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菏泽至宝鸡高速公路东明黄河公路大桥东线设置收费站的批复
山 东 省 人 民 政 府
关于同意菏泽至宝鸡高速公路
东明黄河公路大桥东线设置收费站的批复
鲁政字〔2018〕4号
省交通运输厅、省物价局:
你们报送的《关于菏泽—宝鸡高速公路东明黄河公路大桥东线设站收费的请示》(鲁交财〔2017〕79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同意菏泽至宝鸡高速公路东明黄河公路大桥东线设置收费站1处:东明北。收费期限25年。
具体收费标准和起止时间由省政府有关部门核定后公布执行。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18年1月5日
(2018年1月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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