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山东省委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农村社区建设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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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0-01-06 16:16

中共山东省委 山东省人民政府
关于推进农村社区建设的意见

(2009年11月27日)

鲁发〔2009〕24号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提高农村社区管理和服务水平,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现就推进我省农村社区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推进农村社区建设的重要意义

  农村社区是由一定的地域人群、按照相近的生产和生活方式、实行共同的社会管理与服务所构成的农村基层社会生活共同体,是整合社区资源、强化社区功能、完善社区服务的平台,在农村社会建设中处于基础性地位,是社会建设的基本载体和工作切入点。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我省农村经济社会长足发展,农民收入不断增加,农村面貌显著改善。但是应当看到,城乡二元结构造成的深层次矛盾仍然十分突出,农业基础设施和技术装备落后,农民组织化程度低,农村地区公共财政覆盖范围小、社会事业和公共服务水平较低,一些地方农村基层组织软弱涣散。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基层组织,强化社会管理和服务的任务十分繁重,迫切需要构建一整套与农村改革发展相适应的管理和服务新体制。加强农村社区建设,健全与农村改革发展新形势相适应的管理和服务新体制,是强化社会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是实现公共服务向农村基层延伸,促进农村公共事业发展,完善乡村治理机制,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的有效途径,是进一步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强化为民服务,实现政府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有机结合的重要手段,也是缩小城乡差别,改善民居环境的迫切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农村社区建设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采取有效措施,狠抓落实,积极推进农村社区建设,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二、明确农村社区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以把农村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为目标,以满足农村社区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和精神文化需求、提高农民综合素质、促进农民全面发展为目的,以扩大基层民主、完善村民自治、健全农村社区管理和服务体制为重点,大力推进政府公共服务向农村社区延伸覆盖,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为建设经济文化强省作出贡献。

  (二)基本原则。在农村社区建设中,必须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服务群众。坚持把以人为本、服务群众、改善民生作为农村社区建设的着力点,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体作用和首创精神,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作为农村社区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2.因地制宜,循序渐进。坚持从本地实际出发,根据不同情况,实行分类指导、梯次推进,不搞“一刀切”。按照试验先行、典型引路、由点到面、全面推开的基本思路,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农村社区建设。

  3.整合资源,合力共建。大力整合农村社区建设的各类资源,各部门各方面的涉农项目、资金集中投放在农村社区,各项服务延伸到农村社区。充分调动辖区单位和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农村社区建设的积极性,形成互惠互利、共建社区的良好机制。

  (三)总体目标。到2010年,全省50%的农村实现社区建设全覆盖;到2012年,全省80%的农村实现社区建设全覆盖;用5年左右的时间实现全省农村社区建设全覆盖。有条件的地方要加大推进力度,加快发展步伐。在继续完善设施、加强管理、优化服务的基础上,逐步把全省农村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

  三、科学规划农村社区

  (一)合理制定农村社区布局规划。根据自然文化资源、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居民生产生活习惯、交通便利条件、区位优势、经济条件等不同情况,按照统筹城乡发展、聚居人口适度、服务半径合理、资源配置有效、功能相对齐全等原则,以县(市、区)为单位,结合县域村镇体系规划和农村住房建设规划,确定农村社区布局。制定布局规划既要满足农村社区化管理服务的新要求,又要符合县(市)城市规划、县域村镇体系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农村建设规划、村庄布局规划和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等有机衔接。

  (二)科学设置农村社区建设模式。农村社区设置的地域范围、组织形式、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等,可结合本地实际,进行积极探索。原则上村庄人口规模在2000人左右的,可在现行的村民委员会范围内,按“一村一社区”形式组织社区建设;村庄规模较小、村庄密度较大或生产生活方式相近的地区,可以按“几村一社区”形式组织社区建设,逐步通过合村并居,集中居住建设社区;大力提倡通过兼并邻近村、撤并弱小村、改造空心村,进行合村并居,加快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鼓励具有较强经济实力的企业集团,建设服务企业职工和社区居民的企业型社区。

  (三)统筹制定农村社区建设实施方案。县(市、区)、乡(镇)党委政府、农村基层党组织及社区自治组织,要在农村社区布局规划的基础上,按照统筹规划农村社区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公共事业发展的要求,在充分调研、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针对不同情况,结合现实需要与长远发展,从满足管理、服务需要出发,科学制定农村社区建设实施方案。要明确农村社区的区位功能定位、长远发展目标,把农村社区的设施建设、筹资渠道、实现标准、完成时间等落到实处,扎扎实实地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工作。

  四、扎实推进农村社区建设

  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必须从基础工作做起,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努力为提高农村群众生产生活水平创造条件,促进农村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一)加强农村社区服务设施建设。按照新农村建设的要求,加强路、水、电、污水和垃圾收集处理等农村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农村社区建设与整治力度,实现社区布局优化、道路硬化、村庄绿化、路灯亮化。加快推进无障碍建设,有条件的地方要对贫困残疾人家庭住宅无障碍改造提供资助。加强以社区办公服务和公益性用房为主体的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建设,建筑面积一般在500平方米左右,其中用于服务的面积应不低于70%。加强农村社区养老托幼、医疗卫生、计划生育服务、文化体育、休闲娱乐场所及经营服务场所建设。完善农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广电网、通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整合农村各类专业信息点,建立统一的农村综合信息服务站。加强农村社区经营性服务设施建设,满足各类经营性服务的需要。

  (二)加强农村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构建以公共服务机构为依托、专业经济组织为基础、其他社会力量为补充,公益性服务和经营性服务相结合、专项服务和综合服务相协调的新型农村社区服务体系。构建农村社区公共服务体系,积极为社区居民提供医疗卫生、计划生育、残疾预防康复、就业指导、文化教育、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生活照料和技术技能培训、科技信息咨询等公共服务。鼓励农村专业经济组织、专业技术协会、中介组织、志愿者组织、社区活动团队建设,支持其提供多种形式的生产生活经营服务。构建农村社区市场化服务体系,积极发展农资供应、农产品购销、日用品超市以及金融、保险代办等服务网点,充分利用市场机制,为社区居民提供多层次、全方位的市场化服务。发扬和睦友爱、邻里互助、尊老敬老的优良传统,组织社区居民开展各种自助、互助服务,解决生产生活困难。

  (三)加强农村社区组织建设。抓好以党组织为核心的农村社区组织配套建设,在以地域、单位为主设置基层党组织的基础上,按照便于党员参加活动、党组织发挥作用的要求,探索完善基层党组织设置形式,在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协会、外出务工经商人员相对集中点建立党组织,实现农村党组织的全覆盖。加强农村社区村民委员会建设,完善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制度,维护广大基层群众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权益。健全共青团、工会、妇女、老年人、残疾人等组织。加强农村社区社会组织建设,大力发展各类专业协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和志愿者、法律援助、养老助残、帮扶互助、计划生育、文体教育、环境保护等公益性社会组织。

  (四)加强农村社区管理体制建设。正确处理党的领导、村(居)民自治和依法办事的关系,健全完善党领导下的村级民主自治机制。各级政府和职能部门要按照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断转变职能,强化社会管理与服务,努力实现政府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积极探索“权力下放、重心下移,权随责走、费随事转”的基层管理体制。积极倡导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实行职责、权力、人员、经费同步下放社区,为居民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充分发挥农村社区社会组织在社区管理中的作用,形成“小政府、大社会”的管理框架和运行机制。建立健全社区村(居)民自治章程或村(居)规民约、社区村(居)民会议和村(居)民代表会议制度、社区居民财务公开制度、社区民主评议和民主监督制度,引导社区居民参与社区公共事务管理,推行社区决策、执行、监督三位一体的管理体制,落实议事、听证、公示、舆情反馈“四项制度”,多方保障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的实施。

  (五)加强农村社区平安建设。要建立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农村社区平安建设新机制。加强农村社区法制教育。深入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突出抓好社区居民和管理人员的宣传教育,提高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增强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大力开展农村社区法律服务。在农村社区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积极构建法律援助组织网络。加强农村社区治安综合治理。大力加强社区警务工作,实施“重心下移、警力下沉、职权下放、保障下倾”,综合运用人防、物防、技防等手段,增强社区防控体系的整体效能。深入开展平安创建活动,依法防范和打击传销、盗窃、毒品等各类严重危害社会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加强对农村社区刑释解教人员、服刑人员的安置帮教和监管工作。深入开展农村社区预防违法犯罪工作,切实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基础性作用,努力把矛盾纠纷隐患和不安定因素化解在社区,消除在萌芽状态。紧紧依靠人民群众,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依托社区基层组织,挖掘和利用社区资源,加强群众性防范队伍建设,发挥好群防群治作用,努力形成社区平安建设人人有责、平安社区人人共享的良好局面。

  (六)加强农村社区文化建设。坚持用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占领农村阵地,满足农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提高农民群众思想道德素质。加强农村社区文化体育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多功能、综合性乡镇文体站和社区文体活动室建设。培育发展农村各种文体组织,大力支持农民自办,组织民间艺术团体,广泛开展各类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丰富农村精神文化生活。认真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培育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广泛开展文明乡镇、文明社区、文明村、文明户、志愿服务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培育各具特色的文化社区。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大力宣传人口计生知识和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形成健康向上、文明和谐的社会文化氛围。

  (七)加强农村社区教育建设。农村社区教育要坚持培育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提高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及就业技能,适应现代农业发展和城乡一体化发展的需要。要进一步完善县、乡、村三级农村职业和成人教育培训网络,充分发挥乡镇成人教育中心在农村社区教育中的积极作用。积极推进农村实用技术人才培训工程、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程、农民工及返乡农民工再就业培训工程。整合县域内各类教育培训资源,本着实际、实效的原则,举办社区(居民)学校,开展各种类型的教育培训。社区教育内容要丰富多彩,贴近“三农”。公共社区教育资源要向农民倾斜,建设满足农民需求的社区教育培训“超市”。积极开展学习型家庭、学习型社区创建活动。

  (八)切实加强农村环境保护。统筹城乡环境保护,改善农村环境,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突出抓好农村饮水安全,把保障饮用水安全作为农村社区环保工作的首要任务,提高农村饮用水质量和自来水普及率。严格控制农村地区污染,积极推进乡村工业结构、布局调整,推行农村社区污染集中治理,有效减少农村地区污染物排放总量。深入开展农村社区环境综合整治,积极创建文明生态村、绿色社区,加快消除农村“脏、乱、差”等现象,改善居住条件。加强农村生态保护与建设,坚持生态保护与治理并重,努力遏制新的人为生态破坏。加大宣传力度,树立生态文明理念,提高农民的环境意识,调动农民参与农村环境保护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推广健康文明的生产、生活和消费方式。

  五、建立农村社区建设保障机制

  农村社区建设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必须采取综合措施,确保社区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一)加强对农村社区工作的领导。要强化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的农村社区建设工作领导体制。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农村社区建设作为一件大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要具体抓好组织协调和工作落实,及时研究解决农村社区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各地要把农村社区工作的目标、发展规划、年度实施计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城乡建设总体规划,明确工作重点,完善政策措施。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协作,积极配合,统筹推进。要层层落实农村社区工作领导责任制。市、县(市、区)政府要加强宏观指导,搞好农村社区工作总体规划、政策指导和组织协调等工作。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发挥综合管理职能,承担起农村社区各项工作的具体责任。

  (二)加强农村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农村社区工作人员的配备,要根据工作量大小,因事设岗,以岗定人,一人多岗,一岗多责,注重提高工作绩效,降低工作成本。要按照党章和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根据社区建设模式和社区规模,合理确定社区组织设置形式和领导班子成员职数。进一步完善社区(村)组织的选举制度和方式。以农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为重点,按照守信念、讲奉献、有本领、重品行的要求,把政治素质好、民主作风好、带领群众致富能力强、协调服务能力强、群众公认的优秀人才选拔进社区组织班子。组织班子中要有女性成员。着力拓宽农村社区基层干部来源,注重从优秀现任村干部、农村致富能手、退伍军人、外出务工返乡农民中选拔社区干部。实施“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引导高校毕业生到社区任职;鼓励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优秀年轻干部到村帮助工作。将农村社区工作者纳入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制定农村社区工作者定期培训计划,提高农村社区工作者的知识化、专业化水平。要落实好农村社区干部的补贴报酬以及有关社会保险政策,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调动和保护他们的工作积极性。提倡政府购买服务,对农村社区工作人员实行动态管理。

  (三)建立农村社区建设投入的长效机制。各级政府要加大投入,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采取以奖代补等办法,加快社区建设步伐。各项支持农村公共事业发展的资金可在一定层面进行整合,捆绑起来集中用于农村社区建设,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按照“费随事转”的原则,对安排到农村社区的工作,要落实必要的工作经费。积极推动农村社区建设投资主体多元化和筹资渠道多样化。制定相关的优惠政策,吸引和鼓励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等以捐赠、投资等多种方式兴办农村社区服务项目。

  (此件发至县级)

  主题词:农村工作 社区建设△意见

责任编辑: 宗刚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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