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在荣成至文登高速公路设置收费站的批复
山 东 省 人 民 政 府
关于同意在荣成至文登高速
公路设置收费站的批复
鲁政字〔2015〕275号
省交通运输厅、财政厅、物价局:
你们《关于荣成至文登高速公路设站收费的请示》(鲁交财〔2015〕50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同意在荣成至文登高速公路设置主线收费站1处:荣成;设置匝道收费站3处:南海新港、文登南、荣成西。收费期限15年。
具体收费标准和起止时间由省政府有关部门核定后公布执行。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15年12月21日
(2015年12月2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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