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人民政府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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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7-04-08 15:23 来源:东营市人民政府

  本报告由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省政府办公厅有关要求,根据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和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及直属机构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本报告由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出现的举报、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以及统计附表、附图等内容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中国·东营”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dongying.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科联系(地址:东营市东营区府前街77号;邮编:257091;电话:0546-8388287;传真:0546-8381102;电子邮箱:zfxxgk@dongying.gov.cn)。

  一、概述

  2016年,东营市政府系统深入贯彻《条例》和《办法》,按照国务院、省政府统一部署,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6〕19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鲁办发〔2016〕43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鲁政办发〔2016〕23号)要求,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推进力度,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深化,公开实效明显提升。市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网站日常监测栏目”被中国电子政务理事会和《电子政务》杂志社授予“2016年政府网站大数据应用奖”。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队伍建设。为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由市政府秘书长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任副组长的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考核领导小组,下发了《关于印发2016年度东营市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东政办字〔2016〕95号),对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进行年度考核;市政府办公室扩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充分发挥推进、指导、协调和监督作用,及时对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调度,随时对政府门户网站和部门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监督,并针对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存在问题,结合网站普查工作,集中组织三次自查整改活动,增强了政府门户网站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多次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举办培训班,提升了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本年度,全市各级累计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题会议13次,举办各类培训班17次,培训2010人次。

 


    (二)推进机制建设,提升规范水平。加大对《条例》和《办法》的贯彻落实力度,制发了《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东办发﹝2016﹞39号)和《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及责任分工的通知》(东政办发﹝2016﹞18号),编印《东营市2016年度电子政务及政务公开文件资料汇编》,有力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对制作形成的政府信息,严格依法依规明确公开属性。进一步健全公开目录内容保障机制,确保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全部纳入目录并及时公开。完善保密审查机制,全市各级行政机关严格遵循“先审查、后发布,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完善保密审查职责分工,规范审查程序,落实审查责任,确保了信息公开及时、全面、准确、安全,未出现泄密情况。

  (三)强化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下发《关于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制度的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宣传解读政策机制,对重要政策文件,通过发布权威解读稿件、组织专家撰写解读文章等多种方式,按照公开权限,采用文件、图片、图表等多种方式通过政府网站等载体及时向社会公开解读。聘任25位工作经验丰富的法律专家、法学教授及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及时解读有关法律法规,确保政策解读的合法性。2016年市直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通过在线访谈、新闻发布会等解读各类重要政策20余次,通过市政府网站、广播电视、政务微博微信等发布政策解读信息130余条。全市共发布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1100余篇,并及时转发国家、省有关政策解读信息80余条。

    

 

 

  舆情报送和回应机制逐步完善。制发《关于加强重要信息舆情报送工作的通知》,明确重要信息舆情报送内容及程序。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开设回应关切、在线访谈、领导信箱、网上民声、意见征集和网上调查等互动栏目,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机制。对重要政务舆情、重大突发事件等热点问题,依法按程序第一时间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媒体采访等方式公布客观事实,并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发布动态信息予以回应。2016年举办访谈活动15期,现场回答问题210余个,线下答复问题110余条;收到市长信箱来信694件,所有信件均得到及时办理,回复率为100%;网上民声共审核受理群众留言5527件,已回复5505件,回复率为99.6%。构建了政务微博发布厅,整合东营发布、东营公安等20多个部门单位的政务微博,“中国东营”政府在线微门户、新浪网政务微博@东营政务、腾讯网“东营政府网”政务微信高效运行,积极与网民互动,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正面引导舆论。

 

 


  (四)突出工作重点,提高公开实效。

  1、进一步规范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一是深化行政审批项目信息公开。先后公开了《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第一批取消和调整市级行政审批事项等问题的通知》(东政字〔2016〕5号)、《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修订东营市市直部门单位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项目清单的通知》(东政字〔2016〕27号)和《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第二批取消和调整市级行政权力事项等问题的通知》(东政字〔2016〕49号),对涉及的审批事项、中介服务收费项目调整进行及时发布。市政府门户网站和市编办网站设立了“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公示平台”,集中对外公示市级行政审批事项目录,2016年共取消行政审批事项42项,下放行政审批事项4项,均及时对事项名称、提报材料等平台相关公示要素进行了动态调整,目前市级共有289项行政许可事项在平台公示。

 


    二是推进行政权力清单信息公开。2015年3月,市政府公布市级行政权力清单,并通过政府网站和编办网站建立了“行政权力清单公示平台”,公开权力事项的名称、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运行流程、监督方式等要素,接受社会监督。2016年4月,印发了《关于调整东营市市级行政权力清单有关事项的通知》(东政字〔2016〕28号),对32个市级部门单位、559项行政权力事项予以调整,并及时做好了权力清单公示平台相关事项要素的调整公示工作。三是落实政府责任清单信息公开。及时公开《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级政府部门责任清单有关事宜的通知》(东政字﹝2015﹞26号),全面推进市、县区政府部门责任清单编制工作。截至2015年底,市县两级政府部门责任清单均编制完成,并通过本级政府网站和机构编制部门网站向社会公布。

 


    四是积极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根据全省政务服务平台互联互通建设的部署要求,积极推进行政许可等权力事项网上办理,压茬推进,精准和即时审查市、县行政许可事项基本信息,全部完成市县两级1450项(主项)行政许可事项要素梳理和内容数据录入、审核工作。目前,政务服务网已正式运行,实现了全市主要行政权力“一张网”运行和企业、群众办事“一网通”。五是建立部门清单公示同步调整机制。2016年2月,下发了《关于做好我市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和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东编办发〔2016〕17号),要求各部门、各县区按照《山东省行政权力清单动态管理办法》要求,根据法律法规调整情况和取消下放工作进展,适时集中梳理部门单位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和权责清单,建立健全动态管理机制,做到部门相关清单同步调整、同步公示。

 

 


    2、推进市场监管公开透明。及时公布保障性住房、产品质量、食品药品、旅游市场、安全生产等反面的执法监管信息公开。借助旅游信息公开平台,定期公布东营旅游质监公报,及时曝光旅游服务质量差以及违法违规经营的旅行社信息,提高游客自我防范意识。依托山东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做好企业年报公示、行政许可准予、变更、延续、撤销以及行政处罚信息公示等工作。东营市市级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建设项目已完成立项工作,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完成并通过专家评审,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编制完成,计划于4月份完成招标工作,“信用东营”网站也已开通试运行。

  3、推进政务服务公开。积极推进市级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同时结合省级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工作,进一步规范服务事项的在线咨询、网上办理和结果公示,实现多平台信息发布。2016年,通过门户网站公开和发布信息3921条,其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3686条,政务服务中心网站发布235条。同时,动态公布办理服务事项进程进和状态,共计11.2万件;树立互联网+“双微服务”的服务理念,进一步探索网络宣传渠道,加强网络问政,政务微博发布712条,政务微信共计发布4000条,其中,交易资源微信公众号发布2008条,政务服务微信公众号发布1992条;全年电子显示屏发布信息330次,发布纸质简报、公示、通知、方案、公告等以及其他应公开事项共计605次,为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更加便捷渠道。积极推进面向转移落户人员的服务公开,2016年,在市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市公安局网站、市公安局微博公号、微信公号等多渠道公开涉及户政服务方面的政策法规、服务流程、办理时限等信息100余条。同时,积极宣传市公安局9600110公众服务电话号码,认真受理群众的咨询求助,逐人逐事解决群众困难。2016年,共处理群众户政咨询、求助事项542人次。

 


    4、推进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2016年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和市发改委网站上发布本年度重点建设项目相关信息300余条,主要涉及重点项目审核、核准、备案等信息,以及项目总投资、计划投资、完成投资、完成投资计划百分比等信息,保证了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的及时性与准确性。推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的信息公开,通过省、市采购网公开项目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中标公示、项目合同等重要信息,使得有意向的社会资本方均可熟知项目情况,保障项目采购质量。在市财政局主页设置了专门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版块,通过PPP专栏,定期发布PPP工作简报、相关政策等信息,增强了PPP项目信息的透明性,2016年共发布PPP项目简报4期。同时进一步加大了中央、省级示范项目信息公开力度,着重公开项目实施方案、评价报告、论证报告等重要信息,充分发挥项目示范带头作用,促进全市项目规范运作。

    

 

 

  5、推进减税降费信息公开。加大对支持小微企业、促进就业创业、兼并重组等方面的税收优惠和减免政策公开力度。在市财政局网站主页设置了专门的“涉企税收政策”版块,将最新税收优惠政策及时对外公布,充分利用新媒体,在“东营财政”微信公众号上集中发布有关政策,同时大力开展税收宣传月、法制宣传日等活动,加强对各项减免税优惠政策的宣传辅导,提高政策知晓度和传播率,2016年共发布相关信息30余条。围绕“营改增”、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减税退费等,通过报纸、行风热线等大力宣传,同时采取电话、短信、微信等方式持续公告,积极与纳税人沟通,确保政策及时公开、落实到位。2016年,我市地税局共减免各项税收23.07亿元,其中为4390户小微企业减免税收219.6万元,通过优惠备案管理减免税款3.67亿元。

 

 


    6、推进国有企业运营监管信息公开。2016年,重点做好国有企业整体运营情况、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制度及国有企业改制等信息公开。制定了《东营市市属国有企业重大信息公开暂行规定》等文件,以东办发〔2016〕42号文件发布,对公开内容、公开方式及时限、公开事务管理、监督和保障等都作出了明确规定,为推进国有企业运营监管信息公开提供了制度遵循和依据。市国资委对我市13家市属国有企业逐一调查、登记,实施有效监管,并对相关信息进行汇总整理,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栏目全面公开。

 


    7、推进扶贫工作信息公开。围绕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公示了各类扶贫政策7项,公示市级财政资金使用、省财政债务扶贫资金分配等扶贫资金情况5项。及时公开了年度脱贫责任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计划、扶贫成效、扶贫退出等信息。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公示,贫困户退出工作,首先通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进行民主评议,提出退出贫困户名单,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核实后,征求贫困户认可后,在村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报镇街审核,审核通过,在村内进行“公告”退出。同时,与东营市慈善总会进行沟通对接,对“全国扶贫日”56家捐款单位88.4417万捐赠款进行了公示。2016年,我市成为全省率先实现省定脱贫目标的四个市之一。

    

  8、推进社会救助信息公开。一是全面落实社会救助领域信息公开要求。每月15日前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市民政局门户网站上公开上月社会救助标准、救助人数和救助水平。全年共计公开救助信息42条。二是全面推进社会组织、中介机构信息公开。重点公开社会组织行政许可、社会组织年检结论,社会组织评估等级。全年公开社会组织信息48条。三是定期公开全市自然灾害灾情情况,主动公开受灾人口、受灾面积、经济损失、救灾资金物资调拨使用等信息。全年公开救灾类信息4条,涉及资金190万元,涉及受灾群众5.4万余人。
    

 


     9、推进就业创业信息公开。及时公开灵活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情况、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社保、岗位补贴企业名单等信息。同时,在东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设立了“在线查询”栏目,实现了个人社会保险信息、人事考试信息、出国(境)培训项目的办理程序、工资指导线信息、定点医疗机构、药品目录、毕业生档案和职业技能鉴定证书信息查询等多项功能,进一步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10、推进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和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2016年,全市计划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安置房6534套;计划基本建成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住房5796套;计划新增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130户,已按要求分别在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市建设信息网、市报社等相关媒体进行了全面公开。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和市建设信息网及时公开了《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东营市中心城2016年度住房保障有关政策标准的通知》(东政办字〔2016〕54号)、《关于认真组织做好2016年度市直公共租赁住房申报审核及复核工作的通知》(东建字﹝2016﹞217号)等政策文件和项目进展情况。截至2016年底,全市开工建设各类保障性住房6868套(户),开工任务完成率为105.1%。基本建成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住房共7171套。基本建成任务完成率为123.7%。市新增廉租住房货币补贴191户,完成租赁补贴任务的146.9%。

 


    强化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信息公开,2016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下达我市1100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其中建档立卡163户),8月份,印发了《东营市2016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补助对象、补助标准、改造方式及操作流程等。并结合各县区的实际需求、建设与管理能力、地方财力、工作绩效等因素,将1100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进行分解,其中东营区110户,河口区368户,垦利区187户,广饶县225户,利津县210户。2016年,我市农村危房改造开工1100户,开工率100%,竣工910户,竣工率为83%。向上争取补助资金1904万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530万元,省级补助资金1374万元。    

 

  11、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一是进一步推进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污染物排放、污染源、建设项目环评等信息公开。2016年,市环保局主动公开信息585余条,公开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82条。开设了“实时空气质量状况”、“东营市环境空气质量发布系统”专栏,实时发布中心城区及县区空气质量实时监测数据,并采用大众易懂的术语对空气质量进行解读,提示首要污染物和监测数值及健康指引。设置“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和“重点监管企业自行监测信息发布”两个专栏,实现了对全市57家重点污染源自行监测信息公开,对2016年1至12月份全市国控企业废水、废气监督性监测数据进行了公开。

    二是加大环境执法检查依据、内容、标准、程序和结果等信息的公开力度,主动公开行政处罚案件27起,内容包括每个行政处罚案件的违法行为、处罚依据和处罚内容等。三是推进群众举报投诉重点环境问题处理情况信息公开。及时处理群众投诉较多、意见较大的重点环境问题,将处理信息第一时间在网站公开,让群众知悉。市环保局开通政务微博、微信平台,充分利用新媒体的互动功能,及时、便捷的与公众进行互动交流,快速应对,及时处理。2016年,东营环保政务微博、微信共发布信息1800余条,受理群众举报200余起。
    


  12、推进教育、卫生和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一是教育领域信息公开。市教育局以网站为主要信息公开载体,设立专栏,主动及时公开教育督导报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反馈意见、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进展和实施成效等信息21条,通过在线查询系统、高考查询链接、自学考试成绩公布等栏目提供了入学政策、中考成绩查询、高考成绩在线查询、学历查询、自学考试成绩公布、中小学信息技术成绩公布、普通话测试成绩公布、教师资格证考试成绩公布等与学生家长、教师切身利益相关的教育信息180余条。各市属高校认真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通过省教育厅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学校网站、校务公开栏、微博微信、招生咨询会等渠道主动公开招生政策、录取程序、录取结果、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事件违规处理结果、录取新生复查结果等招生信息。

 

  二是深化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公开。健全各类医疗机构信息公开内容,加强医疗卫生领域医疗服务收费信息公开,市卫生计生委设立了“市医疗收费查询”专栏,公开了各类医疗机构信息440余条,医疗服务价格收费信息4660余条。全面落实传染病综合防治措施,不断加强疾病防控体系建设,2016年全市甲乙类法定传染病报告发病率为172.32/10万,艾滋病、结核病、手足口病等重点传染病疫情平稳,未发生甲类传染病病例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稳妥做好非法经营疫苗案件处置工作,开展预防接种规范化专项行动,全市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到97%;会同发改、财政等部门印发《关于加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建设意见》、《东营市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装备项目实施方案》,启动县级疾控机构实验室装备项目,市疾控中心投资700万元加强实验室装备;会同市编办出台《东营市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机构编制标准实施意见》,明确人员配备比例。

 


  三是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制定了《食品药品监督抽检信息公开程序》,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设置了“质量安全公告”专栏,采取全市统一发布方式,及时公布市、县两级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监督抽检结果及不合格产品后处置情况,推进食品药品抽检信息公开。印发了《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暂行办法》,对符合公开条件的行政处罚案件,通过网站每月定时向社会公开。要求所有县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确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网址,并及时公开有关处罚信息。重点做好守护舌尖专项整治、网上非法售药整治、医疗器械整治等专项行动信息公开,及时公布专项行动进展、经验做法、工作成效,提高了监管的透明度。对食品药品监督抽检、行政处罚、专项整治及消费警示等信息,都在第一时间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等平台向社会进行公开。2016年,共发布食品药品安全信息700余条,其中监督抽检信息67条,行政处罚信息9条,消费警示9条,其他监管工作信息600余条。

    

 


  13、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2016年市级政府预算和2015年市级政府决算分别于2016年3月4日和7月15日在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开,公开时间和内容均符合公开要求。2016年市级部门预算和2015年市级部门决算分别于2016年3月30日和7月31日前在政府门户网站或部门门户网站完成公开。在公开内容上,按要求公开了单位职责、机构设置、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机关运行经费、“三公”经费支出明细及变化情况,其中功能科目细化到了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细化到款级科目;在公开范围上,除涉密部门外基本涵盖了市本级所有预算单位。同时,进一步强化对县区的工作督导,落实公开责任,我市三区两县预决算公开工作均已按要求完成。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内容。本年度全市各级政府及部门单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9144条,同比增长17.1%。市政府及其部门主动公开信息100125条,占62.9%,其中制发规范性文件信息36条,已全部公开;5个县区政府及其部门公开信息59019条,占37.1%,其中制发规范性文件信息12条,已全部公开。

 


    一是重点领域公开信息。主要公开了行政权力、财政资金、市场监管、政务服务、重大建设项目、减税降费、国有企业、扶贫工作、社会救助、就业创业、棚户区改造、环境保护和教育卫生食品药品安全等13个方面信息。二是政府机构及人事信息。主要公开了各级政府及部门单位的职能、内设机构和下设机构、领导班子成员情况和工作分工、人事任免等信息,如:公开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及部门单位任免文件51件,2016年全市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录用简章、程序、结果等方面信息11条。三是业务工作信息。主要公开各级政府及部门单位的重要会议、领导活动、领导讲话、重点工作等信息。四是其他与社会和公众密切相关的信息。主要公开了便民提示、生活服务等方面信息。

  (二)主动公开形式

  1、网站公开。本年度,市政府及部门单位通过“中国·东营”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系统及时公开政府信息15559条,通过各自网站及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公开政府信息40466条。5个县区政府及部门单位通过政府网站公开信息44194条。

  2、政府公报。2016年,5个县区政府均设立了政府公报,市和各县区政府共编辑出版政府公报27期,印发总计27104份。各级政府及其部门通过政府公报公开重要行政规定、规范性文件、人事任免、表彰等信息。《东营市人民政府公报》编辑出版12期,刊登发布各类文件149件,印发25200余册,全部免费向各县区政府、市直各部门单位、乡镇政府(街道)、图书馆、档案馆和部分企事业单位发放,电子版同步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发布。

 

 


    3、新闻发布会。进一步健全新闻发布机制,加强新闻发言人队伍建设,重新登记县区、市直部门新闻发言人、新闻联络员,组织了全市新闻发言人培训班,修订出台了《东营市突发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2016年,全市各级政府及部门共组织新闻发布会60场次,其中市政府新闻办公室组织新闻发布会15场次,主要负责人出席6次,新闻发布社会影响不断扩大。

    4、公共查阅点。2016年,市档案局(馆)、市图书馆政府信息公共查阅场所已累计接收、保存市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单位报送的政府公开信息共4158条(份),接待现场查阅政府信息的社会公众325人次。各县区也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共查阅点,为公众查阅政府信息提供服务。

 

 

 

  

  5、政务微博、微信。2016年,市政府新闻办官方微博@东营发布、市政府政务微博、微信公众账号共发各类信息4856余条,发展粉丝数370多万,密切关注网民评论,及时回应网民关切。全市各级政府及部门单位通过政务微博发布政府信息14863条,政务微信发布16942条,得到网民充分认可,形成了引导舆论合力。

    此外,各级政府及部门单位还通过报刊、广播、电视、政风行风热线、手机短信、公告栏、电子触摸屏等其他形式公开了政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收到申请情况

  本年度全市各级政府及部门单位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74件,市政府及部门单位135件,5个县区政府及部门单位39件。其中当面申请65件,传真申请2件,网络申请74件,信函申请25件,其他形式8件。申请内容主要涉及统计数据、城市规划、土地拆迁补偿、社会保障等方面。


 

    (二)申请处理情况

  本年度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74件。其中“属主动公开”59件,“同意公开”71件,“同意部分公开”4件,“不同意公开”12件,“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21条,“申请信息不存在”6条,“告知作出更改补充”0件,“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1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全市各级政府及部门单位对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未收取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年度,全市无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而提起的举报。

  全市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共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10件,处理结果为维持具体行政行为2件,纠错6件,其他情形2件。

  全市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提起行政诉讼1件,审判机关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1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6年,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上级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需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部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有待进一步深化,政策解读、新闻发布等工作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督查考核和监督评议机制尚需进一步完善。

  2017年,东营市将根据《条例》、《办法》有关规定,紧紧围绕国务院、省政府部署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在深化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夯实公开基础、提升公开实效上狠下功夫,进一步提高全市政府信息公开水平。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推进制度建设。按照《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鲁办发〔2016〕43号)和市委、市政府部署,制定我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细则、面向社会服务的政府部门办事公开制度、全市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全力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

  (二)进一步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着力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强化重要文件出台前的草案公开,加大民众参与政府决策的力度。对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和义务的规范性文件,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公开。进一步拓宽公开渠道,创新方式方法,扩大公开覆盖面,增强公开效果。

  (三)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和社会关切回应工作。落实政策解读与政策制定同步考虑、同步安排的机制要求,在政策文件公开的同时发布政策解读,提高政策解读率。充分发挥政策参与制定者和专家学者作用,注重运用数字化、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多种方式进行解读。充分发挥领导干部 “第一新闻发言人”作用,遇有重大突发事件、重要社会关切等,主要负责人带头接受媒体采访,表明立场态度,发出权威声音。

  (四)进一步加强基础工作。加强政府网站管理,优化栏目设置和展现方式,增强查询功能,提高公开效果。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和第三方评估实施方案,调整评价指标体系,进一步增强年度考核和第三方评估的引导推动作用。依托党校、高等院校等平台,加强工作培训和学习交流,采取集中授课、以会代训等多种形式,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不断提高工作人员履职能力和业务水平。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附表:2016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6日

  

责任编辑: 宗刚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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