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印发《山东省人防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2015)》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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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5-11-13 13:15

   
山东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关于印发《山东省人防工程费用项目
组成及计算规则(2015)》的通知
鲁防发〔2015〕6号

   
各市、各大企业和省级机关人民防空办公室,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人防工程造价动态管理,适应人防工程计价需要,根据国家人防办《关于颁布〈人民防空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和〈人民防空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的通知》(国人防〔2015〕39号)及有关文件,结合我省人防工程建设实际,编制了《山东省人防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2015)》(以下简称“本费用规则”),现予以印发。

    本费用规则连同《人民防空工程预算定额》第一册掘开式工程(HYD99-01-2013)、第二册坑地道工程(HYD99-02-2013)、第三册安装工程(HYD99-03-2013)一起自2015年1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0年11月30日。2015年12月1日前已签订合同的工程,仍按原合同及有关规定执行。

    原《山东省人防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2010)》、《关于发布山东省人防工程预算定额人工、材料、机械费调整系数的通知》(鲁防综〔2012〕33号)停止使用。

    本费用规则由山东省人民防空工程定额与质量监督站负责管理、解释。在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和意见,请及时反馈给山东省人民防空工程定额与质量监督站。

   
    附件:山东省人防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2015)

   
山东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2015年10月16日

   
(2015年10月19日印发)

责任编辑: 信息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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