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由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汇总滨州市7个县(区)人民政府、3个市属开发区和市政府58个部门、事业单位、部门管理机构的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而成,并向社会发布。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滨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中国滨州”(www.binzhou.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报告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滨州市黄河五路385号,邮编:256603,电话:0543-3163010,传真:0543-3163311,电子邮箱:sfbxxgk@126.com)。
一、概述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滨州市政务公开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调整加速推进的一年。一年来,全市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中办、国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要求,突出问题导向,不断完善制度建设,“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取得新的突破,提升主动公开信息质量,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改善和规范依申请公开服务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增强群众公开体验与获得感,启动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强化社会监督,全面提升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与质量,努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为服务和推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促进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提供了坚强有力保障,在2016年中国地级市财政透明度排行中,滨州市列全省第一。
(一)以深入推动主动公开增强公众体验与获得感。主动公开数量不断增加,内容不断扩展。2016年,滨州市围绕决策、管理、执行、服务、结果“五公开”,进一步发挥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累计发布信息65887条。
紧密整合传统媒体与新媒体,通过微博、微信、政府网站客户端发布信息21335条,通过政府公开“一点通”这一滨州特色平台发布信息19244条。通过充分发挥各种平台的作用,进一步增强了公众与社会的体验与获得感,对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基本实现应公开全公开,教育、医疗卫生、计划生育、供水、供电、供气、公共交通等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深入推进。市质监局结合重大决策、重要事项、重点工作,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5.20世界计量日”、“质量月“等活动节点,选用发送手机短信、悬挂标语、召开媒体发布会等方式,深入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
(二)以切实加强依申请公开满足公众政府信息个性需求。为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发了《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定》,指导各级各部门进一步规范了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全市各级行政机关普遍建立了网上申请、当面申请、传真申请、信函申请等多种申请渠道,健全受理、答复等工作机制,为群众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了便利。根据网上申请已经成为主要申请方式的现状,进一步完善网上申请界面设置,新增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网上下载。经历多年发展,各级各部门对依申请公开工作认识度、重视度不断提高,办理水平不断提升,流程逐步规范,2016年全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年均办结率达到99%。对一些涉及征地拆迁、保障性住房等热点、难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协商法制部门共同进行了妥善处理,为依法满足群众的政府信息需求作出了积极努力,同时也积累了经验,为进一步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以加强政策解读凝聚发展共识。紧贴公众需求和社会关切,主动开展政策解读和舆情回应,改善群众公开体验。加强政策性文件解读。市政府办公室专门印发了《关于做好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政策性文件解读工作的通知》,
以政策解读专栏为主,对政策性文件进行有序解读工作基本走上规范化轨道,2016年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制发规范性文件7件,市政府部门制发规范性文件8件,县区政府制发规范性文件7件,全市累计制发规范性文件22件,全部通过政策解读专栏进行解读。市政府法制办以问答方式对4件与公众紧密相关的政策性文件公开于党报专栏。市长崔洪刚解读了“十三五”规划,分管副市长万永格对《关于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进行全方位解读。各级各部门还主动对公众与社会关注的国家及省出台的37件重大政策性文件结合自身职责采取多种方式向社会答疑释惑。新闻发布会成为政策解读的重要平台。2016年,市政府新闻办共举行11场新闻发布会,对重大政策进行了解读,取得了良好效果,多数县区新闻发布会也逐步推进。
广泛使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手段,回应群众关注热点信息计2万余次(篇)。利用在线访谈加强政民互动。开展在线访谈116次,9个县区政府县区长、23个市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参与了在线访谈,就社会关心的重大政策、热点难点与公众面对面进行交流、沟通与解答。市民政局采取多种方式加强解读工作,在新闻媒体开设政策问答栏目。在《滨州日报》连续刊登民生政策问答13期,以问答形式对群众最关心的、与切身利益密切相关民生政策进行解读。在滨州电视台《民生关注》栏目开设了“阳光民政你问我答”子栏目,每周一期,对群众提出的涉及民政政策的问题进行解答。市公安局制作发放“警民联系卡”,向群众公示服务承诺、办事办证程序、时限和结果等,方便群众及时了解公安业务办理规则,提高公安机关办事效率。不断增强警务工作透明度、公信度和亲和度,尤其是窗口单位全部设置了警务公示栏,内容包含办事制度、办案程序、民警姓名和电话,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市财政局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两期“行风热线”直播节目,面向公众进行财政重大政策解读。
(四)以完善制度机制提高信息公开规范化水平。市政府制发了《关于印发滨州市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制度等五项制度的通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利益相关方参与重要会议制度》、《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定》,配合市委宣传部制发了《滨州市例行新闻发布制度》,更新了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增加了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信息,并指导各县区增加了这一目录信息。市民政局制定了《滨州市民政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滨州市民政局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关于做好民政政务微博有关工作的通知》《滨州市民政局网络舆情管理与处置办法》《滨州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市国资委先后出台和修订了《市国资委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制度》、《市国资委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市国资委新闻宣传工作管理办法》、《市国资委利益相关方、公众、媒体等列席部门有关会议制度》、《市国资委政策文件和解读方案一并报批制度》。无棣县2016年印发了《无棣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并实施了县级考核。邹平县政府信息公开网首页设置了“政府信息公开满意度调查”,用于跟踪、掌握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出的建议、意见和看法。从2016年起,市政府办公室通过与第三方合作,对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了评估,这也是我市第一次通过专业机构、站在公众角度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科学评价。
(五)以切实加强公开平台建设增强政府信息公开便捷性。为强化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进一步加强了政府网站建设管理,借鉴国省做法,采购专门软件对政府网站进行全面检查,每月通报,并将网站建设内容纳入政务公开考核指标,有效地杜绝了僵尸网站、空白栏目、错字、错链、空链等不规范情况。加大了政府信息公开“一点通”信息公开平台维护。2016年在图书馆、火车站、汽车站等公共场所增设了3台政府信息公开“一点通”,对老化的8台设备进行了更换。加强了阳光滨州政务微博大厅、滨州政务微信维护,将各县区、各部门政务微博、微信运行情况纳入政务公开考核指标。
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一)推进管理服务公开。
一是规范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
强化行政权力事项动态管理。按照2016年4月山东省人民政府最新印发的《山东省行政权力清单动态管理办法》(鲁政字〔2016〕76号)要求,对行政权力事项进行科学化、标准化和动态化管理,根据法律法规的调整情况及时对市级行政权力清单进行规范调整。及时衔接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取消下放的行政权力事项。根据国务院、省政府行政权力事项的调整要求,两次衔接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取消、下放和调整的行政权力事项。2月6日,市政府印发《关于衔接落实省政府2015年第二批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滨政字〔2016〕5号),对省政府2015年第二批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衔接落实。共对应取消、调整行政审批事项13项,其中取消6项,调整实施层级1项,整合1项,调整为政府内部审批1项,调整为其他行政权力4项;承接省政府下放或委托实施行政审批事项20项。7月29日,市政府印发《关于2016年第一批衔接落实行政权力事项和清理规范市直部门(单位)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项目的通知》(滨政字〔2016〕61号),对应取消、调整、增加、承接行政权力事项72项,其中对应取消29项,调整10项,新增25项,承接8项。规范调整市直部门(单位)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项目清单。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项目清单先后两次进行规范调整。2月6日,市政府印发《关于公布清理规范市直部门(单位)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项目有关事宜的通知》(滨政字〔2016〕6号),16项中介服务收费项目不再纳入《滨州市市直部门(单位)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项目清单》管理,3项中介服务收费项目纳入《清单》管理。7月29日,市政府印发《关于2016年第一批衔接落实行政权力事项和清理规范市直部门(单位)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项目的通知》(滨政字〔2016〕61号),规范调整了3项中介服务收费项目,4项中介服务收费项目不再纳入《滨州市市直部门(单位)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项目清单》。
二是推进市场监管透明公开。积极部署市直部门(单位)积极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印发了《关于印发<滨州市实施“双随机一公开”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滨政办字[2016]111号) ,全面部署和推进“双随机一公开”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加强了信用滨州建设,开通了信用滨州网站,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进行了集中公示,将中国滨州门户与“信用山东”网站进行了链接。
三是推进政务服务公开。全面启动公共服务事项目录编制公开工作。印发了《滨州市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实施方案》,公共服务事项目录编制公开工作全面启动。加速推进全市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按照省政府办公厅要求,完成了政务服务平台后台支撑系统的全部部署,实现了市县两级政务服务数据与省级平台顺利交换,达成省市县三级互联互通任务,全市7个县区和3个市属开发区,全部按时上线试运行,全市48个部门正式接入统一运行。全市现行所有行政许可、行政权力、部门责任、中介服务清单、开放数据、公共服务事项等都通过政务服务平台上线运行和公开后,让办事群众切实感受到“互联网+政务服务”带来的便利和透明,享受到政务服务“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带来的便捷,切实推动了我市政务服务提档升级。推动流动落户人口服务信息公开。在市政府统一公开平台办事栏目和市公安局网站公开了流动落户人口信息。
推进公开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所有法律授权的事业单位参照行政机关全部纳入了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范围,建立了统一的公开目录,进行统一管理。对教育、卫生等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建立了教育、医疗卫生两个单独栏目进行公开,对水、电、气等涉及公众利益密切的公共企业信息,建立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栏目,进行集中公开。市政府统一要求全市所有行政主管部门对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加强监管,所属事业单位有独立网站的,要统一在主管部门网站设置链接,接受主管部门信息公开的监督,没有独立网站的,要在主管部门网站设置单独的栏目或页面进行信息公开。
(二)加强政策执行公开。
一是进一步推进经济社会政策公开。设置了重大政策分类公开栏目,对全市的重大政策进行分类梳理,向社会公开。
二是推进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以铁路、公路、教育、卫生等为主的重大项目审批信息全部通过市政府网站和市发改委网站公开,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2016年7项市级(PPP)项目及时公开了项目名称、项目管理所属行业所属子领域、项目总投资估算、项目类型、项目运作方式、回报机制、项目状态、财政部门联系人、财政部门联系方式、是否已完成物有所值评价、是否完成财政可承受力论证、拟合作期限(年)、合同签署时间等详细信息。
三是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积极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整合建立统一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决策部署,市县“一体化”云平台在全市五县两区全面正式上线运行,率先在全省完成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工作任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6年度共计完成进场项目2296个,实现了全市应进入交易中心交易的项目全部进入平台交易,交易公告、资格审查、成交信息、履约信息及有关变更信息等全部公开。
四是推进减税降费信息公开。编制了全市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滨州市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并通过政府网站、政务微信、政府信息公开“一点通”、滨州日报等多种平台向社会进行公示,实行了收费目录清单管理,物价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就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减轻实体经济负担接受了媒体专访,进一步就涉企收费政策、标准、清理情况向社会进行解读。
五是推进国有企业运营监督信息公开。出台了《关于深化市属国有企业改革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意见》、《关于市属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意见》,完成全市国资国企改革的顶层设计,市国资委网站及政务公开栏目中及时进行了公开。同时市管六大国有企业全年经济运行情况、法定代表人及变更情况、经营范围、财务指标、考核情况都全面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三)加强民生领域信息公开。
一是推进扶贫工作信息公开。对全市扶贫工作动态调整全程公开。对脱贫退出、新识别和返贫人员和重点贫困村脱贫退出,都经过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评议,脱贫的严格“一公示一公告”程序,新识别和返贫的,实行“两公示一公告”,并要求乡镇严格审核把关。情况核准核实无异议后,脱贫的从国家扶贫信息系统退出,新识别和返贫的录入。3月份在国家扶贫信息平台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88430人。2016年在国家扶贫信息平台上72000人脱贫退出(包括自然减员2000多)、213个贫困村脱贫退出,新识别和返贫贫困人口158人。目前全市在国家扶贫信息平台建档公示17095人、148个贫困村。运用信息化支撑实行动态管理。在全省率先研发运用了全市精准扶贫综合信息系统,集信息汇集、数据分析、过程监控、供需对接、政策发布、监督问效等多功能于一体,市县乡各级党政领导和扶贫干部都能在互联网或手机客户端上,方便快捷地查阅、调度、监督各项扶贫工作的进展情况,实现了脱贫信息“一屏清”,在规定范围内全部公开,接受监督。同时,把扶贫信息与医疗信息、医保信息、低保信息、贫困学生信息等对接,将各县区、各业务组工作台账及时录入平台,实现了整个脱贫攻坚工作信息的共享。开发了滨州扶贫网站和微信公众号,设置了“爱心捐助”和“贫困户对接”供需平台,突出公开,营造全社会关注扶贫氛围,拓宽社会扶贫参与渠道。
二是社会救助信息公开。制发公开了《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和完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文件,促进社会救助政策公平公正落实。及时整理发布每月城乡低保、农村五保的救助标准、人数和补助水平等信息78条,做到社会救助信息公开透明。及时发布《滨州市特困家庭救助基金管理使用暂行办法》,公开特困家庭救助基金设立及救助工作开展情况。为特殊服务对象发放服务手册和办事指南。在优抚对象服务中,为每位重点优抚对象发放优抚政策手册,在每个县区的主要街道、每个社区、每个乡镇都设立了优抚政策公开栏,使优抚对象及时准确的掌握优抚政策,维护了他们的合法权益。
三是推进就业创业和社会保险信息公开。定期向社会公开各项社会保险参保情况、待遇支付情况和水平、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结余和收益情况等信息。积极发布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以及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诊疗项目范围、辅助器具目录等信息。积极公开就业创业优惠政策,公开各项补贴的申领条件、申领程序、管理和审批等信息,公开面向农村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等就业专项活动的相关信息,公开就业供求信息等。
四是推进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和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2016年5月20日、11月3日公开举行了市直第十三期、十四期保障房摇号选房仪式,为124余户住房困难家庭圆了住房梦,这也是市直安兴花园小区的第四次、第五次分配,摇号选房前分别于4月28日、10月18日将申请家庭基本情况在《鲁北晚报》进行了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滨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滨州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滨州市廉租住房保障办法><滨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滨政发[2011]66号)、《滨州市安兴花园小区保障性住房配售配租公告》、摇号选房程序及有关情况的说明、分配结果、住房保障办理程序等住房保障信息在中国滨州政府信息公开、市房管局网站进行了公开公示,方便群众查询了解。推进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2016年全市市城区房屋征收项目共1例,为新光小区(原二棉纺织厂黄河二路南宿舍院)等16个小区棚户区改造项目。
五是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全市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工作紧密结合环保工作实际,突出环境污染信息公开。2016年公开环境评价信息263条,公示公告信息667条。针对公众高度关注,关系到公众身体健康的雾霾天气信息,形成紧急预报机制,全年共发布雾霾预警信息78条。开办“环保为民在行动”栏目,每周播出3期,大力度曝光环境问题、典型违法案例。全年在滨州日报等媒体定期公开重点环境信访办理结果,接受全社会监督。加强环境执法集中整治信息公开。公开“城市治臭”、“农村治污”、“企业治排”三大重点领域相关信息41条。公开了博兴县店子镇废弃窑坑污染问题、无棣县新海工业园排水超标问题,公开了对全市54家涉水涉气企业停产治理情况。
六是推进教育、卫生和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推进教育信息公开。为回应社会关注,汇总编制义务教育划片招生情况信息,编制了全市所有义务教育学校所属招生范围、滨州市普通中小学学生转学基本流程并向社会公开,方便公众及时查询掌握相关。推进教育招生、教育财政预决算、重点工程等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普遍关注的信息公开工作,2016年累计公开相关信息113条。主动公开与师生员工利益密切相关和社会比较关注的重要事项,如:学科与专业设置,重点学科建设情况;课程与教学计划,教研项目、成果的申报与评选等;各学历层次和各类学生招生、考试与录取和毕业生就业信息;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学费减免、助学贷款与勤工俭学的申请与管理规定、学籍管理和奖惩处理结果。推进食品信息公开。推进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公开。积极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安全用药月”“科普宣传进社区(进学校)”等社会活动,累计发放宣传材料8万余份。建立舆情监测机制,充分依托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监测处置平台(APP),监测处置我市有关食品药品安全舆情信息。2016年,共监测并妥善处置舆情10起,并将事实真相、政策所示及处置结果与媒体及发布者进行沟通,全年未发生食品药品重大突发事件。积极落实审批制度改革措施,全年共办结各类行政许可事项2643件,行政审批更加便民、高效、公开、透明。不断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大力实施有奖举报制度,“12331”投诉举报平台共接受各类投诉举报2683件,投诉举报办结率和回复率均达到100%,公众参与的积极性进一步提高。
(四)加强权力运行公开。
一是积极推进决策公开。2016年,全市17项重大决策草案全部在网上预公开,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对征集到的意见采纳情况进行分类整理汇总向社会公开,对不采纳的予以说明理由。为加强利益相关方参与重要会议,市政府办公室制发了《利益相关方列席重要会议制度》,并从第58次常会议起,连续五次安排利益相关方代表参与会议,对相关议题提出意见建议。通过这些措施,进一步增强了政府决策的透明度,强化了公众参与监督,提升了政府公信力和形象。全面推进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情况公开。人社、环保、国土、医疗等部门制定了重大决策评估制度并向社会公示。
二是推进政策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增设了督查信息栏目,公开市政府全年督查通报46期,对全市重大决策、重大事项、重大项目的执行过程结果全程公开。住建、交通等部门逐月编制公开重点工程简报,将全市重大城建及交通建设项目进程情况向社会通报公开。对2000年以来截止到2015年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继续有效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共53件,废止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共24件,宣布失效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共8件。拟修改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共26件,需修改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由起草部门或主要实施部门负责修订,修改期限截至2016年12月31日。
三是推进预决算公开。2月24日,通过市政府网站和市财政局门户网站同时公开了《滨州市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滨州市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预算(草案)》和《滨州市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预算草案主要名词解释》。6月30日,通过市政府网站和市财政局门户网站同时公开了滨州市十届人大常委会批准的《关于滨州市2015年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和2015年财政决算公开附加表。3月25日,通过市政府网站和市财政局门户网站公开2016年滨州市市级“三公”经费预算、2016年滨州市直部门预算公开汇总表和滨州市财政局部门预算。7月29日,通过市政府网站和市财政局门户网站公开2015年度滨州市市级“三公”经费决算、2015年滨州市直部门决算公开汇总表和滨州市财政局2015年部门决算公开。其它市直部门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各部门门户网站或市政府信息公开管理系统向社会公开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各县区政府及政府部门参照市级做法进行了全面公开。同时加大了预算绩效信息公开力度。2016年市级100万元以上所有非涉密项目资金绩效目标信息全部向社会公开,公开数量由2015年的134个增加到199个,并将政府性基金预算非涉密项目也纳入公开范围。公开内容细化到项目资金的具体用途、支出明细以及效果指标,项目资金使用更加清晰。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全市本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5887条。其中,市级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564条;县(区)政府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8323条。从发布数量看,县(区)政府中,无棣县(10751条)、邹平县(10506条)、沾化区 (10495条)分列前三名;
市直部门中,市安监局(461条)、市教育局(323条)、市农业局(320条)、市民政局(314条)、市规划局 (314条)、市科技局(290条)、市交通运输局(279条)、市人社局(251条)、市住建局(240条)、市信访局(220条)分列前十名。
主动公开渠道与形式:
为方便公众了解、获取政府信息,滨州市各级各部门积极拓展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创新政府信息公开途径和方式,建立并形成了便民、务实、高效的政府信息公开体系,扩大信息覆盖面积,增强信息公开实效。
1、政府门户网站。充分发挥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第一平台作用,从市级层面统筹全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专栏建设、栏目设置,实现了全市政府信息公开数据实时统计、在线监督,并对全市各县区各部门主动公开情况进行实时动态排名公示,接受社会监督。2016年1到12月,市政府门户网站共发布各类信息65887条,连续6年实现稳步增长,手机微门户发布信息9834条。
2、政府信息公开“一点通”。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一点通”公开平台(查阅点)的维护管理,发挥滨州这一特色平台广泛分布、随处可即的特点,发布文明城市创建、涉企收费、换届选举等专项重大信息20余条,全年发布文字信息21800余条,重大活动新闻照片300多张。
3、新闻发布会。充分发挥新闻发布会在宣传解读党委政府重大政策决策、正面引导社会舆情舆论的重要作用,全面推动政府新闻发布会深入开展。根据《滨州市例行新闻发布制度》,建设了市政府新闻发布厅,下达了新闻发布计划。2016年举办各类新闻发布会共73场,其中滨州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办了包括全市税务稽查联合、第二届中国古村镇大会、全市信用体系建设、省级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滨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11场新闻发布会,县区举办新闻发布会66场。全市新闻发布工作迈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4、政府公报、新闻媒体。全年共刊发《滨州市人民政府公报》12期,公开我市规范性文件,其他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文件,以及人事任免、机构设置、领导讲话、经济运行等重要信息146条。《滨州日报》等新闻媒体报道全市性重大活动和重要会议以及市领导公务活动190余次。
5、其他。除上述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形式,我市还通过网上政务服务大厅、官方微博、数字电视政务公开频道、政务公告栏、各单位办事场所办事指南、电子显示屏、咨询电话等形式,向公众公开政府信息。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情况
市政府和市直各部门、各县(区)政府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28件,其中市政府和市直各部门收到139件,占受理总量的61%,各县(区)收到89件,占受理总量的39%。其中网上提交的申请187件,占82%,当面申请2件,以信函提交申请的39件,占18%。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内容以征地拆迁、环境污染、农村宅基地确权等为主。
(二)申请处理情况
2016年,全市受理228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其中227件答复申请人,答复率99%。其中,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85件,占37%,“同意公开”的101件,占44%,“同意部分公开”的9件,占4%,“不同意公开”的11件,占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的14件,占6%,申请信息不存在4件,占2%,告知作出更改补充的3件,占2%。
在不同意公开的答复件中,涉及国家秘密的2件,商业秘密的2件,不是条例所指信息7件。
(三)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免除情况
2016年,全市政府信息公开费用全部在行政经费中列支,没有收取任何费用。
五、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全市受理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申请13件,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的9件,被依法纠错的4件。产生的行政复议事由以征地拆迁方面内容为主。行政纠错的原因主要是行政机关答复不符合《条例》规定。2016年,全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件4件,全部被依法纠错。
六、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情况
全市各级各部门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等保密相关法律法规,加强保密培训,在南京市举办了全市保密工作培训班,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保密意识和水平。市政府办公室制定了《市政府办公室公文保密审查程序规定》,对政府信息严格实行源头属性认定,从公文源头严把保密审查关,确保公开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公开。2016年,全省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泄密事件。
七、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自《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颁布以来,滨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长足进展和显著成效,但与全市经济社会形势发展和公众的期待还有一定的差距,政府信息公开水平还有较大提升空间。主要表现在:
(一)主动公开质量有待提升。重数量轻质量现象仍较普遍,不及时发布、发布栏目不准确现象仍然不同程度存在,重大决策、政策类初始信息较多、执行过程和结果类信息少,深度、广度需提升。
(二)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水平有待提高。2016年4起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三个县区政府全部败诉,说明政府信息公开业务水平与实际工作有差距,需加强《条例》及相关法规规章的学习。基层单位信息公开力量相对薄弱 、依法公开能力亟待进一步提升。
(三)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工作有待强化。政策解读已经成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点工作,但一些县区和部门对政策解读认识不足、重视不够,不能做到应解读全解读,或不能及时解读。政策解读形式单一,文字性解读多,图表、视频类解读少。
2016年,要紧紧围绕国务院、省政府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公众期盼,坚持把公开透明作为政府工作基本制度,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进一步加强平台建设,配套完善制度,深化公开内容,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实效,更好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法治政府、阳光政府建设的促进作用,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的全面推进不断提升政府公信力,为建设幸福美丽新滨州做出新贡献。
一是加强重大决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大对市政府重点工作、重要决策部署、重大改革措施公开及深度解读力度,强化市政府常务会解读的宣传频次,继续推动利益相关方参与市政府常务会议,加强公众参与,让市民更深入了解市政府的重点议题。继续围绕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重点推进行政权力运行、公共资源配置、公共监督等领域信息公开。
二是加强依申请公开工作,推动依申请公开规范化办理。深入开展依申请公开工作调研,梳理带规律性、倾向性的问题。进行依申请公开案例收集、整理、汇编,总结依申请公开工作经验和做法,采取培训、座谈、走访以及提供具体案例分析咨询等多种形式,加强依申请公开工作调研和业务指导,不断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办理水平。
三是加强队伍建设,促进培训交流。进一步推动基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交流和人员培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的整体素质和能力。适时举办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经验交流座谈会、重点工作落实座谈会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培训班,推动理论学习和工作实践相结合。
四是加强平台建设,强化工作实效。进一步调整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增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有效性。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一点通”建设管理维护,协调推进政府工作报告、市委市政府重要工作、民生实事等公众关注信息在“一点通”的同步公开发布。积极利用网络新媒体发布政府信息和与公众互动交流,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五是加强考核评估,确保工作落实。加强考核评估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抓手作用,推动各级各部门以考核与评估指标为标准和指导,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滨州市人民政府
2017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