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公报1957年第17期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夏收分配工作的指示…………(2)
山东省人民委员会关于转发财政厅《关于夏征工作几个问题的处理意见的报告》的通知…………………………………………………………………(4)
附: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夏征工作几个问题的处理意见的报告……………(4)
山东省人民委员会关于认真作好夏播工作,争取全年农业生产计划实现的通知…………………………………………………………………………(5)
山东省人民委员会关于加强内河防汛工作的指示………………………(5)
山东省人民委员会关于加强黄河防汛工作的指示………………………(7)
山东省人民委员会关于大力防止小麦霉烂、防止草荒和加强防汛工作的紧急通知(不另行文)…………………………………………………………(9)
山东省人民委员会关于及时处理人民来信和人民来访工作的通知……(10)
山东省人民委员会关于转发省计划委员会《关于制定1957年主要工业产品出厂价格意见的报告》的通知……………………………………………(10)
附:山东省计划委员会关于制定1957年主要工业产品出厂价格意见的报告(11)
山东省人民委员会关于转发《山东省民族事务委员会1957年工作要点》的通知…………………………………………………………………………(13)
附:山东省民族事务委员会1957年工作要点…………………………(13)
山东省人民委员会关于转发胶南县人民委员会《关于当前生产救灾工作情况的报告》的通报…………………………………………………………(15)
附:胶南县人民委员会关于当前生产救灾工作情况的报告…………(16)
山东省人民委员会关于恢复信仰伊斯兰教的国家职工人员伙食补助的通知(20)
查看详情:195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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