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任免的工作人员名单
二○一五年一月十九日
山东省人民政府决定,任命:
毕宝文为山东省公安厅常务副厅长(正厅级);
田玉国为山东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总队长(副厅级);
刘学敏为山东省公安厅副巡视员;
邹更新为山东省公安厅副巡视员;
武旭仁为山东省煤田地质局巡视员;
徐军祥为山东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副巡视员;
尹刚为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孙光为山东省交通运输厅道路运输局副巡视员;
张军莉为山东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副巡视员;
邢亚民为山东省中小企业局(山东省乡镇企业局)副巡视员;
薛福民为山东省人民政府驻上海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
刘福宏的山东省公安厅副巡视员职务;
武旭仁的山东省煤田地质局副局长职务;
蒋石宝的山东省扶贫开发办公室专职副主任职务;
刘立交的山东省经济责任审计办公室主任职务;
高金业的山东省体育局副局长职务;
张国梁的山东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副巡视员职务。
二○一五年二月四日
山东省人民政府决定,免去:
尹雁鸣的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巡视员职务;
王杰的山东省体育局副巡视员职务;
江驰的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巡视员职务;
闫志常的山东省监狱管理局里能分局局长职务;
赵进的山东省人民政府信访局巡视员职务;
刁在祥的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副院长职务;
王庆成的济宁学院副院长职务。
二○一五年二月十日
鉴于山东丝绸纺织职业学院已更名为山东轻工职业学院,山东省人民政府决定,任命:
孙志斌为山东轻工职业学院院长。
孙志斌原任山东丝绸纺织职业学院院长职务自然免除。
二○一五年二月十日
山东省人民政府决定,任命:
周春杰为威海职业学院(威海市技术学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雷曜为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挂职,时间1年);
周巍屏为山东省金融工作办公室副主任(挂职,时间1年)。
免去:
金志涛的威海职业学院(威海市技术学院)院长职务;
宁守东的滨州市技师学院院长职务。
二○一五年二月十五日
山东省人民政府决定,任命:
张成家为山东省监察厅驻山东省财政厅监察专员(试用期一年);
刘得为山东省森林公安局局长(山东省公安厅森林警察总队总队长,副厅级,试用期一年);
赵德奎为山东省林业厅副巡视员;
张新文为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
聂宏刚为山东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巡视员;
李希勇为兖矿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丁信贤为山东省监察厅驻山东省司法厅监察专员(试用期一年);
杨洁德为山东省监察厅驻山东省地方税务局监察专员(试用期一年);
马国柱为山东省监察厅驻山东省旅游局监察专员(试用期一年);
郭述禹为山东省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理事长(正厅级);
解正湖为山东省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副理事长(副厅级,试用期一年);
李松涛为山东医药技师学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
傅清卿的山东省监察厅驻山东省财政厅监察专员职务;
赵德奎的山东省森林公安局局长(山东省公安厅森林警察总队总队长)职务;
谭成义的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
聂宏刚的山东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副局长职务;
张新文的兖矿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董事职务;
曾宪明的枣庄学院副院长职务。
二○一五年二月十六日
山东省人民政府决定,任命:
王华为山东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列齐涛之后)、办公厅主任。
免去:
蒿峰的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主任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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