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威海市部分行政区划的通知
山 东 省 人 民 政 府
关于调整威海市部分行政区划的通知
鲁政字〔2014〕48号
威海市人民政府:
2014年1月25日,国务院以国函〔2014〕13号文批复我省,同意对威海市部分行政区划进行调整。为做好有关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撤销文登市,设立威海市文登区,以原文登市(不含汪疃镇、苘山镇)的行政区域为威海市文登区的行政区域,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政府驻天福街道文山路30号。
二、将原文登市的汪疃镇、苘山镇划归威海市环翠区管辖。
三、望你们按照行政区划管理等有关规定,坚持“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认真做好有关行政区划调整工作。要严格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厉行节约的规定以及国家土地管理法规政策,加大区域资源整合力度,优化总体布局,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行政区划调整工作结束后,要及时将有关情况专题报告省政府。
四、行政区划调整涉及的行政区域界线变更,要按照有关规定在2014年8月31日前完成重新勘定,并将勘界成果报省民政厅。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14年2月27日
(2014年2月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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