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山东行政学院(山东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与山东警察学院资源整合的通知
【 字体:
打印
时间:2014-01-28 10:24

 

山 东 省 人 民 政 府
关于山东行政学院(山东省
经济管理干部学院)与山东警察
学院资源整合的通知
鲁政字〔2014〕3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进一步优化我省高等教育资源配置,经研究确定,对山东行政学院(山东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与山东警察学院进行资源整合。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将山东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历教育职能、相关人员、资产等与山东行政学院剥离,划转到山东警察学院。撤销山东行政学院加挂的山东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牌子,山东行政学院机构编制事项由省机构编制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另行核定。山东警察学院建制规格、人员编制不变,领导职数、内设机构由省机构编制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另行核定。

    二、山东警察学院由省政府领导,实行省教育厅与省公安厅共管,以省公安厅为主的管理体制。

    三、山东警察学院系本科层次的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规模暂定为6000人;事业费和基本建设经费保持原渠道不变。学校现有专业结构的调整和新专业的增设,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办理。原山东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在校生仍以山东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名义办理毕(结)业手续。

    四、省政府有关部门和济南市要在山东警察学院校园规划与建设、土地、资金、人才引进等方面提供优惠政策,积极支持学校发展。

    山东警察学院要搞好总体规划,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和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做好相关毕业生就业工作,努力提高教育质量、科研能力和办学水平,为我省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14年1月3日

(2014年1月3日印发)

责任编辑: 信息员
分享
上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