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与本级工会联席会议制度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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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6-03-02 08:12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完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与
本级工会联席会议制度的意见
鲁政办字〔2015〕263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政府与工会联席会议制度,是各级政府坚持走群众路线、听取职工群众意见的重要途径,是工会加强源头参与、反映职工意见的有效形式,是政府与工会为促进改革发展稳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协商解决共同关注的重大事项的重要制度安排。为认真落实党的十八大关于“要完善协商民主制度和工作机制,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的精神,充分发挥县级以上地方政府与本级工会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作用,根据全国总工会要求,经省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完善我省县级以上地方政府与本级工会联席会议制度提出以下意见:

    一、联席会议主要内容

    联席会议应从党委、政府工作大局出发,围绕解决涉及职工合法权益和影响劳动关系和谐的突出问题,工会在推进经济社会发展中需要政府帮助解决的实际问题,以及如何充分调动广大职工支持参与改革发展稳定的积极性等方面提出议题。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通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政府工作中涉及职工利益和工会工作的有关政策措施;工会服务党委、政府工作大局的重要举措和年度重点工作,以及工会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法规和政策的意见建议。

    (二)研究关于动员和组织广大职工,为实现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推进地方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建功立业的有关问题;研究在全面深化改革中,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维护职工队伍和社会稳定方面的有关问题。

    (三)研究解决劳动就业、收入分配、劳动安全卫生、社会保障、职工培训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研究有关保障职工民主政治权利、精神文化权益、社会权利和生态文明权益方面的重要问题。

    (四)研究解决工会工作中需要政府支持帮助的问题。

    (五)通报上次联席会议议题的落实情况。

    (六)政府和工会认为其他需要联席会议研究解决的问题。

    二、联席会议组织实施

    (一)定期召开联席会议。联席会议一般应每年召开1次,具体时间由政府办公厅(室)与工会商定。如遇特殊情况和重大问题,经政府与工会协商,可以随时召开。

    (二)深入调研提出议题方案。要围绕党委、政府工作大局,深入了解职工队伍发展变化和劳动关系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分析研究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在深入调研、广泛论证的基础上提出议题方案。

    (三)沟通协商确定议题。联席会议议题由政府办公厅(室)与工会协商确定。议题确定后,由政府办公厅(室)以书面形式或者以协调会方式征询有关部门和单位意见;有关部门和单位应作出正式回复,必要时可联合开展调研,形成具有切实可行对策建议的议题草案,使工会的主张和意见成为政府科学决策的重要依据。

    (四)做好联席会议筹备工作。联席会议的筹备工作由政府与工会共同承担。双方商定会议的时间、地点、议程、出席人员、主持人和其他具体事项。会议出席人员一般包括:政府领导同志、秘书长、办公厅(室)主任,综合部门以及与议题相关的职能部门负责人;工会领导同志、相关职能部(室)负责人;必要时可安排职工代表、劳动模范代表、基层工会干部等有关人员列席会议。会议一般由政府领导同志主持。政府办公厅(室)负责下发会议通知,协调议题涉及部门和单位参加会议;工会负责准备有关会议材料。

    (五)形成会议纪要。会议议定的事项应当形成会议纪要,经政府和工会领导同志审定,以政府与工会的名义联合印发。

    (六)督促会议议定事项落实。政府与工会成立联合督查组,督促会议决议事项的落实,及时向政府和工会相关领导同志汇报,并在下次联席会议上通报进展情况。

    (七)加强会议宣传。要及时宣传报道会议的主要内容和工作成效,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三、加强联席会议制度建设

    各级政府和工会要高度重视联席会议制度的建设和完善,切实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结合实际,创新工作方法和运行机制,健全相关配套制度,使联席会议制度逐步法制化、规范化。要将联席会议制度建设纳入政府工作规划和工会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

    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单位要发挥主导作用,加强与工会的沟通与联系,把党政所需、职工所盼、工会所能的事,更多地交给工会组织去办,大力支持工会全面履行各项社会职能,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创新完善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各级工会要积极争取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加强协调沟通,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提出切实可行的政策建议,为政府决策提供重要依据。

    各乡镇(街道)、有工会组织的开发区(经济园区)、各产业(行业)等,可参照本意见建立完善联席会议制度。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12月22日

(2015年12月24日印发)

   

   

责任编辑: 信息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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