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任免的工作人员名单
二○一七年十二月十三日
山东省人民政府决定,任命:
徐志强为山东省煤田地质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张书学为山东财经大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张新为山东财经大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王广成为滨州医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孙祥军为滨州医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黄飞为滨州医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许海波为山东师范大学副校长(挂职,时间一年);
刘军为青岛大学副校长(挂职,时间一年);
明清河为曲阜师范大学副校长(挂职,时间一年);
赵敏为山东中医药大学副校长(挂职,时间一年);
龙希利为济南大学副校长(挂职,时间一年);
李伟年为青岛科技大学副校长(挂职,时间一年);
王艳明为山东工商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刘向锋为山东工商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李建华为山东广电网络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
免去:
郑良村的山东省煤田地质局副局长职务;
李浩的山东省煤田地质局副局长职务;
胡文波的山东财经大学副校长职务;
张培功的滨州医学院副院长职务;
刘绪聪的山东省人民政府节约能源办公室主任职务;
杨晓龙的山东省民族事务委员会(山东省宗教事务局)副巡视员职务;
王玮的山东省公务员局副巡视员职务;
耿庆海的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巡视员职务;
杨振东的山东省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主任职务;
乔培新的山东省海洋与渔业监督监察总队副巡视员职务;
袭兴的山东省人民政府驻哈尔滨办事处主任职务;
徐大义的山东省体育局副局长职务;
丁兆石的山东省粮食局副局长职务。
二○一七年十二月十三日
鉴于山东省农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已撤销,组建山东省农业发展信贷担保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山东省人民政府决定,任命:
宋文旭为山东省农业发展信贷担保有限责任公司董事、董事长。
宋文旭原任的山东省农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董事职务自然免除。
二○一七年十二月十三日
山东省人民政府决定,任命:
贺国平为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副校长(副院长,列周有波之后)。
贺国平原任的山东省科学院副院长职务自然免除。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