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公报1957年第8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关于批转《劳动部对于精简时辞退人员问题的两点意见的报告》的批示……………………………………(2)
附:劳动部对于精简时辞退人员问题的两点意见的报告…… (2)
山东省人民委员会关于转发国务院关于批转《劳动部对于精简时辞退人员问题的两点意见的报告》的批示希即按照执行的函…………(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关于转发国家档案局检查学校、机关出卖历史档案问题的报告的批示……………………………………………(3)
附:曾三局长给习秘书长并报国务院的报告……………………(4)
山东省人民委员会办公厅关于转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关于转发国家档案局检查学校、机关出卖历史档案问题的报告的批示》的函……………………………………………………………………(5)
山东省人民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中药生产经营工作的通知……(6)
附:山东省1957年主要药材生产收购计划总表…………………(7)
山东省1957年人工培植药材种植数量表…………………………(9)
山东省人民委员会关于加强国家粮食市场领导和管理的布告……(10)
山东省人民委员会关于转发农业厅关于将县农场移交各县领导自行经营的报告的函…………………………………………………………(11)
附:山东省农业厅关于将县农场移交各县领导自行经营的报告…(11)
公布巨野、临沂、郯城、沂南、德县、茌平、惠民、商河、昌乐、临朐、金乡、胶县、利津、诸城、齐东、鄄城、曹县17个县人民委员会组成人员和沂南、茌平、金乡、利津、曹县县人民法院院长名单………………………………………………………………………(12)
查看详情:195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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