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旅游局国民休闲汇活动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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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1-11-21 10:08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转发省旅游局国民休闲汇
活动方案的通知

 

鲁政办字〔2011〕98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省旅游局《“国民休闲汇”活动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开展“国民休闲汇”活动,是认真贯彻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和省委九届十次、十一次全委会精神,满足人民群众休闲需要,引导消费,扩大内需,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构建和谐社会的群众性休闲文化活动。“国民休闲汇”由省政府和国家旅游局共同主办,省旅游局、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民委(宗教局)、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厅、省海洋与渔业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厅、省卫生厅、省体育局、省林业局、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省残联、省老龄办和17个设区的市政府共同承办,中国旅游协会休闲分会作为指导单位。17市政府负责对本地区“国民休闲汇”活动的组织领导,要认真制订工作方案,积极开展工作,重点抓好九大休闲系列活动和休闲主题周活动,做好“休闲汇”的安全管理工作。省各承办部门要重点抓好专题休闲活动。新闻宣传部门负责“休闲汇”的宣传工作;商务部门负责“休闲购物打折季”活动,“休闲汇”期间,组织有关商贸企业面向居民和游客统一打折让利,推出优惠打折商品;住房城乡建设、农业、水利、海洋与渔业、文化、体育、林业等部门要积极推动所管理的休闲资源向社会开放,举办休闲活动。省教育厅、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省残联、省老龄办等部门要积极引导和组织学生、企业员工、妇女、青年、残疾人、老年人等参与“休闲汇”活动。省旅游局负责“休闲汇”活动的组织协调,组织好各类评选活动。各级财政部门应根据财力状况,对“国民休闲汇”活动给予支持。

  为确保工作落实,省政府建立工作督查制度,定期对各地、各部门开展活动情况进行督查,并通报情况,督查结果纳入对各级、各部门发展服务业的考核内容。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七月三十一日



“国民休闲汇”活动方案
山东省旅游局



  为认真贯彻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和省委九届十次、十一次全委会精神,努力引导和拉动消费,扩大内需,推动转方式调结构,实现服务业跨越式发展,提高人民群众幸福指数,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国民休闲发展纲要的通知》(鲁政发〔2011〕30号)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引领健康、文明、科学的休闲方式,提高人民群众幸福指数,繁荣发展现代服务业。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城市为主体,以县(市、区)为基础,以家庭、乡村、社区为基本活动单元,坚持以人为本,全民参与,利民惠民,扎扎实实开展丰富多彩的休闲活动,促进经济文化强省建设,促进社会和谐进步。

  二、活动安排

  (一)活动名称:国民休闲汇。

  (二)活动主题:国民休闲汇———健康休闲、幸福人生。

  (三)时间、地点:2011年8月13日—10月31日(今后为每年8月的第一个星期六至10月31日),全省17市同步举办“国民休闲汇”活动。

  (四)活动设置。按照“休闲主题周”、“休闲系列(专题)活动”、“休闲购物打折季”、组织评选4大板块,设计“休闲汇”产品与活动,实现“天天有活动、周周有高潮、全民大休闲”的目标。

  1.创新启动、闭幕仪式。8月13日晚,在济南大明湖超然楼广场举行首届“国民休闲汇”活动启动仪式。之后,参加主会场启动仪式的国家旅游局、省及济南市领导分成若干组,分赴社区、街区、商场及文化娱乐、休闲健身等场所,参加“与民同乐”夜间休闲活动。10月31日,在青岛举行闭幕式,以沙滩篝火晚会的形式荟萃各地“休闲汇”的精彩节目,集中展演。其间,穿插颁发各类奖项。各市结合实际,举办各种形式的启动、闭幕仪式。

  2.开发系列产品和活动。整合全省的社会、人文及城乡休闲资源,推出九大系列产品,形成持续不断的休闲活动高潮,实现地区之间、城乡之间均衡发展。主要包括:

  (1)乡村休闲系列。在城市周边,推出一批以采摘、垂钓、养生、运动为主题的乡村休闲休憩带;利用乡村丰富的水库、河流、湖泊等自然资源,推出一批以“亲水”为主要特色的乡村休闲场所;依托全省各高科技农业、现代农业示范项目,以及林、果、蔬等特色农业产业,推出一批现代农业休闲基地;以国家级、省级旅游强县为重点,推出“绿道”慢游乡村线路。(省农业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海洋与渔业厅、省体育局、省林业局、省旅游局负责)

  (2)健身养生休闲系列。举办家庭运动会、社区运动会、趣味运动会等形式多样的群众性体育活动;利用城市广场、景区、公园、居民社区的场所和器材,举办拔河、象棋、围棋、健美操、健身操、篮球、乒乓球、羽毛球、轮滑、桥牌、扑克牌、游泳、戏水等系列休闲体育活动;推出一批温泉、保健、海水热疗、美容、美食等养生休闲产品。(省体育局、省卫生厅、省旅游局负责)

  (3)旅游休闲系列。发挥旅游度假区和各类度假设施的功能,对现有度假资源和旅游产品进行整合,推出一批滨海、滨湖、滨河、乡村、森林、葡萄酒庄等不同类别的度假旅游产品;积极开发城市旅游、乡村旅游、工业旅游、购物旅游、生态旅游、文化旅游产品。(省旅游局、省农业厅、省水利厅、省海洋与渔业厅、省林业局、省商务厅负责)

  (4)文化休闲系列。在城市社区、旅游景区,依托科技馆、文化馆、艺术馆、博物馆等,举办读书节、文化节、艺术节、书画展、摄影展、科技展,以及曲艺、杂技、民俗、时装表演等活动;利用文物古迹、古村、古镇、古街等,举办文物展,开展文物鉴赏、民间寻宝等活动;突出山东民俗文化特色,举办面塑、剪纸、皮影、烙画、微雕、泥塑、脸谱年画,以及婚俗、民俗等文化活动,推出一批适合青少年、中老年人等不同群体休闲的放风筝、踢毽子、扭秧歌、跳大绳等经典民俗活动。(省文化厅、省文明办、省民委、省旅游局负责)

  (5)夜间休闲系列。在城市旅游休闲街区、广场、社区、旅游景区等举办民众消夏晚会;依托城市歌厅、舞厅、酒吧以及各专业购物、餐饮、娱乐街区等,以优惠的价格和丰富的产品供给,发展夜间购物、餐饮、文化娱乐消费;在公园、社区等地,开辟一批相对固定的文化娱乐演出场地、交际舞场,以及群众自娱自乐文化场所。(省文化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商务厅、省旅游局负责)

  (6)节事休闲系列。以“欢度国庆、休闲假日”和“团圆中秋、欢乐休闲”为主题,突出抓好国庆节、中秋节两大重要节日的群众休闲、旅游活动。整合活动期间全省各地举办的重要节事活动,如青岛国际啤酒节、烟台国际葡萄酒节、中国(曲阜)国际孔子文化节、泰山国际旅游文化登山节、中国国际航空节、日照海洋迷笛音乐节、青州花卉博览会等,纳入“休闲汇”体系。(省旅游局负责)

  (7)蓝色休闲系列。结合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建设,以风景观赏、滨海休闲、海洋运动为主,开发海滨漫步、海上垂钓、海滨沙滩娱乐、海滨沙滩运动、海滨浴场、海岛观光项目。开发海上观日出、听海涛、观海潮,以及拾贝壳、挖海蟹等“赶海休闲”产品。(省海洋与渔业厅、省体育局、省旅游局负责)

  (8)黄河休闲系列。结合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建设,整合利用黄河文化及相关生态、自然资源,培育黄河主题文化游项目,推出黄河口生态游、黄河沿岸逍遥游、黄河文化体验游、黄河寻根游、沿黄自行车赛、沿黄越野赛等黄河系列产品。(省农业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局、省体育局、省旅游局负责)

  (9)修学休闲系列。以开阔眼界、提高素质为目标,针对暑期集中推出一批不同内涵的修学旅游产品。依托丰富的农业资源和农事活动,推出一批农时、农事、农业劳动知识修学产品;依托丰富的山河湖海等自然景观,推出一批地理、地质知识修学产品;依托多样性的文化资源,推出一批历史文化、红色文化、书法修学产品;依托众多历史文化名人、现代英模人物等,推出一批以爱岗敬业、尊老爱幼、廉洁奉公、遵纪守法为主题的社会道德修学产品。(省教育厅、省文明办、团省委、省老龄办、省民委、省文化厅、省农业厅、省旅游局负责)

  3.开展“休闲主题周”、“专题休闲活动”、“休闲购物打折季”活动。“休闲汇”期间,全省统一推出旅游休闲主题周(9月24日—30日),结合9月27日“世界旅游日”主题活动,推出一批适合季节特点的休闲旅游产品。各市按照突出特色、全民休闲的原则,集中举办2个“休闲主题周”,省各承办部门根据各自职能,组织一项专题休闲活动,各市、各部门组织的主题和专项活动统一纳入“国民休闲汇”活动予以重点宣传。休闲系列活动中应适当安排适合残疾人特点的内容。活动期间,全省统一举办“休闲购物打折季”活动,各主要商场、超市、各类农贸市场等商贸企业开展休闲购物大优惠、大让利活动。为吸引国内外游客到山东参加“国民休闲汇”活动,开展游“山东100个不得不去的地方”、品“100种不得不品尝的美食”、购“100种不得不买的特色旅游商品”宣传营销活动。

  4.组织系列评选活动。各市设立“国民休闲汇”活动最佳组织奖,开展最佳活动创意方案、最佳主题周评选活动;各市、县(市、区)开展休闲家庭、休闲社区(乡镇)评选活动;在省承办部门开展最佳专题休闲活动评选。由省游局统一组织“我休闲、我快乐”休闲摄影、休闲征文活动。活动期间,开展游“山东100个不得不去的地方”最多的游客评选活动。

  三、组织领导和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政府成立落实《山东省国民休闲发展纲要》领导小组,负责“国民休闲汇”活动的组织领导。各承办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能,确定对开展“国民休闲汇”活动的支持政策和专题活动。各市要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并根据本方案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抓好工作落实。

  (二)做好宣传引导。“休闲汇”期间,各类媒体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休闲汇”活动的宣传报道,扩大覆盖面和影响力。省委宣传部、省新闻办、省记者协会、省旅游局联合举办“休闲汇”好栏目、好新闻评选活动,引导媒体做好深度报道。8月13日—14日,各市结合实际,面向市民和游客,在各休闲场所推出便民、利民、惠民打折优惠活动。活动期间,由省旅游局牵头,举办持“好客山东旅游卡”一元游景区活动。请中国旅游协会休闲分会牵头,联合旅游电子商务企业对各市休闲活动及国民休闲情况进行综合评估,推出《城市休闲指数蓝皮书》。

  (三)强化安全和服务质量工作。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建立完善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理机制,切实加强对防火、用车、高危险性活动项目等重点环节和部位的安全监管,消除安全隐患。活动场所应适当设置盲道、坡道等无障碍设施。全面加强服务质量建设,在全省各休闲服务场所和单位推行《好客山东旅游服务标准》,开展微笑迎宾、有问必答、有求必应、全过程好客服务。公安、工商、物价、交通运输、旅游等部门要联合开展休闲环境综合整治,规范市场主体的服务行为。

 

责任编辑: 宗刚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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