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转发省畜牧兽医局等部门
胶东半岛无规定动物疫病区评估工作
实 施 方 案 的 通 知
鲁政办字〔2013〕111号
有关市人民政府、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省畜牧兽医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厅《胶东半岛无规定动物疫病区评估工作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9月2日
胶东半岛无规定动物疫病区
评估工作实施方案
省畜牧兽医局 省发展改革委 省财政厅
无规定动物疫病区(以下简称“无疫区”),是指具有天然屏障或者采取人工措施,在一定期限内没有发生规定的一种或几种动物疫病,经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验收合格的区域。《国家中长期动物疫病防治规划(2012—2020年)》(国办发〔2012〕31号)明确提出:到2015年,在胶东半岛建成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免疫无疫区。为加快我省胶东半岛无疫区的评估步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农业部《无规定动物疫病区评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和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农业部《无规定动物疫病区评估管理办法》等法律和规定,坚持“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总责,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的原则,以《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管理技术规范》为标准,分别开展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无疫区建设与评估工作,确保2015年通过国家评估,最终获得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的认可,为推进现代畜牧业发展、树立山东畜牧业品牌、促进农民增收、保障公共卫生安全提供有力支持和保障。
二、评估方法
根据农业部《无规定动物疫病区评估管理办法》、《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管理技术规范》要求,按照《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现场评审表》的内容,由全国动物卫生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组成的评估专家组进行书面评审和现场核查。评估的方法主要是:
(一)书面评审。经县(市、区)、市、省逐级自我评估合格后,省畜牧兽医局向农业部分别提交免疫无口蹄疫和高致病性禽流感无疫区评估申请书和自我评估报告。
(二)现场核查。经全国动物卫生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评估专家组书面评审合格的,评估专家组组织现场核查。根据评估专家组制定的现场评审方案,采用随机的原则抽签确定现场核查的市、县(市、区)。
1.现场评审方法。评估专家组依据《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现场评审表》进行评定。评审表共分6部分96项,其中关键项10项、重点项37项、普通项49项。
2.现场评审结果。关键项全部被评为符合、重点项90%以上符合、普通项70%以上符合的,评估结果为“通过”。否则,评估结果为“不通过”。
(三)公布。评估通过的无疫区由农业部列入国家无疫区名录,并对外公布。农业部根据需要向有关国际组织、国家和地区通报评估情况或申请国际评估认可。
三、工作目标
(一)加强制度规范建设。修订《山东省动物防疫条例》和《山东省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管理条例》,制定和完善无疫区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规范、标准,完善口蹄疫和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规划、监测和免疫计划。
(二)提升疫病防控能力。强化疫病预警预报、免疫控制、卫生监督和疫情监测、应急储备等方面的基础设施,加强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场所规划和建设,强化动物疫病追溯体系建设。
(三)完善人工屏障体系。加强无疫区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和指定通道建设,加强动物隔离场规划和建设。
(四)完善兽医实验室建设。充实各级实验室仪器设备和实验室专业人员,保障实验室正常开展工作。
(五)能力提升建设。加强业务技术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技术水平,确保各项迎接国家评估筹备工作顺利开展。从乡(镇)做起,逐级开展自查、整改、评估。
(六)后期维护建设。胶东半岛无疫区评估工作完成后,各级政府要继续加大投资力度,加强动物疫病监测,提高动物疫病防控能力,确保胶东半岛持续保持口蹄疫和高致病性禽流感免疫无疫标准,争取到2020年达到口蹄疫和高致病性禽流感非免疫无疫标准。
四、工作步骤
(一)启动阶段(2013年9月)。省政府召开胶东半岛无疫区评估动员大会,启动评估认证工作。
(二)市、县(市、区)自查整改阶段(2013年9月—2014年2月)。各级政府组织本地区有关单位根据《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管理技术规范》和现场评审表所列的6部分96项内容,逐一自查、整改、规范。积极筹措资金,加快重点建设内容的工作进度,确保无疫区评估顺利进行。
(三)市、县(市、区)自我评估阶段(2014年2月—5月)。在各市、县(市、区)自查整改的基础上,开展市级对所辖县(市、区)的自我评估工作。
(四)省级评估阶段(2014年5月—8月)。组织省级动物卫生风险评估专家组成员开展省级评估,对评估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各市、县(市、区)根据整改意见进行限期整改。
(五)申请国家评估阶段(2014年9月—2014年12月)。根据省级评估情况,起草并提交胶东半岛无疫区免疫无口蹄疫和高致病性禽流感评估申请报告。书面评审合格后,接受全国动物卫生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对我省无疫区的现场评估。根据全国动物卫生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的评估结论,加大整改力度,力争于2014年12月通过国家评估认证。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胶东半岛无疫区评估工作,将其作为支撑现代畜牧业发展的总抓手,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领导,高标准抓好落实。各有关部门要增强全局观念,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积极做好胶东半岛无疫区评估的相关工作。畜牧兽医部门要强化责任意识,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措施,切实做好区域区划、动物疫病状况、基础体系、预防监测、检疫监管、疫情管理等各项评估工作;发展改革部门要加大对无疫区基础设施投入,落实各项扶持政策;财政部门要多方筹集、整合资金,加大扶持力度。
(二)体制保障。深入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健全兽医行政管理、监督执法和技术支撑体系,稳定和强化基层动物防疫体系,做到体系完整、职能明确、队伍健全、经费落实。建立健全畜牧兽医、发展改革、财政、卫生、林业、公安、交通运输、工商、商务、出入境检验检疫等各有关部门协调联络机制,加强沟通协作与信息交流。
(三)条件保障。各级政府要充分利用各种手段,加大胶东半岛无疫区的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对无疫区评估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县级以上政府要将动物疫病监测、预防、控制、扑灭、动物产品有毒有害物质残留检测管理等工作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保证兽医行政执法机构和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的人员经费和日常运转经费。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根据省政府确定的工作目标,加大无疫区评估投资力度,足额落实项目建设资金,确保顺利通过国家评估。
(2013年9月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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