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我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要求,以落实《2016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以下简称《要点》)为重点,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持续加大公开力度,权威发布政府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现公布山东省金融工作办公室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一、概述
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附表等八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数据统计时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可在山东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sd.gov.cn)和山东省金融工作办公室门户网站(www.sdjrb.gov.cn)查阅或下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如有其他需求或建议,可与我办综合处联系,联系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省府前街1号,邮编:250011,联系电话:0531-86061319,传真:0531-86061631。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为进一步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加大公开力度,加强政策解读回应工作,我们制定了《山东省金融工作办公室门户网站、政务微博、微信管理办法》(鲁金办字〔2016〕105号)、《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鲁金办字〔2016〕143号),修订完善了《信息公开目录》和《信息公开指南》,开设了“山东金融”微信订阅号,明确规定了政府信息发布的内容、程序和责任等。健全了办机关政府信息公开体制机制,提升了全体人员主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意识,促进了办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阳光化、透明化。2016年,省金融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52件。其中,政府公报信息7件,门户网站信息476件,政务微博信息79件,政务微信信息346件,媒体公开信息344件。
(二)严格实行保密审查机制。为贯彻落实《条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密审查有关要求,我办印发了《省金融办保密工作制度》,在对外宣传报道和信息公开工作中坚持“先审查后报道”、“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的原则,严格履行保密审查审批程序,做到有领导分管,有部门负责,有专人实施。建立网站信息发布登记制度,定期组织开展网站保密检查。
(三)建立建议提案复文公开机制。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及时在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目主动公开提案复文。2016年,公开建议提案复文15份。
(四)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在门户网站设立“政策解读”栏目,及时发布重要政策解读信息,2016年,通过门户网站和省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政策解读19篇,以便人民群众全面了解文件出台的背景、内容主旨、主要创新点等。组织或参加了7场新闻发布会,主要是介绍我省地方金融改革创新情况、介绍省级政府引导基金投资运作情况、解读《山东省金融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等。参加1次网站专访,谈金融供给侧改革的山东实践。共收到邮箱投诉咨询信件49封,投诉咨询电话638个,均已在规定时限内回复或转相关处室受理。
(五)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在门户网站及时公开了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行政权力清单、政府部门责任清单,进一步梳理并公开了行政权力事项流程,对审批的事项名称、设定依据、上报程序、材料要求、办理流程等进行了明确。对审批事项的办理结果及时在门户网站上进行了公示。2016年公开行政许可信息92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依法受理公民和法人提交的信息公开申请37件,较2015年增加33件。其中信函申请1件,电子邮箱申请36件。依申请答复37件,其中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的1件,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的36件。申请内容主要涉及行政审批事项和统计数据。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因依申请公开被受理的行政复议1起,无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未收取任何费用。
六、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6年,省金融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范围需要进一步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有待加强等问题。2017年,我们将继续严格按照《条例》、《办法》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要求,进一步细化公开目录,加大公开力度,增强公开实效。
一是丰富主动公开内容和形式,提高公开实效。打造以门户网站、政务微博、微信为主渠道的权威发布阵地。加强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的结合运用,进一步丰富主动公开形式,及时公开公众和市场广泛关注、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信息,进一步扩大知晓面。对于专业性较强、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政策信息,有针对性地进行深入浅出的解读和回应,合理引导社会舆论和公众预期。
二是进一步提升依申请公开办理水平。继续加强对信息公开相关法规制度的学习研究,及时总结依申请公开工作的经验做法,深化对依申请公开工作规律的认识和把握。牢固树立风险意识,规范办理程序,严格审核把关,坚持做到依法合规办理依申请公开。
三是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培训和经验交流。积极参加省政府办公厅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定期举办全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学习,交流做法、互学互鉴、共享经验,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能力和水平。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山东省金融工作办公室
2017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