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电视会议上的讲话
(2010年2月21日)
姜大明
同志们:
这次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电视会议,主要是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认真总结2009年全省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当前安全形势,部署今年工作任务。刚才,袁策同志通报了2009年度各市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和省有关部门安全管理承诺责任的完成情况;郭兆信同志宣读了省政府安委会《关于表彰2009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会议向受到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代表颁了奖;王军民同志代表省政府与各市政府签订了2010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青岛、枣庄市政府和聊城市交运集团的负责同志作了典型发言。首先,我代表省委、省政府向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表示热烈祝贺,向全省安全生产工作战线上的同志们致以亲切问候!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刚刚过去的2009年,是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最为困难的一年。面对国际金融危机的严重冲击,全省各级各部门和企业单位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工作大局,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深入开展“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活动和春夏秋冬“四大战役”,全面推进“打非、治违、抓责任”和安全生产“三项行动”、“三项建设”,持续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共排查整改各类事故隐患54.3万处,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3.7万起,有效地减少了各类事故的发生。2009年,全省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下降14.8%和9.9%,连续8年实现“双下降”,没有发生一次死亡30人以上的特大事故,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
同时,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我省安全生产工作与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与广大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不小差距,重点领域的安全监管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基层基础工作在一些地方和单位还比较薄弱,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一是较大事故、重大事故多发。去年,全省共发生较大以上事故93起、死亡453人,分别比上年上升24.0%和7.3%。其中,重大事故7起,主要是道路交通、非法生产烟花爆竹和火灾事故,重点领域的专项整治还需要进一步加强。二是政府安全监管职责还不够落实。有的地方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固,没有把安全生产工作摆上重要位置;有的部门安全许可把关不严格,安全监管不到位,安全检查流于形式,对非法生产经营行为打击不力,“打非、治违、抓责任”还存在盲区和漏洞。三是企业主体责任还不够落实。一些企业重生产、轻安全,对安全生产工作被动应付,靠侥幸过日子;一些企业安全规章制度不落实,现场管理混乱,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问题仍然比较突出,安全投入不足,隐患整改不及时,致使一些隐患长期未能消除。四是从业人员安全素质低。特别是农民工和新职工,由于培训教育跟不上,安全技能和自我保护意识不高,他们往往既是事故的肇事者,又是事故的受害者。对于这些问题,各级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今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也是夺取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新胜利、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为“十二五”规划启动实施奠定良好基础的重要一年。做好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工作,意义重大。当前,我省经济企稳回升,市场需求扩大,施工项目增多,对资源、能源的需求大幅增加;近几年来,持续冰冻、强降雨等极端天气增多,给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带来了新的挑战。胡锦涛总书记和温家宝总理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都对安全生产工作作出了重要指示,要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健全和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强化安全监管责任,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2月8日,张德江副总理来我省检查安全生产工作时指出: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理念,突出预防为主,完善事故防范工作体制机制;突出加强监管,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突出落实责任,严格安全问责制度。要加强宣传教育和队伍建设,加强安全基础工作,加强部门协作联动,推进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安全保障。各级各部门一定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央领导同志对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充分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上来,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忧患意识,警钟长鸣,坚持不懈地抓好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确保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转方式、调结构、保持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二、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年”活动
国务院确定今年继续为“安全生产年”,我省从实际出发,深化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年”。今年我省安全生产工作总的要求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全国、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以开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年”活动为载体,积极预防,加强监管,落实责任,深化“打非、治违、抓责任”,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三项建设”,有效遏制较大事故,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确保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提供强有力保障。
(一)进一步落实政府安全监管职责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重点,切实把“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年”活动落到实处。各级政府要坚持重心下移,实行网格化管理,对辖区内的所有高危企业,逐一明确和落实政府及相关部门的主管责任及监管责任,形成全覆盖、无缝隙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履行职责,加强日常监管,切实把监管工作落实到每一个行业、每一个企业。安全综合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基层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督促落实各项安全监管职责。各企业单位要加大安全投入,健全各项制度,加强班组安全建设和现场安全管理,抓好对员工的培训教育,积极开展安全标准化建设,提升企业安全水平。各地要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先进县(市、区)、先进企业和“安全社区”、“安全标准化示范园区”四个创建活动,总结经验,树立典型,推动基层基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建设,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二)始终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预防为主是多年来安全生产工作积累的宝贵经验,也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方针。一要加强源头管理。去年,省政府出台了《山东省工业生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督管理办法》,建立了严格的安全审查验收制度,凡是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项目,或者工艺、设备不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标准的,一律不能核准,从源头上消除隐患。二要严格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凡是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的行业和领域,有关部门必须把好许可审批关,凡是不符合法定安全生产条件的,一律不得审批。对违规审批的,要严肃追究责任。三要加强安全生产培训教育。进一步完善省、市、县三级安全培训体系,依法做好对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教育,特别要加强对农民工和新入厂职工的培训教育,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四要坚持“科技兴安”战略。针对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器材等重点领域,大力实施安全技术改造,加快安全生产监测、监控、预防及应急处置技术和装备的研发生产,推广一批安全可靠的新技术、新产品,提高设备、工艺的安全性能,从根本上防范事故的发生。
(三)继续深化“打非、治违、抓责任”。要加大安全监管力度,依法对生产经营单位实施严格的监督检查。特别是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和负有安全职责的行业管理部门,要严格监管,切实负起责任。要坚持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制度,组织有关专家和监管人员,深入生产一线进行监督检查。要细化检查内容,注重检查实效,绝不能走过场,绝不能流于形式。要强化安全生产执法,增加对高危行业企业执法检查频次,及时发现和制止企业的违法违规生产行为。去年,我省发生了多起因非法生产经营造成的重大事故,今年要继续把打击非法生产经营作为重中之重,保持“打非”的高压态势。各级政府要建立联合执法机制,组织公安、工商、安监、国土资源、建设、交通、海事、质监等部门,全面排查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运输行为,发现一处查处一处,并跟踪落实,防止死灰复燃。要进一步建立完善省、市、县三级安全监管网络和企业安全生产电子台账,探索用信息技术加强对企业的动态监管,提高监管效能。
(四)加强安全基础保障工作。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把安全生产与经济发展、行业发展和企业发展结合起来,统一规划,同步实施,进一步打牢安全发展的基础。一是加大安全投入。抓紧做好“十二五”安全生产规划的编制准备工作,明确安全生产重点建设项目,落实安全生产专项资金。进一步抓好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不断改善和提高企业的安全条件和保障水平。二是完善法规政策。今年,要重点抓好《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和《山东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的制定工作。同时,针对各行业的安全管理需要,加快制定一批急需的地方标准。积极推进高危行业的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完善安全生产奖惩制度。三是组织开展好第九个“安全生产月”活动和“安全生产齐鲁行”集中行动。组织安全生产宣讲队,深入基层和企业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普及安全知识。大力培育安全诚信企业,积极推进安全文化建设示范工程。四是加强应急救援工作。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体系建设,整合各方面的抢险救援力量,建立区域性专业救援队伍,提高各级政府处置突发事故能力。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加强抢险演练和逃生演练。建立完善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预防机制,坚持海上船舶“逢七不开”,矿山企业“逢大暴雨天气停产撤人”,矿山调度室10项授权、3分钟通知到井下等制度,严防事故灾难发生。五是加强监管队伍建设。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安全生产任务越来越重,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只能加强,不能削弱。要进一步加强对安全监管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监管能力,努力培养一支敢抓敢管、公正廉洁、务实高效的安全监管队伍。
(五)加强重点领域的安全监管和专项整治。突出抓好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水上运输、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和民航、铁路等重点行业的安全监管和专项整治。在煤矿领域,要进一步抓好“一通三防”和防治水、防冲击地压的整治,加强煤矿的技术管理和现场管理。在非煤矿山领域,要加强地下开采矿山的安全监管,加快对采空区和尾矿库的治理,推进数字化矿山建设。在危险化学品领域,要加快危险工艺、设备的自动化控制改造,抓好危险化学品经营、运输、储存环节的专项整治,防止重大火灾、爆炸、中毒事故发生。在道路交通领域,要抓好运输企业和驾驶员的管理,完善道路监控装置,加强道路巡查,严厉查处车辆超速、超载和酒后驾驶、疲劳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在烟花爆竹领域,要坚持向生产企业派驻安全督导员制度,实行全天候的现场监管。同时,要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公安部门要牵头做好“打非”工作,安监、工商、质监等部门要全力配合,充分发挥基层派出所和社区、农村治安保卫网络的作用,积极发动群众举报,及时侦破和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窝点。要深入开展水上交通和渔业安全专项整治,认真抓好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和“三合一”、九小场所的消防安全整治,狠抓建筑施工、民爆器材和铁路、民航等各个行业领域的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严防各类重特大事故发生。
三、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一是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坚持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的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制,每一位领导同志都要拿出足够的精力,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县(市、区)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同志,每周至少要拿出一天时间研究和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在安排部署工作时要强调安全生产,在基层调研检查工作时要检查安全生产,在总结工作时要对安全生产进行分析改进。要继续坚持领导干部下矿井、下车间检查制度,市级领导干部每两个月一次,县级领导干部每月一次,并做好检查记录。
二是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把省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细化分解落实到各个行业、地方政府和企业,各级安委会每季度要调度和通报一次各市和各部门的指标进度情况,对事故多发地区、行业和单位要加大督导力度,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要建立严格的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对完成目标任务的,给予表彰奖励;对完不成目标任务的,要通报批评,一票否决。
三是严格安全生产问责制度。对发生的事故,要及时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根据中央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和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要求,严格问责,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部门的责任。特别是对伤亡大、损失大、影响大的事故,无论涉及到哪一级领导干部,都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决不姑息。
同志们,做好今年的安全生产工作责任重大,任务艰巨。各级各部门一定要坚定信心,警钟长鸣,常抓不懈,集中精力抓好各项措施落实,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加快推进经济文化强省建设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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