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马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2016—2030年)的批复
山 东 省 人 民 政 府
关于同意马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总体规划(2016—2030年)的批复
鲁政字〔2016〕12号
省环保厅:
你厅《关于以省政府名义批复〈马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2016-2030年)〉的请示》(鲁环发〔2015〕176号)收悉。《马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2016—2030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已经环境保护部审核批准,省政府同意实施《总体规划》。要切实提高认识,抓好《总体规划》的落实,有效保护区域内的珍稀地质遗迹和自然生态系统。要正确处理好保护和发展的关系,切实做好《总体规划》落实的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加强涉及自然保护区开发建设活动的准入审查,最大程度减轻对自然保护区的影响,充分发挥自然保护区的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16年1月16日
(2016年1月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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