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由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根据4个区县政府、日照经济开发区管委、山海天旅游度假区管委和日照市政府组成部门及直属机构(以下简称市政府部门)的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编制,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情况,政策解读和社会关切回应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举报、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情况,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以及统计附表等,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日照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日照政务网”(Http://www.rizhao.gov.cn)查阅或下载。如有疑问,请与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日照市北京路198号;邮编:276826;电话:0633—8783209(传真);电子邮箱:rzzfxxgk@163.com)。
一、概述
2016年,日照市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以下简称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办法》以及《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鲁办发〔2016〕43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鲁政办发〔2016〕23号)文件精神和国家、省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积极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让公开内容覆盖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逐步实现从静态的政府信息公开过渡到动态与静态相结合的政务公开。
(一)加强组织协调,加大工作推进力度。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将其作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纳入全市改革发展大局统筹考虑、同步推进,以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定下发了《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日办发〔2016〕45号)。市政府通过《政府工作报告》、市政府全体会议、市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等作出部署,要求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完善政府信息发布制度,加强互联网+政务建设,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市委副书记、代市长齐家滨听取了全市政务公开工作书面汇报,并做出重要批示。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和市委、市政府部署,市政府办公室制发了《2016年日照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日政办发〔2016〕20号),从加强管理服务公开、政策执行公开、民生领域公开、权力运行公开,加强解读回应工作和制度、公开能力建设等方面作出具体安排。市政府成立了以常务副市长担任组长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加强对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各区县(管委)、各部门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部署,通过制发文件、召开会议等,层层分解任务,明确、压实责任,扎实推进工作落实。
(二)健全制度机制,提升公开工作水平。全市各级各部门进一步完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发布协调、保密审查、监督考评等工作机制,构建起了较为完善的规范化、常态化工作体系。一是完善信息主动公开制度。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更新制度,更新了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二是推行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和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由市政府法制办牵头,对市里拟出台的重要规范性文件以及重要政策,相关草案在“日照市政府法制办”网站上公开征询公众意见。三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机制。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公开工作,加强规范性文件公开的审查,确保应公开尽公开。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建设,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指导各区县、各部门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对依申请公开疑难问题,积极邀请政府法制部门参加会商,进一步提升法制化水平。四是例行新闻发布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区县、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带头出席新闻发布会,当好“第一新闻发言人”,重大政务信息和热点问题实现了定期有序发布。
(三)突出重点领域,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坚持把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作为政务公开的总抓手和突破口,制定下发了《2016年全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及责任分工表》,将省、市政务公开要点确定的6大类24项重点任务,分解到各区县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明确责任分工、目标措施和完成时限,推动工
作落实到位。结合省第三方评估方案要求,对日照政务网“政务公开”专栏进行了调整完善,新增二级栏目20多个,链接到部门网站60多个栏目,集中公开行政权力运行、预决算、市场监管、政务服务、经济社会政策、重大建设项目、公共资源配置、减税降费、国有企业运营、扶贫工作、社会救助、就业创业、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和保障性住房、环境保护、教育、卫生、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的信息。各区县政府(管委)进一步完善政府门户网站“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栏目,及时主动公开相关信息。市政府各部门结合各自工作职责和任务分工,通过在单位网站开设专栏、链接等方式,对重点领域信息进行集中公开、展示,方便群众查询查阅。
(四)强化培训督查,增强公开工作实效。一是加强业务培训力度。市政府办公室先后召开了政务公开工作座谈会和政务公
开培训会议,采取“以会代训”、印发《国家省市政务公开文件汇编》等方式,对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对各区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办公室负责同志和政务公开工作机构负
责人进行了业务培训。各区县、各部门也通过举办培训班、组织集体学习、编印资料汇编、召开专题会议等方式,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学习培训活动。2016年,全市各级组织政务公开培训活动70多场(次),培训人员近5000人次,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素质有了新的提高。二是加强监督检查力度。坚持日常检查和定期调度相结合,加强对各区县、市政府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的调度检查,市政府办公室通过网上检查、电话调度、印发情况通报等方式,及时通报、反馈存在问题,督促、指导各区县各部门抓好整改、提升。2016年8月,根据国办、省办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督查通知要求,市政府办公室专门召开了政务公开工作座谈会,传达有关文件精神,调度、推进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二、主动公开情况
2016年,全市各级各部门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对涉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特别是重大行政决策信息、社会关注热点信息,都按要求及时、主动地在各级政府网站上予以公开。
(一)总体情况
2016年,全市各级政府、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3816条。其中,市政府及各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735条,各区县政府(管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081条。
(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市政府办公室对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的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栏目进行了调整、完善,新设立了“行政权力运行公开”栏目,集中公开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中列出的重点领域信息。
1、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
一是规范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在2015年编制完成市、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三张清单”并在网上公开的基础上,按照《山东省行政权力清单动态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和国务院、省政府取消下放行政许可等权力事项的文件要求,对上级取消、下放、由非行政许可调整为行政许可及市级精简下放的权力事项,在充分研究论证、发函征求部门意见并经市政府法制办合法性审核后,下发了《日照市人民政府关于承接省政府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和调整市级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等项目的通知》(日政字〔2016〕23号)、《日照市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第一批市级削减行政权力事项和承接省政府下放行政权力事项等项目的通知》(日政字〔2016〕49号)等文件,并相应对市级行政审批事项目录进行了调整,年内共承接省政府下放的行政权力事项29项,将11项非行政许可审批转为行政许可,受省委托实施行政审批事项1项,将1项市级行政审批事项调整为行政权力,削减市级行政权力事项12项(其中取消9项,下放管理层级3项),名称调整的行政权力事项1项。
二是推动我市行政许可事项并入省行政权力事项库,实现行政权力网络运行系统的互联互通。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政务服务平台互联互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16〕19号)精神及全省政务服务平台互联互通试点工作要求,市编办印发了《关于做好全市行政许可事项网上采集数据梳理审核有关工作的通知》(日编办〔2016〕70号),对全市行政许可事项网上采集数据梳理审核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同时,积极协助省政务服务平台建设项目组就我市行政许可事项数据网上录入、采集等工作进行协调对接,全市行政许可事项基本要素的采集、导入等工作已全部完成。
三是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项目清单公开情况。在2015年编制完成市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项目清单的基础上,市政府印发了《关于调整市级部门(单位)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项目有关事宜的通知》(日政字〔2016〕24号)、《关于清理规范市级部门(单位)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项目的通知》(日政字〔2016〕50号)两个文件,将11项中介服务项目不再纳入《日照市市级部门(单位)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项目清单》管理,将3项中介服务项目新纳入《清单》管理。
2、市场监管信息公开
一是做好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公开。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了《日照市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实施方案》(日政办字〔2016〕12号),由市编办牵头对各相关部门(单位)上报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进行了认真审核,最终确定市级38个部门(单位)实施随机抽查事项241项,并将总清单在日照政务网和市编办网站上集中公开。各部门也将各自的清单在单位网站和日照政务网“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栏目公开。
二是做好执法监管信息公开。在日照政务网新设立了“执法监管信息”栏目,集中公开了保障性住房、产品质量、食品药品、旅游市场、知识产权、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执法监管信息。各部门也将本部门执法监管的依据、内容、标准、程序和结果,及时在本单位网站进行了公开。
三是认真做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工作。先后向省信用办报送了市直部门和区县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用信息目录清单(市直部门行政审批目录285项,行政处罚目录4646项;区县行政审批目录1024项,行政处罚目录16463项),报送市直部门和区县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26600余条,在“信用山东”和“信用中国”网站进行公示。加快推进市级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和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设,将对企业作出的行政许可准予、变更、延续、撤销,以及行政处罚、抽查检查和企业严重违法失信等信息进行归集公示。重点围绕合同履行、产品和工程质量、纳税、环保、食品药品安全等行业,通过发布“红榜”、“黑榜”,表彰诚实守信用单位与个人,披露、批评信用缺失行为。在市、县政府门户网站上设置了“信用山东”网站链接,实现了信用信息的互联共享。
3、政务服务公开
一是推进政务服务管理公开。在日照政务服务网上建立行政许可事项目录清单查阅模块,纳入网上运行的行政审批事项(含子项)521项,除涉密外的所有市级行政审批事项全部纳入网上审批大厅或部门分厅,其中有28项行政审批事项实现了全程网办,有219项审批事项实现了网上预审,所有行政许可(除涉密外)的办理结果均在日照政务服务网结果公告栏目中予以公开。申请人也可以通过“办件跟踪”随时查看办件进度。
二是推进政务服务内容公开。(1)通过日照政务服务网,公示的公共服务事项共计331项,部分事项已编制服务指南,并在
政务服务网或部门分厅网上公开,内容包括:事项名称、受理单位、基本流程、申请材料、收费标准、办理时限和咨询电话等信息。继续梳理编制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和服务指南,并及时在日照政务服务网录入新增信息,更新并完善原有的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服务指南,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2)在服务大厅(窗口)推行政务公开制度,设置公示牌,并按事项分类别印制服务指南,主要目录包括办理要素(办理要素主要包括事项名称和编码、实施机构、办事依据、办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时限、收费标准和依据、咨询服务等)、办理流程、法律救济、表单填写和有关说明,在中心大屏幕及审批网站分类提供办件查询和办事指南。
三是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由市政府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牵头,对所属公共企事业单位、中介服务机构的公共服务事项进行梳理,编制了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和服务指南,通过部门网站、单位网站和日照政务网“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和指南”栏目进行了公开。
四是推进面向转移落户人员的服务公开。由市公安局牵头,在市公安局网站和日照政务网“居住证申领与相关公共服务信息”栏目,及时公开户口迁移政策、居住证申领条件及程序、居住证持有人享有的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等信息。
4、经济社会政策公开
以稳定市场预期为目标,加大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方面的政策公开力度,及时公布支持“双创”、培育发展新动能、改造提升传统动能、深挖内需潜力、优化产业结构、扩大对外开放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对近年来国家、省、市出台的重大政策,分专题进行梳理、汇总,通过日照政务网“经济社会政策”栏目、部门网站、政务微博微信专题、出版政策汇编等方式集中发布,增强政策公开的系统性、针对性、可读性。
5、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
一是推进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重点推进了铁路、高速公路、电力、水利、市政等基础设施,以及教育、卫生、文化事业建设、易地扶贫搬迁等工程的信息公开。
二是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PPP)信息公开。按照《关于贯彻鲁政办发〔2015〕35号文件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通知》(日政办发〔2015〕36号)要求,规范做好PPP项目的信息公开,建立了PPP项目储备库,对条件成熟的项目及时向社会公开推介。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将我市“岚山区与市区连接线精品钢基地段PPP项目”、“日照市奎山综合客运站及配套工程PPP项目”等信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东省政府采购网、日照市政府采购网、日照政务网、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6、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
一是加快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互联网+公共资源交易”的理念,整合完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将建设工程、交通工程、水利工程、政府采购、土地使用权及矿业权出让转让、国有(集体)产权转让、国有企业公共资源等项目,全部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现信息共享和资源共享,推进公共资源交易法制化、规范化、透明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已实现交易文件下载、答疑、投标、开标、评标、定标的全过程网络化、信息化。
二是及时公开发布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与行政审批系统、从业企业及人员管理系统、电子监察系统、交易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共享平台等关联系统进行对接和融合,形成对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的全过程、全方位信息发布系统。公共资源交易目录内的项目交易需求、资格审查、交易公告、交易公示、交易答疑、履约信息、交易登记、场地预约、场地安排、开评标时间全部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日照政务网上公开发布。
7、减税降费信息公开
一是加大收费目录清单公开。在市财政局、物价局网站和日照政务网“减税降费信息”栏目,及时公开了全国政府性基金项目目录、山东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山东省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2016日照市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及标准目录、2016日照市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实施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等信息。由市物价局负责,督导具体执收单位在收费场所公示收费文件依据、主体、项目、范围、标准、对象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是加大税收优惠政策信息公开。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减轻企业负担支持企业发展的意见》,通过日照政务网、市财政局网站、市经信委网站和日照日报进行了公开。市地税局全面梳理了支持小微企业、促进就业创业、兼并重组等方面的现行税收优惠政策,及时通过内、外网站政务公开栏目进行了公开在日常税收管理过程中,通过上门辅导、集中培训和印发政策明白纸等形式,全面解读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提高税收优惠政策的知晓度和传播率。市国税局通过举行新闻发布会、组织记者专访、集体采访,发布新闻稿,开展在线访谈形式,进行涉税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大力宣传税收政策,如营改增政策、小微企业税收优惠等,重点对“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纳税服务规范、国税地税合作工作规范、出口退税工作规范等重大服务举措进行广泛宣传和深入解读。全市国税系统统一设计制作了23个政务公开栏,开通了17个服务QQ群,定期开展在线访谈,征求纳税人对国税政务公开等工作的意见建议,建立起网上政务公开和征纳沟通的有效平台。发挥12366纳税服务热线的作用,用好政务微博、微信,及时转发总局、省局指定微博,主动推送税收政策和纳税提醒信息,方便纳税人多渠道了解信息。
8、国有企业运营监管信息公开
通过日照政务网“国有企业信息”、“国有企业运营信息”栏目,集中公开了14家市属国有企业基本信息、运营信息,及时公开了企业改制重组、内设机构情况、财务状况等信息。
9、扶贫信息公开
一是做好扶贫信息统计工作。加快推进扶贫大数据平台建设, 加快我市大数据信息平台和扶贫官方网站建设,建成脱贫攻坚的电子地图和“中枢”指挥系统,满足省市县三级联网要求,根据内外有别的要求,搞好公开。加强贫困户档案建立工作质量评估,聘请第三方对入户调查,提高我市贫困户精准识别和精准退出水平,并在乡镇、村搞好公开。
二是做好扶贫“实施方案”和“实施意见”公开。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脱贫攻坚《实施意见》,组织脱贫攻坚任务重的26个市直部门编制行业《脱贫攻坚专项实施方案》,涵盖了易地搬迁、产业、旅游、电商、金融、住房、教育、就业、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基础设施建设等多个方面。组织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其他18个成员单位制定了《脱贫攻坚实施意见》, 专门举行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开发布,接受社会监督。
三是做好帮扶包联工作情况公开。健全完善市、区县、乡镇帮扶包联工作机制,实现了市级领导包联重点贫困乡镇、市县部门包联贫困村、市县第一书记和帮扶工作队驻贫困村的“三个全覆盖”。市级第九轮包联工作和第三轮第一书记下派工作已经完成,并按程序将包联工作情况向社会和贫困户进行了公开。
四是加大扶贫政策信息公开。通过政府网站设立专栏、召开新闻发布会、设立流动展板、印发明白纸等方式,加大扶贫政策的宣传力度。在市政府门户网站——日照政务网设立“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专栏,宣传各级扶贫政策。举办了扶贫开发新闻发布会,公开颁布“1+26”脱贫攻坚方案。建立了“日照扶贫开发”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扶贫政策等相关内容。以乡镇为单位制作扶贫政策宣传流动展板,并利用乡镇政府门前广场、集市等公共场所摆放宣传。面向扶贫干部和贫困户,整理印发了《脱贫攻坚工作宣传明白纸》,方便扶贫干部和贫困群众学习利用扶贫政策。
五是做好扶贫项目公开工作。产业扶贫项目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组织实施,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明细及保障提款在村级政务公开栏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雨露计划项目采取学生申请、市县镇村四级审核、镇村两级公示的程序进行申请,申请过程中镇村两级都需要进行公示并拍照上传申请系统,雨露计划申请学生所在学校负责审核学生学籍,形成了学校、镇村三个层面监督的局面。中央彩票公益金项目一方面要求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在镇村进行公告公示,市县两级负责审核把关,并报省级审核备案;另一方面彩票公益金项目要求所有实施的项目在醒目位置设立宣传栏和界牌并标注项目名称;项目实施完成后,中央、省组织有关专家负责验收,市级邀请电视台、报刊等媒体进行宣传报道,自觉接受各级监督。
10、社会救助信息公开
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媒体、公示栏、宣传册等多种形式宣传社会救助政策和救助对象申请条件、办理审批程序和救助标准等规定,在日照政务网“社会救助信息”栏目和市民政局网站按月公开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等信息,打造“阳光救助”。
11、就业创业信息公开
一是做好就业创业信息公开公示工作。主动公开包括创业担保贷款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就业登记、公益性岗位招聘、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补贴;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技能鉴定补贴、一次性创业补贴和岗位开发补贴、房租水电补贴、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园区补贴及奖补;失业保险待遇发放、企业申请2016年度稳定就业岗位补贴等项目,符合条件的人员及企业名单在申报时全部在日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组织开展了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月、日照市创业大赛、就业创业政策进校园等专项活动,为曲阜师范大学日照校区、山东外国语学院师生进行了就业创业政策讲解和创业典型事迹宣传,帮助高校毕业生转变就业观念,增强创业意识。对回生源地离校未就业毕业生采取手机短信平台、QQ群、微信平台、电子信箱推送就业创业政策,进一步提高了政策知晓度,为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二是在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招录过程中坚持公开透明。坚持政策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在全市公务员考录、市直事业单位招聘等工作中将招考简章、通过面试人员名单、拟录取人员名单第一时间通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门户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公开。建立了市直国有企业招聘信息社会公开发布制度,为市直国有企业及时发布招聘信息。
三是做好人力资源市场招聘信息及供求分析发布工作。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以季报、月报和半月报的形式向社会发布,供求信息及时、准确把握全市人力资源市场供求状况,提前预测研判全市人力资源供求变化,为工作决策和求职招聘提供了可靠的依据。
12、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和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
一是棚户区改造信息公开。在日照建设信息网开设了住房保障信息栏目,同时充分利用微信、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及时将保障性安居工程特别是棚户区改造政策、年度建设计划任务量、具体建设项目信息、年度建设计划完成情况,按时按规定进行公开。各区县相关政府网站也设立了公开窗口,多渠道、多方式公开棚户区改造政策措施、建设和管理信息,积极引导棚户区改造居民参与改造,工作阳光透明,畅通了社会监督渠道,消除了各种疑虑,为棚户区改造工作创造了良好社会氛围。
二是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1)分配政策信息公开。在制定出台保障性住房分配和管理政策规定过程中广泛征求意见,政策出台后及时通过政府网站和新闻媒体公开。制定完善了《日照市城市住房保障办理流程》,在日照建设信息网进行了公开,并及时更新有关信息。(2)分配信息公开。将保障性住房分配对象信息、分配房源信息、分配程序信息、分配过程信息、分配结果信息等详细信息及时公示。(3)退出情况信息公开。将原保障对象姓名、原租购保障性住房类型、套型面积、所在建设项目名称等及时公开。
三是农村危房改造信息公开。(1)严格摸底调查。按照《日照市农村人居环境和农村危房改造现状调查工作方案》要求,组织完成了全市农村危房现状调查,建立了农村住房信息系统。市住建局又组织对调查结果进行抽样入户核实,抽取1396户样本的档案信息进行现场核实。通过调查,托清了全市农村危房底数,为制订改造规划、落实政府补助提供了依据。(2)严格认定程序。市住建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危房改造农户认定工作的通知》,制作了评议、公示样本,规范了评议内容、公示程序。按照“农户自愿申请、村委会集体评议、乡镇入户审核、区县审批”的程序规定,公开、公平、公正地开展补助农户的认定审批工作,民主确定补助对象。各区县建立农村危改“三级公示”制度,确保政策、对象和补助标准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3)严格信息系统管理。制定印发了农村危房改造档案示范文本,组织区县、乡镇对危房改造项目进行登记造册,建立台帐,做到一户一档、材料齐全、管理规范。建立了市、县(区)、乡镇三级危房改造网上信息录入系统,对档案管理人员进行了专业培训,建立了农户纸质档案信息化录入制度,确保档案信息及时、准确录入全国信息系统。坚持纸质档案与信息化需求相一致原则,减少重复统计、重复填报;坚持实时动态原则,做到纸质档案、网上档案随时补充,同步完善,动态监管改造情况;坚持信息公开,对改造系统有关信息,按照规定向社会开放查询。
13、环境保护信息公开
一是加大对重点区域和城市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信息公开力度。每小时在日照环保网站显要位置公开我市空气质量信息,包括CO、NO2、PM10、PM2.5四项空气污染物指数范围及浓度,空气质量级别及首要污染物、对人体健康的影响和建议措施等内容。同时开设日照市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信息发布专栏,实时发布我市7个监测点位的空气质量环境信息
二是推动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信息公开。通过市环保局、市水务集团网站和日照政务网“饮水安全信息”栏目,及时公开“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报告”、“ 供水厂水质公告”、“用户水龙头水质信息”,向全社会公布监测点位、监测项目、评价标准及方法及评价结果等饮用水安全信息。
三是深入推进全市污染源环境信息公开。市环保局印发了《关于加强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明确了污染源环境监管工作的各项目标任务。在日照环保网站开设“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栏目,向社会公开公布我市重点污染源基本信息,包括排污单位、主要污染物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超标排放以及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和运行等情况,我市重点监管企业自行监测信息也实时予以发布公开,供社会监督。
四是加大建设单位环评信息公开。在市环保局网站开设建设项目类及辐射管理类行政许可专栏,实时公开我市建设项目类环评受理、拟审查、批准、不予批准等信息,同时为方便建设单位落实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的要求,保障公众的知情权与参与权,市环保局专门开设了建设单位环评信息公开专栏,对各建设单位符合条件的环评信息免费公开。在信息公示期间,公众(包括个人、团体等)如有意见或建议,可以按照信息公告中所留的联系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出意见。
14、教育、卫生和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
一是推进教育信息公开。通过日照政务网“教育督导信息”栏目和市教育局网站及时公开了教育督导报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反馈意见、“全面改薄”、义务教育划片、随迁子女入学等方面的信息。市属高校均建立了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公开高校招生和财务信息,每年发布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二是推进卫生信息公开。由市卫计委负责,认真做好疫情防控信息、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信息的公开工作,加强对食品安全标准的宣传和解读。督导各医疗机构通过单位网站、公示栏、公开明白纸等方式,公开各项院务和便民服务信息,方便群众查询和社会监督。
三是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由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通过日照政务网“食品药品安全信息”栏目和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网站,及时公开食品药品监管信息、抽检抽验信息、处罚信息、消费警示信息和典型案件信息。
15、决策公开
认真贯彻落实《日照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机制的实施意见》(日政发〔2012〕1号)、《日照市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程序规定》(日政办发〔2015〕39号),将组织公众参与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必要程序,根据决策对公众影响的范围和程序,采取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网上发布等方式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实行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制度,由市政府法
制部门牵头,对《日照市城市管理条例》、《日照市人民政府关于改进和加强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日照市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日照市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等社会关注度高的重大行政决策文件,在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之前,通过召开专题座谈会,在政府门户网站、法制网站以及部门网站、微信公众号公告、发布等方式,面向各区县政府(管委)、市直有关部门、国家省属驻日照单位、政府法律顾问、立法基层联系点以及社会各界人士,公开征求、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增强决策透明度。完善咨询和政策决策相结合的工作机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府法制顾问、新闻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
16、政策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
围绕政府工作报告、发展规划以及政府重要会议提出的重要事项,特别是市委、市政府部署的改革任务、民生举措,及时分解任务指标,督查各区县、各部门抓好落实,并按规定及时公开执行和落实情况。2016年,市审计局向市人大做了《关于日照市2014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和《关于日照市2015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15年度审计工作特别是财政预算执行审计及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同时,完善专题、专项审计情况公告体系,以公开审计查处问题的整改,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促进重大政策措施有效落实。
17、预决算公开
在做好各级政府预决算公开的同时,由市财政局牵头,重点推进了市、县两级使用财政资金的部门和单位预决算公开,部门预决算支出公开到了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细化公开到了经济分类款级科目。县、乡级部门和单位按要求重点公开了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
(三)主动公开渠道
全市各级各部门统筹运用各类平台,不断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创新信息公开方式,扩大信息覆盖面,增强信息公开实效,方便了群众接收、查阅信息。
1、政府网站
充分发挥政府网站第一平台作用,各级政府网站均在网站显著位置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或“政务公开”专栏,主动公开发布信息。同时,科学合理设置网站栏目,不断完善网站功能,实现了政府信息的在线发布、依申请公开办理、检索查询、统计汇总等。全市各级政府部门、单位以及乡镇(街道)共开通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或专栏)186个,其中:市政府部门47个,区县(管委)政府部门114个,乡镇(街道)25个。
2、新闻发布会
充分发挥新闻发布在发布重大政策信息、开展政策解读、宣传政府工作、引导社会舆论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全市各级各部门认真落实新闻发布制度,调整完善新闻发言人队伍,定期举办新闻发布会。2016年,全市各级共举办新闻发布会92场(次),其中,市政府新闻办举办新闻发布会71次,新闻发布会的数量、覆盖率、信息“含金量”、媒体关注度进一步提升,受到了公众的高度关注。完善了日照政务网“新闻发布会”栏目,每次新闻发布会都提前在网上进行预告,发布会情况及时通过网上公开。
3、网上政务服务大厅。
根据省政府统一部署,积极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建成并开通了市级政务服务平台和日照政务服务网,将非涉密的市级行政许可事项的受理、进展情况、结果等信息在网上进行公开。
4、政府公报
2016年,市政府共编发政府公报—《日照政务》4期、3200份,及时公开重要行政法规、政府规范性文件、领导讲话、人事任免、机构设置、表彰通报等信息,以及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其他文件信息。《日照政务》定期出版,免费向企事业单位发放,并通过档案馆、行政服务中心等公共发放点向社会公众发放。《日照政务》电子版可以从日照政务网下载、查阅。
5、新媒体发布平台
注重利用政务微博、微信、客户端等新兴传播手段,积极打造政务新媒体发布平台,强化信息发布和舆情回应,扩大政府信息的传播范围,努力提高信息的到达率。2016年,全市各级各部门通过政务微博发布信息10529条,通过政务微信发布信息14232条,政务新媒体覆盖范围不断扩大 ,与公众互动交流的作用日益增强。
6、公共查阅点
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建设,优化外部环境,提升服务水平。市政府和各区县均在档案馆、图书馆、行政审批大厅等设置了政府公开信息查阅场所,配备相应的设施、设备,制定了工作制度和便民服务措施。2016年,全市各级共设置查阅点339个,接待公众查询政府信息23571人次。
各级政府机关还结合实际,通过日照电视台、日照广播电台、日照日报、黄海晨刊等新闻媒体,论坛、市长信箱、在线访谈、农村远程教育网络等网络媒体,行风热线、咨询电话、手机短信、服务热线等通讯媒体,以及宣传手册、文件汇编、明白纸、工作简报、办事指南、宣传栏、公开栏、公示牌、广告牌、展板、横幅、大型户外电子显示屏、多媒体系统、触摸屏、电子查询系统等形式,及时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有效提升了人民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便捷性。
三、政策解读和社会关切回应情况
(一)加强政策解读工作。一是落实同步解读机制,将政策解读与政策制定同步考虑同步安排。市政府、各区县政府(管委)均在政府网站设立了“政策解读”栏目,对出台的重要政策措施、规范性文件及时进行解读。2016年,全市发布政策解读稿件524篇。二是突出主要负责人在政策解读中的关键作用。通过邀请单位主要负责人出席新闻发布会、接受电视采访、参加网站访谈、接听行风热线等方式,多渠道、多形式开展重要政策措施解读,及时答复听众、观众关心的问题,使公众全面、及时理解新的政策,保障政策发布的时效,进一步提高政策的知晓度,促进政策落实推进。先后有30多个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出席新闻发布会,有20多个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接受媒体采访,有10多个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了网上政务访谈。三是改进政策解读方式。各级各部门通过政府自身解读、专家学者解读、图解、问答式解读等方式,对新出台政策的制定背景、主要制度设计进行解读,并以数字化、图表、音频、视频等方式予以展现,使政策传播更加可视、可读、可感,让群众更加方便快捷的接收到政策解读信息。四是加强社会解读宣传,努力实现“全媒体”解读,市政府新闻办牵头建立了市级政策解读专家库,通过举办新闻发布会、新闻访谈等方式,多渠道、多形式开展重要政策措施解读,提高政策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权威性和有效性。2016年,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日照市城市管理暂行办法》、《日照市引进高层次专业技术创新创业人才暂行办法》、《职员制改革总体方案》、《职员薪酬制度试行办法》、《关于推进基础教育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日照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兼职委员制度》等法规政策、重要政策、规范性文件和改革重大措施,第一时间组织媒体跟进,进行全面、系统、准确地解读。
(二)及时回应公众关切。各级各部门建立健全了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密切关注重要热点舆情,第一时间发布权威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市、各区县政府网站均设立了“热点回应”栏目,对社会关注度较高的“创城集中整治”、“教育大班额整治”、“环保综合治理”等热点问题,通过政府网站、微博微信、广播电视等渠道,及时传递权威信息,客观反映处置主体的工作措施和进展成效,解疑释惑,正确引导舆论。各级政府、部门充分运用网络在线访谈、政务微博微信、新闻发布、投诉热线、市长信箱等多种方式进行交流互动,倾听群众声音,及时对群众的咨询、投诉进行解答回应,加大公众参与依法行政力度,提高了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和政府公信力。加强政府热线电话管理,升级完善12345市长热线话务统一受理平台,推动建立“一号受理、分类处置、各方联动、限时办结”的政务热线高效运行新机制。
四、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6年,全市各级政府、部门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97件。其中,市政府及部门收到申请170件,占受理总量的57%;各区县(管委)收到申请127件,占受理总量的43件。在全市收到的申请中,信函申请189件,占受理总量的63.6%;当面申请53件,占受理总量的17.8%;网络申请49件,占受理总量的16.5%;传真申请6件,占受理总量的2%。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内容主要涉及土地征收、房屋拆迁、劳动就业、信访举报、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政府信息。
(二)申请处理情况
2016年,全市各级政府、部门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97件,在答复的申请中:
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的24件,占8.1%;
同意公开117件,占39.4%;
同意部分公开36件,占12.1%;
不同意公开28件,占9.4%;
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范围38件,占12.8%;
申请信息不存在26件,占8.8%;
告知作出更改补充28件,占9.4%。
在不同意公开的答复件中,涉及国家秘密的11件,商业秘密的2件,个人隐私的7件,不属于《条例》所指政府信息的2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的6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全市各级各部门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没有收取任何费用。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举报、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全市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而提起举报2件,均维持了原具体行政行为。
2016年,全市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申请29件,维持原行政行为25件,纠错2件,其他情形2件。
全市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提起行政诉讼80件,审判机关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或驳回原告诉讼请求60件,被依法纠错数1件,其他情况19件。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情况
全市各级各部门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试行)》和《日照市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规定,坚持“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的原则,进一步健全完善保密审查工作机制,指定专门机构或专人负责,全力做好需公开信息的保密审查工作。各级各部门严格落实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将信息公开保密审查与公文流转、信息发布紧密结合起来,从源头上确保了公开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公开。
2016年,全市各级各部门把监督检查作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常态化的重要手段,会同保密、公安等部门,不定期开展专项检查活动。通过自查和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各级政府网站和信息公开平台发布的信息进行了重点检查。经过检查,全市各级各部门向社会公开发布的政府信息中没有涉密内容和违反规定的情况,2016年,全市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泄密事件。
八、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6年,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积极进展,但与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需求相比,还存有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是:
一是政务公开的深度不够,质量不高。特别是在行政权力运行、公共资源配置、公共服务、公共监管、民生等重点公开领域,仍然存在着公开不及时、形式不规范、内容不具体等问题。
二是公开工作机构队伍仍需加强。各单位信息公开专职人员少、组织协调能力不足、基层工作力量薄弱,特别是兼职人员流动性大,频繁更换造成业务生疏,再加上交接工作不顺畅,制约了整体工作水平的提高。
三是政策解读和关切回应工作需进一步加强。部分单位解读工作不到位,转载上级解读内容多,对本单位制定出台的政策解读少;解读不够及时,没有做到发布、解读同步;解读形式单一,质量不高;有的部门对社会关注度高、迫切需要回应的舆论热点,不能及时发布权威声音,解疑释惑、消除误解。
四是依申请公开工作需要进一步规范。针对热点、难点问题的申请数量持续增长,涉及同一申请事项的多个部门之间需要进一步加强会商、协调,部分单位仍然存在答复程序不规范等现象。
2017年,我市将按照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和机制建设,深入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继续强化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努力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下一步,要重点做好以下改进工作:
(一)抓好制度机制的健全和落实。按照《条例》、《办法》和省、市有关文件要求,督促各级各部门进一步建立健全制度机制,推动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二)进一步深化主动公开。推进主动公开目录体系调整完善,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大省、市公开工作要点确定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
(三)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和日常管理,优化信息公开栏目设置,丰富公开内容,使政府网站真正成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
(四)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加强沟通协调,完善工作机制,规范工作流程,强化业务指导,提高依法依规办理工作水平。
(五)进一步加大政策解读力度,畅通与公众互动交流渠道,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六)加大培训力度,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附:《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