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山东省林业局机构调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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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2-07-23 09:33 来源:山东省人民政府

山东省人民政府
关于山东省林业局机构调整的通知

鲁政字〔2012〕151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林业工作,经研究并报中央编办批准,将山东省林业局更名为山东省林业厅,由省政府直属机构调整为省政府组成部门,排序在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之后。

                                山东省人民政府
                               二○一二年七月二十日

  主题词:林业 机构调整 通知

  抄送:省委各部门,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省法院,省检察院,济南军区,省军区。各民主党派省委。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2年7月20日印发

责任编辑: 李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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