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鲁安监发〔2015〕160号
各市安监局,各有关单位,中央驻鲁、省管企业:
省安监局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已经省局讨论通过,决定保留规范性文件35件,修订12件,废止41件,现予以公布。保留、修订的规范性文件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
附件:山东省安监局规范文件清理结果
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5年12月18日
(2015年12月3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