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人民政府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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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7-04-08 14:44 来源:泰安市人民政府

  本报告由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根据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及省属以上驻泰各单位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

  本报告由概述、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发布解读和回应社会关切及互动交流情况、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和公开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统计附表等内容组成。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

  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泰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中国泰安”(www.taian.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市政大楼A5023房间;电话(传真):0538-6992655;电子邮箱:6992655@taian.gov.cn)。

  一、概述

  今年以来,按照上级《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部署,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从加强政务公开管理和强化约束机制入手,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规范政务公开的内容和形式,从深入监督检查入手,努力提高行政权力运行的透明度,从便民、利民入手,拓展政务公开的范围,不断深化“五公开”及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均取得明显成效。2016年,编发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增加了报告图文版,切实增强报告的可读性。针对全市6个县(市、区)政府及55个部门(单位)的相关人员,开展工作培训,提高了其业务水平。

  二、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组织领导情况。结合上级工作部署和我市工作实际,市政府明确了分管市长,市政府办公室成立政务公开科,负责指导、协调、推进、监督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各县(市、区)、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明确政务公开工作分管领导、工作机构和工作人员,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明确专人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二)制度建设情况。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联合下发《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市政府办公室制定《2016年泰安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明确政务公开工作的基本原则及任务目标,梳理出的33项重点任务逐一落实到各牵头单位,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三、发布解读和回应社会关切及互动交流情况

  一是按照《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政策解读机制的通知》关于文件报批时一并报送解读材料的要求,落实同步解读机制,明确解读范围和解读责任,规范解读程序、解读内容、解读形式。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开辟了“政策解读”专栏,运用文字解读、专家解读、图解政策、政策问答四种方式,及时解读市政府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和重大政策措施。2016年,全市共发布政策解读稿件745件。二是相关部门负责人通过参加新闻发布会、接受访谈、参加政风行风评议等方式带头宣讲政策,解疑释惑,传递权威信息。三是吸收部分行业的专家学者、教授,充实政策解读专家队伍,为专家学者了解政策信息提供便利,更好地发挥专家解读政策的作用。四是由市互联网新闻宣传管理办公室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对重大舆情和热点问题进行研判、处置、回应,为群众提供客观、可感、可信的社会关切回应信息,正面引导舆论,消除不实传言。2016年,全市通过各种渠道共回应公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24901件。五是市政府和县(市、区)政府均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交流互动栏目及政务微博、微信等媒体,加强政民互动交流。2016年,政务微博、微信回应社会关切961次。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和公开情况

  市政府办公室制定下发《2016年泰安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将重点领域6个方面、33项具体任务分解落实到6个县(市、区)、相关市直部门和单位,优化调整了市政府门户网站《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保证工作顺利完成。

  (一)管理服务公开

  1.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情况。一是印发《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公布市级行政权力清单有关事项的通知》,对行政权力事项和行政许可事项进行了更新。二是按照省、市、县政务服务平台互联互通工作要求,行政许可事项已全部导入省级政务服务平台运行。三是印发《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16年第一批削减行政审批事项和承接省政府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等项目的通知》取消5项,调整为其他行政权力1项,承接省政府下放28项。印发《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关于公布2016年第二批削减行政许可事项和承接省政府下放行政许可事项等项目的通知》取消13项,下放6项、承接省政府下放8项,调整行政许可事项名称2项。以上取消、下放、承接的行政许可事项均在市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开。公开保留市级行政许可事项302项。四是在印发的《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泰安市市直部门(单位)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项目清单的通知》的基础上,2016年11月,印发了《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清理规范市直部门(单位)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项目的通知》,对市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事项进行了全面梳理和调整,共涉及9个部门的14项中介服务收费项目,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布。五是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有关部门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职业资格清理整顿工作。目前,国务院分7批取消的433项职业资格均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进行了公开。

  2.市场监管公开情况。一是印发了《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安市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各承担监管职责的部门(单位),在2017年1月31日前,将“一单、两库、一细则”报本级机构编制和政府法制部门审核后,在本部门网站和办公区域予以公示。年度内,市科技局、市环保局、市国土资源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水利渔业局等8家单位公开了抽查事项清单。重点公开了保障性住房、产品质量、食品药品、旅游市场、知识产权、安全生产执法监管的依据、内容、标准、程序和结果。二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市工商局公示企业的登记、备案、监管等信息,企业公示其年度报告、股东出资情况、获得资格资质等信息。2016年,全市企业年报公示率为90.15%,全市个体工商户年报公示率为92.44%,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公示率为96.52%。三是扎实推进行政审批和行政处罚双公示工作,目前已通过省级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双公示”平台报送数据61000余条。完善“信用泰安”网站建设,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中国泰安”主页链接“信用泰安”网,抓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上线、共享、更新等环节,目前已上传各类信用信息600余篇,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双公示”信息70000余条,红黑名单信息2000余条。

  3.政务服务公开情况。一是建设市、县政务服务网站群(网上政务大厅),实现了行政许可事项的实时监控、预警纠错、统计查询、绩效评估等功能。市县审批事项信息、监督评议信息、办事咨询信息等相关数据实现了与省政务服务网的互联互通。二是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和泰安民生警务平台,将《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和《泰安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对社会公开,并在全市所有公安派出所的户籍大厅,通过电子屏显示、相关流程图上墙、摆放明白纸等方式,对户口迁移程序、《居住证》持有人享有的基本公共服务等进行了公开。

  (二)政策执行公开

  1.经济社会政策公开情况。在市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开设“经济社会政策”专栏,重点梳理汇总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室制发的关于“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双创”“促进就业”“清单调整”“减税降费”等方面的政策文件,并在泰安市政务微博、政务微信、“泰山网”制作专题链接,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专门编制了《就业创业优惠政策一本通》,并对外公布,更好地服务公众就业创业。

  2.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情况。一是全年共办理项目审批备案73件,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环山路两处过街设施项目、擂鼓石大街等三条道路绿化提升工程、城乡旅游公交枢纽中心站等项目的信息,进行了及时公开。做好市级重点建设项目情况公开,通过市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公开重大建设项目信息100余篇。二是按照财政部《关于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综合信息平台运行的通知》要求,在财政部综合信息平台上发布PPP项目相关信息,分享PPP有关政策规定、动态信息和项目案例。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管理办公室按照要求,明确专人对PPP项目信息进行录入,及时发布我市PPP项目信息。在市财政局官方网站设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信息公开”栏目,及时公开相关内容。

  3.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公开情况。为拓展信息服务内容,扩大信息发布范围,完善信息发布媒介,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利用场内LED显示屏、公共资源交易网、报纸等各类媒介,全方位、全过程公开发布交易活动的交易公告、资格审查、交易结果、企业信誉业绩、不良行为记录信息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4.减税降费信息公开情况。一是市国税局深入推进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在《泰安日报》、泰安广播电视台先后开辟全面推开营改增、小微企业税收优惠、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等5个宣传专题专栏,发布政策通告、优惠解读等文章47篇。借助新媒体平台,定时发布涉税提醒和注意事项,全年共发布信息386条,进一步扩大了政府信息公开的辐射面和影响力。二是市地税局充分依托政府网站、政务微博、政务微信、12366热线、办税服务大厅电子显示屏公告、宣传资料等多种载体,宣传讲解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以及减免税审核办理流程。通过政府网站、政务微博和政务微信共推送税收优惠政策32条。三是对外公布《泰安市市直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泰安市市直部门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泰安市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泰安市政府定价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四是市物价局通过本单位门户网站公开对各类市场主体乱收费、乱摊派等行为的查处结果,对案件被处罚人、主要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和结论,以及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等相关涉案信息进行了公开。同时,制定行业规范,要求经营者统一内容、统一标准,通过价目表、标价签、电子显示屏等方式在营业场所显著位置公开收费信息。

  5.国有企业运营监管信息公开情况。市国资委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对外发布了《关于印发泰安市市属企业章程管理办法的通知》、2015年度企业国有资产营运情况分析报告、市属企业基本信息、市属企业负责人2015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情况通报、市国资委参控股企业2016年上半年经济运行情况、市国资委参控股企业2016年1-3季度经济运行情况分析、2016年市级国有资本预算收益情况等信息。

  (三)民生领域公开

  1.扶贫信息公开情况。一是在市扶贫办网站开设“政策法规”“社会扶贫”等栏目,公开扶贫政策、扶贫成效、贫困退出信息。二是制定《泰安市贫困退出实施方案》《泰安市扶贫资金项目管理办法》,明确具体的公告公示制度要求各县(市、区)、乡(镇、街道)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公告公示。三是在市扶贫办网站公开市本级和各县(市、区)的年度减贫责任书及减贫计划,精准扶贫专项行动及专项工程情况。四是积极推动社会力量参与到扶贫攻坚中来,与山东省社会扶贫供需平台、泰安市慈善总会、泰安市志愿服务网等建立有效联结机制,安排专人负责扶贫供需方面信息的指导监督等工作。

  2.社会救助信息公开情况。市民政局将公开公示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减灾救灾等工作作为提高低保工作透明度和群众满意度的重要方面,通过门户网站、新闻媒体、宣传册等形式主动公开,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全年,通过门户网站公开社会救助信息60余条。

  3.就业创业信息公开情况。一是通过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微博、微信,宣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策,发布社会保障、就业服务、人事人才、劳动关系等方面工作的最新动态。编印《就业创业政策一本通》,广泛宣传就业创业政策,重点介绍了目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供的就业援助、创业扶持、失业保障、就业服务等政策措施。二是组织开展“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月”“就业帮扶•真情相助集中招聘”“就业直通车”等活动,协助驻泰高校组织举办“山东省2016年春季高校毕业生就业集中招聘会暨泰山学院2016年春季毕业生供需见面会”“山东省2016年春季高校毕业生农林水类就业市场”等就业活动。以上活动信息均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泰安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和微博、微信平台予以公开。三是依托山东公共招聘网、市政府网站、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和微博、微信平台,发布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招录信息和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不定期在报纸、电台等专栏发布招聘信息。

  4.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和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情况。一是在泰安住宅与房地产信息网设立住房保障政策专栏,公开住房保障政策、建设信息、分配信息、退出信息等事项。2016年,出台的《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文件全文及政策解读信息在住房保障政策栏目下予以公开;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和市区列入年度建设计划的21个项目及进展情况在网站上公布,并按照进度及时更新数据信息;市区组织第八批保障房和第九批保障房选房,当天选房情况在住宅与房地产信息网及时公布;全年,累计退出保障性住房70套,保障性住房退出信息按季度进行汇总,并及时在住宅与房地产信息网上进行公开。二是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下发《泰安市2015-2017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规定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的认定、审批和操作程序;总结泰安市2016年危房改造工作情况,均在本单位门户网站公布。三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每年年初编制内容包括上年度主要工作、措施和成效,以及对住房公积金制度运行的社会经济效益分析的《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并向社会披露。

  5.环境保护信息公开情况。一是市环保局在“泰安环境”网站设立了“空气质量预警”“空气质量发布”栏目,每天进行空气质量预报和温馨提示,实时公开空气质量数据,及时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全年共发布6次重污染天气预警。二是在“泰安环境”门户网站设立了“水质情况发布”,实时公布我市河流断面水质情况,每季度对水源地及河流断面水质状况等信息进行公开。市自来水公司定期对外发布供水厂出水、用户水龙头水质状况信息。三是在“泰安环境”门户网站公开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重点行业企业名录等,每季度发布国控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结果通告。同时发布泰安市重点监管企业自行监测情况链接,可实时查看企业自行监测信息和自动监测数据。四是市环保局进一步细化项目信息的收集、公布、管理的程序,实行受理、审批和验收全过程公开,更好的方便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查询和了解。全年共公开环评信息200余条。

  6.教育、卫生和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情况。一是市教育局围绕义务教育划片招生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教育督导、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初中学业考试和高中招生工作等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领域,在市教育局门户网站分别建立专栏,宣传公开各级重大决策部署,公开各项重点工作进展情况,确保工作公开、透明。二是泰山职业技术学院、泰山护理职业学院、山东服装职业学院3所高等院校及时公开招生信息和财务信息,编制发布了2015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三是市卫生计生委按照《泰安市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定》,指导市中心医院、中医医院等10家医疗卫生机构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设立公开目录,重点发布医疗服务指南、服务事项目录、诊疗及收费信息。市卫生计生委通过本单位门户网站每季度发布全市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情况,宣传食品安全标准检索查询途径、《国家卫计委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十三五”规划(2016-2020年)》及相关政策解读。四是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制定实施了食品药品监督抽检、抽验计划,在本单位网站设置了“监督抽检”专题专栏,累计公开抽检抽验信息720条;设置“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及“安全警示信息”栏目,全年公开行政处罚信息727条,公开消费警示信息24条。

  (四)权力运行公开

  1.决策公开情况。一是在信息公开平台开设“决策公开”专栏,对起草的决策事项从“草案公开-征集意见(民意调查)-意见反馈-决策公开-执行过程-效果评估”全流程覆盖,规范了利益相关方参与政府议定事项和相关文件公开程序,进一步增强决策的透明度。全年通过专栏对40余条决策事项对外征集意见,并反馈意见征集情况。二是在信息公开平台开设“规范性文件”专栏,从“文件起草征集意见-意见反馈-文件发布-文件备案-文件清理”全过程公开。全年全市公开规范性文件67件。三是重点推进全市供给侧改革、重大工程项目的进展、政府工作报告分解任务落实、预决算执行、教育、医疗卫生、环境保护等政策执行方面的信息公开。全年公开30余条反映我市政策执行过程的信息。四是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开设“政务督查”专栏,重点公开了督查通知、督查通报、督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信息。

  2.财政预算决算公开情况。一是公开了2016年市级“三公”经费预算、全市2015年财政决算情况表、2015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二是公布了《关于泰安市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关于2016年全市新增政府债务限额及市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关于2015年市级财政决算(草案)和2016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三是公开2016年92个市级部门、524个县级部门的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91个市级部门、494个县级部门的2015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全市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9691条,其中,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主动公开56437条,县(市、区)及所属部门和单位主动公开63254条。通过政府公报主动公开130条,政府网站主动公开66109条,政务微博主动公开17747条,政务微信主动公开14156条,其他方式主动公开28274条。

  (二)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取得新突破,形成了以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政府公报、政务微博、政务微信、网站客户端为主,广播电视、信息公开查阅点和报刊杂志等为辅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体系。

  1.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一是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对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改版升级,设立县(市、区)分平台,统筹规划栏目,建成发布便捷、编码统一、结构合理、层次清晰、检索便利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二是更新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开设重大行政决策意见征集、规范性文件、各项清单、热点回应、政府公报等栏目,增加了微博、微信、新闻发布会等媒体支持,增强了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引导舆论的功能。

   2.新闻发布会情况。本年度,全市共举办新闻发布会81场,市政府新闻办公室联合市政府部门和单位举办新闻发布会15场,新闻发布已成为展示泰安良好形象、沟通服务大众、宣传泰安泰山的主要平台。

  3.政务微博、微信建设情况。6个县(市、区)、40个市政府部门和单位开通政务微博并入驻“泰安政务微博大厅”。 6个县(市、区)、56个市政府部门和单位开通政务微信并入驻“泰安政务微信大厅”。 本年度,全市通过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17747条,通过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14156条。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按照“依法有据、严谨规范、周密细致”的原则,严格遵循《条例》《办法》等规定,制定了《市政府办公室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制度》,对申请件从接收、登记、办理、答复、归档全过程规范化覆盖,确保不拒收、不拒办、不超时答复、不误作信访件转办。对申请内容认真检索和调查,确保事实清楚,程序合法,法律适用正确。对答复内容既讲法理,也讲情理,提高了申请人的认可度,最大程度满足申请人获取信息的需求。

   (一)收到申请情况。本年度全市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9件,其中,当面申请42件,网络申请72件,信函申请95件。

   (二)申请办结情况。本年度全市共办结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9件,其中,按时办结申请200件, 延期办结申请9件。

   (三)申请处理情况。本年度全市共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9件,其中,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36件,同意公开76件,同意部分公开4件,不同意公开答复3件,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24件,申请信息不存在16件,告知作出更改补充45件,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5件。在不同意公开的3件申请中,涉及国家秘密1件,涉及商业秘1件,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1件。

  七、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全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均未因政府信息公开而收取费用。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

   (一)申请行政复议情况。本年度全市共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的行政复议26件,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11件,被依法纠错9件,其他情形6件。

   (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全市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诉讼29件,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12件,被依法纠错12件,其他情形5件。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情况。一是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单位严格执行《泰安市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规定》,按照“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和“先审核后公开”的原则,规范审查程序,落实审查责任。二是认真落实《泰安市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工作规定》,公开信息涉及其他部门和单位的,及时进行沟通、协商和确认,保证公开信息准确、一致、安全。三是认真抓好公文类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制度建设,拟稿部门在公文制发过程中同步确定其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属性。确定为“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的要说明理由,全市形成了信息公开与保密审查紧密衔接、规范严谨的管理体系。 年度内,全市政务公开工作未出现失密、泄密情况。

  (二)监督检查情况。一是严格检查通报。对政务公开工作做到年初有计划、月度有检查、季度有通报、年度有考核。全年,共发布《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填报和发布月度统计情况》12期、《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情况通报》2期。二是强化督导问责。建立政务公开监督检查台账制度,日常监督检查情况及时登记到台账。联合市政府督查室下发《关于对2016年全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开展专题督查的通知》,对相关部门(单位)的政务公开工作情况采取网上检查的方式开展调度督查,并根据情况向各部门下发了整改意见。三是根据《2016年泰安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制定出台《2016年泰安市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实施方案》,详细设定考核指标,明确考核步骤及名次等级,细化和规范了全市政务公开考核工作。

  十、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市政府办公室组织市卫生计生委、市教育局、市环保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用事业管理局等行业主管单位,召开培训会议,认真检查所辖企事业单位落实《泰安市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定》情况。各行业主管单位健全机制,完善制度,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督促所辖企事业单位及时主动公开办事服务指南、服务目录等与公众相关的信息。泰山职业技术学院、泰山护理职业学院、山东服装职业学院3所高等院校及时公开招生信息和财务信息。对28家公共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明确责任和公开事项,确保公众关注热点问题能够全面、及时公开。

  十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6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对新时期政务公开工作的具体涵义及重要意义认识不足。二是“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落实不到位。三是作为主要公开渠道的政府网站建设滞后,公开目录设置不规范,对政务微博、政务微信和网站客户端等新媒体建设与公开工作重视程度不够。

  2017年,我市政务公开工作重点完成以下方面:

  (一)突出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新媒体建设。加快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升级,微博、微信和微门户等新媒体建设,充分发挥新媒体在发布政府信息、解读政策、回应社会关切、交流互动方面的重要作用。

  (二)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学习培训力度。为提高全市政务公开相关人员业务能力和公开意识,通过专题培训的方式,讲授政务公开工作中理论、实践相关知识,对“五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政策解读、热点回应、媒体沟通、依申请公开等方面的工作重点讲解。

  (三)强化考核检查。根据《泰安市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实施方案》,计划组织开展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第三方评估。加强对市政府部门和单位政务公开工作督导检查力度。通过日巡查、周监督、月通报、年度考核等措施,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附件: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泰安市人民政府
2017年3月13日

责任编辑: 宗刚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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