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设置济南绕城高速济南兴隆收费站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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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2-13 13:44


山 东 省 人 民 政 府
关于同意设置济南绕城高速
济南兴隆收费站的批复
鲁政字〔2017〕229号

省交通运输厅、物价局:

你们报送的《关于设置济南绕城高速济南兴隆收费站的请示》(鲁交财〔2017〕78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同意设置济南绕城高速济南兴隆收费站。收费期限25年。

具体收费标准和起止时间由省政府有关部门核定后公布执行。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27日

(2017年12月27日印发)

责任编辑: 常士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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