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粮食局局长 孟庆秀
民以食为天。稳定粮食生产和保障粮食供给始终是经济社会生活中的头等大事。2010年,山东粮食工作呈现出四个明显特点:粮油市场秩序稳定。全省认真落实粮食收购政策,加强产销协作,积极掌握粮源,加大政策性粮食投放力度,为稳定粮食市场预期,平抑粮食市场价格发挥了积极作用。全省粮食经营企业收购粮食4802.4万吨,同比增加667.4万吨;销售粮食2755.7万吨,同比增加346万吨。粮食库存充裕,保持适度增长。依法管粮水平不断提高。市、县全部建立粮食行政管理机构,健全粮食流通执法体系,积极开展粮食规范化执法示范县创建活动,不断提升粮食规范化执法水平,保障了全省粮食安全和市场稳定。省粮食局连续四年荣获全国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先进单位称号,省粮食局等4个单位被国家粮食局、财政部、总后勤部评为全国军粮供应管理先进单位。粮食流通产业健康有序发展。各地加强政策引导,加大扶持力度,积极培育壮大骨干粮油企业,全省粮食流通产业实力显著增强,竞争力不断提高,产值和利税保持全国领先地位。全省国有粮食企业实现综合经济效益3.28亿元,同比增长11%,位居全国前列。粮食服务民生工程快速发展。各级粮食部门立足粮食工作实际,积极发挥职能作用,拓宽服务领域,大力开展放心粮油、居民厨房和农户科学储粮三项工程,全省放心粮油服务网点发展到2.2万个,农户科学储粮试点工程惠及14市18万农户。
2011年,全省粮食部门将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保障粮食安全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这一中心任务,重点抓好六项工作,努力做到保稳定、惠民生、促增长,为实现富民强省新跨越作出积极贡献。
一、加强和改善粮食宏观调控,切实保障省内粮食有效供给和市场基本稳定
加强和改善粮食宏观调控,确保粮食市场供应不断档、不脱销,粮食价格在合理水平上保持基本稳定,是今年粮食工作的首要任务。一是积极落实粮食收购政策。今年是我省实行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的第6年。要继续执行好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和质价规定,加强对粮食收购工作的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国有粮食企业主导作用,最大限度地掌握调控粮源。引导多元市场主体有序入市收购,按照在地原则加强对粮食收购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二是积极落实粮食市场调控政策。全面落实“米袋子”行政首长负责制,今年特别要加大对粮食市场的调控力度,加强粮食市场监测预警,及时采取必要的调控措施,防止因供应不畅引起粮食价格异常波动,确保全省粮食市场稳定有序。按照国家和省的要求,调整完善粮食经营者最低最高库存量标准,引导和督促粮食经营者切实履行义务、承担社会责任。认真抓好粮食流通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有效、可靠,为政府决策和粮食市场调控提供可靠依据。三是积极落实各项粮油储备政策。充分发挥储备粮在调节供求平衡、稳定粮食价格等方面的作用。市、县储备粮油规模全部充实到位。各市特别是销区市要根据辖区内人口数量和消费需求的变化适时调整储备规模、品种结构和原粮、成品粮比例,适当增加稻谷和成品粮储备数量。济南、青岛及其他市政府驻地要建立可供市场10天以上消费量的成品粮油(含小包装)储备。进一步加强地方储备粮油管理,确保数量真实、质量良好,需要时调得出、用得上。四是完善粮食应急机制。细化粮食应急预案,增强预案的可操作性。市、县要按照应急需要掌握足够数量的粮食应急加工、供应和运输企业,并开展好应急演练。五是完善军粮供应机制。继续抓好军粮筹措能力和服务水平建设,进一步健全军供大米省级统筹制度,大力推进军供面粉市级统筹。继续开展规范化军供站星级评比活动和“十强军供站”创建活动,组织好争创“全国百强军供站”工作,努力提高军供工作服务水平。
二、围绕保障粮食安全中心任务,扎实推进粮食行政执法工作
粮食行政执法工作是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也是保障粮食安全、维护粮食流通秩序的重要手段。一是深入开展规范化执法示范县创建活动。进一步完善示范县考核验收标准,建立示范县年度动态考核管理机制。着力从执法检查、案件查处等方面加强规范化建设,切实提高粮食流通监管能力。二是加大粮食市场监管力度。认真落实“在地检查”原则,加强日常监管,开展专项检查,重点对粮食经营者收购资格、履行最低最高库存义务、跨地区从事粮食收购备案等情况进行检查。按照国家和省的统一部署,开展好食用植物油库存检查,重点检查境内各级储备油库存的数量、质量和轮换情况,确保辖区内储备油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加大涉粮案件查处力度,增强粮食行政执法的严肃性和威慑力,维护好正常的粮食市场秩序。三是加大粮油质量监管力度。进一步落实粮食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制,抓好粮食质量检测体系建设,积极开展收购、储存环节粮食质量安全检查与监测。加强原粮卫生质量安全风险防范能力建设,完善原粮卫生安全预警制度和应急处置预案。四是加大执法基础工作建设力度。进一步健全粮食执法工作体系和机制,有针对性、有重点地抓好机构、制度、队伍建设。积极争取政府和有关部门支持,落实粮食行政执法工作经费,确保执法工作顺利开展。
三、加快粮食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努力提高粮食流通产业运行质量
一是积极发展多元粮食市场主体。继续培育、发展和规范多元市场主体,引导各类市场主体依法从事粮食收购和经营活动。做好粮食批发市场的规划布局,重点支持区域粮食交易市场建设,搞好济南、青岛及其他市政府驻地成品粮油交易市场建设。二是加快粮食仓储和物流设施建设。去年,国家和省里相继出台了《粮油仓储管理办法》和《山东省粮油仓储单位备案管理办法》,各地要按要求建好粮食流通基础设施数据库,抓好备案管理工作的落实。要按照地方储备粮集中储存及其他政策性粮食收购储存需求,再新建、扩建、改造一批粮油仓储设施。三是壮大骨干粮食企业,推动粮油品牌建设。继续推进“四个十”(十强粮油工业龙头企业、十大粮油购销企业、十佳粮油食品快餐连锁企业、十大粮油产业园区)工程建设,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有重点地扶持、培植在本区域内有较强带动力的粮食龙头企业。积极引导骨干粮食企业向产业园区集中,依靠科技进步提高产品质量和档次,形成一批富有特色的粮油食品工业园区,打造一批在全国叫得响的山东粮油品牌。四是大力发展县域粮食经济。以项目建设为重点,以先进科技为支撑,引导县域粮食企业盘活存量资产,整合资源要素,提升市场竞争力,做好发展县域经济文章,在县域经济发展中展现粮食行业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特色和优势。
四、大力实施民心工程,努力提高粮食工作服务民生能力和水平
一是加快推进放心粮油工程。在注重网点建设的同时,以粮油配送中心建设为重点,抓好总体规划布局。加强放心示范企业(店)的建设和监管,规范经营服务活动,强化品牌意识,带动整体工作开展。二是大力实施居民放心厨房工程。借鉴济南金德利、烟台蓝白、肥城富世康的经验,大力发展快餐连锁经营,因地制宜地将早餐点(店)、快餐店、食品加工企业纳入居民放心厨房工程范围,重点建设好原料加工配送中心。加强日常监管,确保放心厨房提供的食品安全、可靠、放心。三是扩大农户科学储粮示范范围。采取有效措施,落实好今年农户科学储粮安排方案和配套资金,确保工程按预期目标顺利推进。建立农户储粮技术服务体系,注重示范仓的使用效果,确保发放的示范仓用得上、用得好。四是规范农村粮食经济合作组织。积极构建农村粮食流通网络,探索将粮食经纪人队伍纳入管理范围的方式方法,既要发挥粮食经纪人搞活粮食流通的优势,又要加强管理,真正做到服务于农民增收、服务于农村发展。
五、深化改革、强化管理,促进粮食企业健康发展
一是进一步创新企业体制机制。以骨干粮食企业为主体,通过联合、兼并、重组等形式,组建竞争力强的粮油食品加工企业集团。指导企业建立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收入能增能减的有效激励约束机制和岗位能上能下、人员能进能出的用工机制。二是进一步加强对国有粮食企业的管理。国有粮食企业是粮食经济发展的主导力量,是政府对粮食市场实施宏观调控的重要载体,必须始终抓在手上,管住管好。进一步完善国有粮食企业扭亏增盈目标责任制,严格考核奖惩,保障企业规范运行。继续推行国有粮食企业经营预算管理制度,全面提高企业盈利能力,改善企业盈利结构,使全省国有粮食企业盈利面提高10%左右。三是进一步争取和落实好各项财税信贷政策。积极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落实好粮食风险基金政策,确保各项财政补贴及时足额到位。最大限度地争取国家新增产粮大县奖励资金、新增农业综合补贴资金和省、市粮食财政专项资金,支持粮食收购、仓储、物流、加工等业务的开展。
六、加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自身建设,为粮食行业科学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一是严格履行好职责。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全面落实依法管理全社会粮食流通职责,重点做好粮食行业发展规划、粮食收购市场准入、粮食流通统计、粮食行政执法、地方储备粮油管理、粮食产业布局、粮食质量监管和国有粮食企业资产监管等工作。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安全生产不出任何问题。二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为各项任务目标的实现提供思想、政治和组织保障。积极推进山东商务职业学院等粮食职业教育和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为粮食事业科学发展提供智力支持。三是加强粮食信息化建设。“金粮工程”(一期)已进入实质建设阶段,全省储备粮管理系统已经开通运行。各地要搞好配套和已有平台的升级改造,逐步建立起省、市、县三级粮食业务网络,并延伸到企业,实现网络互联互通。四是加强粮食重大问题研究。重点对健全完善粮食安全保障体系、加快转变粮食产业发展方式等重大问题进行深入调研,借以总结情况,研究规律,解决问题,推动工作。五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贯彻执行《廉政准则》的各项要求,继续开展好“创先争优、争做齐鲁先锋”活动,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提高整体工作水平。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