耗的信息产业,制定并实施钢铁、有色、水泥等高耗能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提高行业准入标准,适当限制省内紧缺资源及高耗能产品的出口。制定节能产品优惠政策。对生产或使用目录所列节能产品实行鼓励政策,并将节能产品纳入政府采购目录,对一些重大节能工程项目和重大节能技术开发、示范项目给予资金补助或贷款贴息支持。引导公众树立节约型汽车消费理念,严格执行国家或地方排放标准,开发新能源汽车技术,大力发展公共交通,提高轨道交通在城市交通中的比例。
3.强化重点行业节能技术开发推广,实施重大节能工程。
(1)钢铁及有色工业。钢铁冶炼大力推广采用炼焦煤调湿、干熄焦,高炉高效长寿、高炉富氧喷煤、高炉余热发电,铁水预处理、顶底复吹、钢水炉外精炼、高效连铸,连铸坯热送热装、蓄热式加热炉、连续轧制、控轧控冷,高炉及转炉煤气回收利用、余热利用等先进工艺技术与装备,力争“十一五”末我省吨钢综合能耗降至665千克标准煤。铜熔炼采用先进的富氧闪速及富氧熔池熔炼工艺,电解铝采用大型预焙电解槽工艺,铅熔炼采用氧气底吹炼铅新工艺及其他氧气直接炼铅技术,锌冶炼发展新型湿法工艺。
(2)石油化工工业。油气开采应用采油系统优化配置、稠油热采配套节能、注水系统优化运行、二氧化碳回注、油气密闭集输综合节能和放空天然气回收利用等技术。大型合成氨装置采用先进节能工艺、新型催化剂和高效节能设备,中小型合成氨采用节能设备和变压吸附回收技术。采用水煤浆或先进粉煤气化技术替代传统的固定床造气技术,逐步淘汰烧碱生产石墨阳极隔膜法工艺装备,提高离子膜法烧碱比重。力争到“十一五”末,合成氨综合能耗降到1140千克标准煤/吨,烧碱综合能耗降到1400千克标准煤/吨。
(3)建材工业。水泥行业发展新型干法窑外分解技术,积极推广节能粉磨设备和水泥窑余热发电技术,利用可燃废弃物替代矿物燃料,综合利用工业废渣和尾矿。玻璃行业发展先进的浮法工艺,推广炉窑全保温技术、富氧和全氧燃烧技术等。建筑陶瓷行业淘汰倒焰窑、推板窑、多孔窑等落后窑型,推广辊道窑技术。卫生陶瓷采用洁净气体燃料无匣钵烧成工艺。积极推广应用新型墙体材料以及优质环保节能的绝热隔音材料、防水材料和密封材料,提高高性能混凝土的应用比重,延长建筑物的寿命。力争到“十一五”末,水泥综合能耗降到148千克标准煤/吨,平板玻璃综合能耗降到20千克标准煤/重量箱以下。
(4)建筑节能。重点研究开发绿色建筑设计技术,建筑节能技术与设备,供热系统和空调系统节能技术和设备,可再生能源装置与建筑一体化应用技术,精致建造和绿色建筑施工技术与装备,节能建材与绿色建材。完善建筑节能技术标准,新建建筑严格执行节能50%的设计标准。
(5)商业和民用节能。推广高效节能电冰箱、空调器、电视机、洗衣机、电脑等家用及办公电器,实施能效标准和标识,规范节能产品市场。推广稀土节能灯等高效荧光灯类产品、高强度气体放电灯及电子镇流器,实施照明产品能效标准,提高高效节能荧光灯使用比例。
(6)落实《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加大十大重点节能工程的实施力度。积极推进燃煤工业锅炉(窑炉)改造、区域热电联产、余热余压利用、节约和替代石油、电机系统节能、能量系统优化、建筑节能、绿色照明、政府机构节能、节能监测和技术服务体系建设等十大重点节能工程的实施,确保工程实施的进度和效果,尽快形成稳定的节能能力,有效减少温室气体排放。
4.工业生产过程。
(1)大力发展循环经济,走新型工业化道路。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原则和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要求,推进我省循环经济“123”工程实施,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促进工业领域的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的发展,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在满足未来经济社会发展对工业产品基本需求的同时,尽可能减少水泥、石灰、钢铁、电石等产品的使用量,最大限度地减少这些产品在生产和使用过程中产生的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排放。
(2)强化钢材节约。进一步贯彻落实《钢铁产业发展政策》,鼓励废钢材回收和用可再生材料替代钢材,减少钢材使用数量;鼓励采用以废钢为原料的短流程工艺。修订和完善建筑钢材使用设计规范和标准,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降低钢材使用系数。鼓励研究、开发和使用高性能、低成本、低消耗的新型材料,以替代钢材。鼓励钢铁企业生产高强度钢材和耐腐蚀钢材,提高钢材强度和使用寿命。
(3)进一步推广散装水泥,鼓励水泥掺废渣。继续执行“限制袋装、鼓励和发展散装”的方针,完善对生产企业销售袋装水泥和使用袋装水泥的单位征收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的政策,继续执行对掺废渣水泥产品实行减免税优惠等政策,进一步推广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等措施,提高散装水泥的比重。
(4)大力开展建筑材料节约。进一步推广包括节约建筑材料的“四节”(节能、节水、节材、节地)建筑,积极推进新型建筑体系,推广应用高性能、低材耗、可再生循环利用的建筑材料。大力推广应用高强钢和高性能混凝土。积极开展建筑垃圾与废品的回收和利用。充分利用农作物秸秆等制作植物纤维板。引导企业推进节材技术进步。
5.农业。
(1)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加快制定农田保护建设规划和相关措施,组织实施《山东省农业主体功能区划》,严格控制在生态环境脆弱的地区开垦土地,合理利用现有土地。
(2)加强生态农业建设。实施“两减三保”(减少农药、减少化肥、保产量、保质量、保环境)计划,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推广化肥、农药合理使用技术,大力加强耕地质量建设。实施新一轮沃土工程,科学施用化肥,引导增施有机肥,全面提升地力,减少农田氧化亚氮排放。
(3)进一步加大农业和农村适用技术开发和推广力度。充分利用农村废弃物资源、可再生能源和农村常规能源节能技术,加快推广农村沼气、省柴节煤炉灶、节能房屋技术,提高农户应用率,积极发展农村节能,改善乡村生活环境。研究开发植被及各类固碳工程技术,通过调控农业生产方式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推广规模化饲养管理及配套清洁能源技术,降低畜产品的甲烷排放强度;开发推广环保型肥料关键技术,减少农田氧化亚氮排放;大力推广秸秆还田和少(免)耕技术,增加农田土壤碳贮存。
6.林业。
(1)加快林业相关法规规章的制定和修订,完善林业法制体系。加快制定森林公园管理、湿地保护、林业场圃改革、义务植树管理、林木和林地使用权流转等法规及政策。加大执法力度,完善执法体制,加强执法检查,扩大社会监督,建立执法动态监督机制。
(2)改进和完善相关政策,大力推进植树造林。积极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和国有林场改革,建立经营主体多元化,权、责、利相统一的林业经营体制,充分调动各类社会主体造林、育林、护林的积极性,促进森林资源总量增加和质量提高,加快形成完备的森林生态系统。继续完善各级政府造林绿化目标管理责任制和部门绿化责任制,进一步推动植树造林工作。探索市场经济条件下全民义务植树的多种形式,制定相关政策推动义务植树和部门绿化工作的深入发展,增加森林资源和林业碳汇。
(3)抓好林业重点生态工程建设。重点实施好荒山绿化、沿海防护林体系、农田防护林、湿地和自然保护区、城镇村绿化五大生态建设工程,构建布局合理、功能稳定、效益明显的林业生态体系。通过有效实施上述重点工程,保护和增加陆地碳贮存和吸收汇。
7.城市废弃物。
(1)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垃圾管理重点由末端管理转向源头削减、回收利用和最终无害化处理的全过程管理,有效规范垃圾产生者和处理者的行为。制定强制性垃圾分类和回收标准,提高垃圾资源综合利用率,从源头上减少垃圾产生量。修订完善现行的《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及其评价标准》、《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技术规范》、《生活垃圾填埋无害化评价标准》等行业标准,提高征收垃圾处置费的标准。提高对填埋场产生的可燃气体收集利用水平,减少垃圾填埋场甲烷排放量。
(2)加快发展垃圾处理和综合利用新技术。推广应用先进的垃圾焚烧技术,提高设备技术国产化水平,有效降低成本,促进垃圾焚烧技术产业化发展。开发适合中国国情、规模适宜的垃圾填埋气回收利用技术和堆肥技术,为中小城市和农村提供急需的垃圾处理技术。
(3)以国家产业政策为导向,通过实施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推行环卫行业服务性收费、经济承包责任制和事业单位实行企业化管理等措施,改变目前分散式的垃圾收集利用方式,推动垃圾处理的产业化发展。制定激励政策,鼓励企业建设和使用填埋气体收集利用系统,对垃圾填埋气体发电和垃圾焚烧发电上网电价给予补贴。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填埋气体收集利用项目实行税收优惠政策。
(二)适应气候变化的重点领域。
1.农业。
(1)继续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实施以节水改造为中心的大型灌区续建配套,完善灌排体系。继续推进节水灌溉示范,在粮食主产区进行规模化建设试点,干旱缺水地区积极发展节水旱作农业,继续建设旱作农业示范区。狠抓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重点建设田间灌排工程、小型灌区、非灌区抗旱水源工程。加大粮食主产区中低产田盐碱和渍害治理力度,加快丘陵山区和其他干旱缺水地区雨水集蓄利用工程建设。
(2)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和种植制度改革。优化农业区域布局,促进优势农产品向优势产区集中,形成优势农产品产业带,提高农业生产能力。扩大经济作物和饲料作物的种植,促进种植业结构向粮食作物、饲料作物和经济作物三元结构的转变。调整种植制度,推广两年三熟或一年两熟种植模式,提高复种指数。
(3)选育抗逆品种。培育产量提高潜力大、品质优良、综合抗性突出和适应性广的优良动植物新品种。改进作物和品种布局,有计划地培育和选用抗旱、抗涝、抗高温、抗病虫害等抗逆品种。
(4)加强新技术的研究和开发。发展包括生物技术在内的新技术,力争在光合作用、生物固氮、生物技术、病虫害预测防治、抗御逆境、设施农业和精准农业等方面取得重大进展。继续实施“种子工程”、“畜禽水产良种工程”,搞好大宗农作物、畜禽良种繁育基地建设和扩繁推广。加强农业技术推广,提高农业应用新技术的能力。
2.森林和其他自然生态系统。
(1)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适应气候变化需要,加快自然保护区、湿地保护等法规规章的制定和修订,为提高森林和其他自然生态系统适应气候变化能力提供法制保障。
(2)强化对现有森林资源和其他自然生态系统的有效保护。严格公益林保护,严禁乱采滥伐,切实改变森林生态系统退化的趋势。继续实施沿海、黄河入海口及南四湖等重要湿地保护工程,有效减少人为干扰和破坏,遏制湿地面积下滑趋势。在依法保护好现有森林公园的同时,扩大自然保护区面积,提高自然保护区质量,建立保护区走廊。加强森林防火,建立完善的森林火灾预警预报、监测、扑救、林火阻隔及火灾评估体系。积极整合现有林业监测资源,建立健全我省森林、野生动植物、湿地资源与生态状况综合监测体系。
(3)加大技术开发和推广应用力度。研究开发森林病虫害防治和森林防火技术,选育耐寒、耐旱、耐盐碱、抗病虫害能力强的树种,提高森林植物在气候适应和迁移过程中的竞争与适应能力。开发和利用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湿地保护与修复、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保护等生物多样性保护和恢复技术,降低气候变化对生物多样性的影响。加强森林环境、荒漠化、野生动植物、湿地、林火和森林病虫害等森林资源和森林生态系统定位观测与生态环境监测技术研究,提高预警和应急能力。
3.水资源。
(1)强化水资源管理。全面落实《山东省“十一五”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山东省地表水水功能区划》、《山东省浅层地下水超采区划》、《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海水利用工作的意见》(鲁政发〔2007〕32号)、《山东省节约用水办法》,坚持开源与节流并重、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的原则,突出增加供水能力、提高用水效率,努力拦蓄地表水,充分利用黄河水和长江水,实现各种水资源的综合利用和优化配置。注重水资源的节约、保护和优化配置,改变传统粗放的用水方式,实行水资源统一管理、统一规划、统一调度。加大水资源配置、综合节水和海水利用技术的研发与推广力度。重点研究开发大气水、地表水、土壤水和地下水的转化机制和优化配置技术,污水、雨洪资源化利用技术,人工增雨技术等。
(2)加强水利基础设施的规划和建设。在重点搞好地表水开发利用的同时,突出搞好地下水管理,特别是海水入侵区、地下漏斗区、济南保泉区等敏感区域的地下水开采必须严格控制。重点实施南水北调和胶东调水等跨流域调水工程、平原水库和河道拦蓄、河道综合治理、蓄滞洪区建设、灌区配套与节水改造及农村饮水安全等工程,建设一批蓄水、集雨和地下截流工程,形成南水北调、胶东调水、引黄济青干渠与沂沭河水系相互贯通、库湖串联、地表水与地下水统筹的水网体系。
(3)着力调整产业结构,积极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建立与水资源条件相适应的节水高效农作制度,根据当地水、土、光、热资源条件,合理调整农作物布局,优化农作物种植结构;大力发展耐旱、高效作物,在易旱地区积极发展旱作农业;加强田间节水灌溉工程建设,因地制宜推广管道输水、渠道防渗、水小畦灌溉、喷灌、微灌等节水灌溉技术,积极推行生物节水和农艺节水技术,提高农业用水利用效率。调整工业产业结构,限制发展耗水量大、污染严重的产业,逐步降低造纸、化工、酿造、建材、火力发电等高耗水行业的比重;制定实施行业用水定额和节水标准,严格实行定额管理;鼓励企业开发建设循环用水系统和回用水系统,培育节水型企业和工业废水“零排放”企业,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逐步推行超额累进的水价,鼓励中水回用,促进水资源的节约和有效利用。
4.海岸带及海洋环境保护。
(1)建立健全相关法规规章。贯彻落实《山东省海洋环境保护条例》、《山东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并结合我省沿海的特点,制定海岸带规划条例、海岛保护条例等法规规章。建立合理的海岸带综合管理制度、综合决策机制以及行之有效的协调机制,及时处理海岸带开发和保护行动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建立综合管理示范区。
(2)加大技术开发和推广应用力度。加强海洋生态系统的保护和恢复技术研究,主要包括沿海湿地保护和恢复、渔业资源的增殖放流等,降低海岸带生态系统的脆弱性。加快建设已经规划的海洋保护区,提高对海洋生物多样性的保护能力。
(3)加强海洋环境的监测和预警能力。增设沿海和岛屿的观测网点,建设现代化观测系统,提高对海洋环境的航空遥感、遥测能力,提高应对海平面变化的监视监测能力。建立沿海风暴潮灾害预警和应急系统,强化预警基础保障,提高海洋灾害预警能力。
(4)强化应对海平面升高的适应性政策。采取护坡与护滩相结合、工程措施与生物措施相结合,提高设计坡高标准,加高加固海堤工程,强化沿海地区应对海平面上升的防护对策。控制沿海地区地下水超采和地面沉降,对已出现地下水漏斗和地面沉降区进行人工回灌。采取陆地河流与水库调水、以淡压咸等措施,应对河口海水倒灌和咸潮上溯。提高沿海城市和重大工程设施防护标准,提高港口码头设计标高,调整排水口的底高。大力营造沿海防护林,建立多林种、多层次、多功能的防护林工程体系。到“十一五”末,力争沿海地区抵御海洋灾害的能力得到明显提高,最大限度地减少海平面上升造成的社会影响和经济损失。
5.气象灾害。加强极端天气气候事件的监测预报预测能力,提高重大气象灾害预报的准确率和时效性。完善我省气候系统观测网,提高对气候系统各要素的观测和综合数据采集、分析能力;建立我省气候系统数据库,实现气候变化信息共享。研究我省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发生频次、强度和空间分布特征及其变化规律,针对台风、暴雨、干旱、沙尘暴、冰雹、大雪、大风、高温、霜冻、雷电、雾、霾、酸雨等气象灾害,以及洪涝、滑坡、泥石流、山洪、森林火灾等衍生和次生灾害,做好预报、预警和趋势预测,提高农业、林业、水资源、海岸带、人体健康等应对气候变化的重点行业或领域的预报预测服务水平,积极开展气候变化对极端气象灾害事件,以及对经济、社会、能源、水资源、生态环境等相互之间影响评估,增强防灾减灾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加强区域人口、经济、交通、能源等的气候承载能力分析,加强重大工程气候可行性论证工作,严格实施气象灾害风险论证制度,使人居环境和重要的战略基础设施远离灾害多发区、易发区和自然环境脆弱区。
五、应对气候变化的保障措施
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涉及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领域、各个方面,与环境保护、生态省建设、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等工作密切相关,是一项关系全局的复杂的系统工程。“十一五”期间我省面临的任务相当繁重,必须制定切实有效的政策措施,动员全社会的力量,齐抓共管,共同推进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各级政府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把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规划和计划引导,做到领导重视、组织健全、措施到位。省应对气候变化领导小组负责贯彻落实《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研究确定全省应对气候变化的发展战略、方针和对策,协调解决应对气候变化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级和各有关部门要明确责任,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应对气候变化的合力。建立地方气候变化专家队伍,根据我省地理环境、气候条件、经济发展水平等方面的具体情况,因地制宜地制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政策措施,加强对我省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指导。建立健全我省统一、协调、高效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完善省、市、县三级应对气候变化管理体系,确保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强化科技创新,提高技术支撑能力。
1.按照《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对气候变化相关科技工作提出的要求,加强气候变化领域科技工作的宏观管理和政策引导,健全气候变化相关科技工作的领导和协调机制,进一步强化对气候变化相关科技工作的支持力度,加强气候变化科技资源的整合,鼓励和支持气候变化科技领域的创新,充分发挥科学技术在应对和解决气候变化方面的基础和支撑作用。
2.推进气候变化重点领域的技术研究。加强气候变化基础研究,开展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形成机理研究。加强气候变化的科学事实与不确定性、气候变化对经济社会的影响、应对气候变化的经济社会成本效益分析和应对气候变化的技术选择与效果评价等重大问题的研究。加强气候变化背景下气温、降水、蒸发等的变化对森林、草地、湿地、湖泊、荒漠、城市绿地等生态系统的影响研究,加强森林生态效益分析。加强对提高能效和清洁能源、主要行业二氧化碳、甲烷等温室气体的排放控制与处置利用、生物固碳及固碳工程等温室气体减排技术和气候变化适应技术的研究,提高山东省应对气候变化的能力。
3.加强气候变化科技领域的人才队伍建设。建立人才激励与竞争的有效机制,创造有利于人才脱颖而出的学术环境和氛围,特别重视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和能够引领学科发展的学术带头人和尖子人才,逐步建成一支强有力的气候变化科技管理和研发人才队伍。
(三)注重宣传教育,增强公众参与意识。
1.发挥政府的推动作用。省、市、县各级政府要把提高公众意识作为应对气候变化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要进一步提高各级政府领导干部、企事业单位决策者的气候变化意识,逐步建立一支具有较高全球气候变化意识的干部队伍。利用社会各界力量,宣传我国应对气候变化的各项方针政策,提高公众应对气候变化的认知度和参与度。
2.加强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利用图书、报刊、音像等大众传播媒介,对社会各阶层公众进行气候变化方面的宣传活动,鼓励和倡导可持续的生活方式,倡导节约用电、用水,增强垃圾自觉分类和循环利用的意识。通过利用现代信息传播技术和其他有效方式,宣传国家和省应对气候变化的各项方针政策。加强对社会公众气候变化方面的教育和培训,尽快普及气候变化方面的相关知识,提高全社会应对气候变化的意识,增强自觉性,形成应对气候变化的良好社会氛围。
3.鼓励公众参与。建立公众和企业界参与的激励机制,发挥企业参与和公众监督的作用。完善气候变化信息发布的渠道和制度,拓宽公众参与和监督渠道,充分发挥新闻媒介的舆论监督和导向作用。增加有关气候变化决策的透明度,促进气候变化领域管理的科学化和民主化。积极发挥民间社会团体和非政府组织的作用,促进广大公众和社会各界参与减缓全球气候变化的行动。
(四)推动交流合作,推广清洁发展机制。
1.加强合作与交流。加强与国内外的合作,充分利用各种对外交流渠道,积极推动山东省与有关国家、国际组织和国内外科研机构、企业、院校在应对气候变化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充分利用国内外权威的关于全球气候变化出版物、影视和音像作品,建立资料信息库,为有关单位、研究机构、高等学校等查询、了解气候变化相关信息提供服务。追踪当代国际前沿技术,加强国内外先进技术、管理经验等的引进、消化、吸收、推广工作。在搞好项目合作的基础上,推进人才、信息、培训等方面合作,不断拓宽应对气候变化国际合作的领域和范围,积极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和做法,完善省内相关工作。
2.深入推广清洁发展机制(CDM),积极推进CDM项目开发。山东是工业大省和能源消耗大省,适合发展CDM的电力、钢铁、水泥等工业节能、垃圾填埋气回收及各种可再生能源利用等的项目众多,发展潜力巨大。应着力加强与CDM相关的政府部门、金融机构、专家队伍及咨询中介机构等方面的服务能力,鼓励省内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参与CDM项目合作,为改善山东省环境和能源结构、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五)加大资金投入,努力拓展资金渠道。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建立相对稳定的政府资金渠道。采取有效的政策措施,多渠道筹措资金,吸引社会各界资金投入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将科技风险投资引入气候变化领域。充分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引导企业加大对控制温室气体排放领域的投入。积极利用外国政府、国际组织、世行贷款等项资金,逐步形成政府财政资金、企业资金、社会资金相互结合的应对气候变化资金筹措和投入机制。
主题词:综合气候 变化△方案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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