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建立山东肥矿技师学院的批复
山东省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建立山东肥矿技师学院的批复
鲁政字〔2012〕187号
省煤炭工业局:
你局《关于肥矿集团高级技工学校改建为山东肥矿技师学院的请示》(鲁煤人教〔2012〕103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肥矿集团高级技工学校改建为山东肥矿技师学院。改建后,学院办学性质、隶属关系等事项不变。
二、改建后的技师学院设技师部和高级技工部。学院办学规模逐渐达到6000人,其中技师部2000人、高级技工部4000人。技师部设置机电、综合机械化采煤、综修和数控加工技术等专业。
三、改建后的技师学院以培养技师(预备技师)和高级技工为主要目标,同时承担企业在职职工高技能人才和各类职业教育培训机构师资培训任务,招生对象主要为高中、技工学校和高级技校毕业生,以及取得中、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职业院校毕业生和企业在职职工,学制2—4年。
四、学校办学所需正常经费仍按原渠道解决。
五、学院招生和毕业生就业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办理。学生学习期间和毕业后的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山东省人民政府
二○一二年八月二十九日
(2012年8月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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