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山东省林业局机构调整的通知
山东省人民政府
关于山东省林业局机构调整的通知
鲁政字〔2012〕151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林业工作,经研究并报中央编办批准,将山东省林业局更名为山东省林业厅,由省政府直属机构调整为省政府组成部门,排序在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之后。
山东省人民政府
二○一二年七月二十日
主题词:林业 机构调整 通知
抄送:省委各部门,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省法院,省检察院,济南军区,省军区。各民主党派省委。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2年7月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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