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设立济南建邦黄河公路大桥收费站的批复
山东省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设立济南建邦黄河公路大桥
收费站的批复
鲁政字〔2010〕 281号
省交通运输厅、物价局:
你们《关于济南建邦黄河公路大桥设立收费站的请示》(鲁交财〔2010〕33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同意在济南建邦黄河公路大桥设置收费站1处,站名为济南建邦黄河公路大桥收费站,地点位于济南市天桥区桑梓店镇(桩号:K3+058),编号为24号,收费期限为5年。收费站的具体收费标准和起止时间由省有关部门核定后另行公布。
山东省人民政府
二○一○年十一月十六日
主题词:交通 公路 收费 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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