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 东 省 人 民 政 府
关于给予济南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
先进个人记功奖励的通报
鲁政字〔2018〕1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15年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济南市认真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各方面全面推进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着力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城市文明程度、城市文化品位和群众生活质量。经过三年努力,在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市评选表彰工作中,济南市作为山东省省会城市,以综合测评第一名的成绩位居全国省会城市组榜首,获评“全国文明城市”,为山东省争得了荣誉。在济南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中,涌现出一批兢兢业业、无私奉献、恪尽职守、敢于担当的先进个人,为济南市成功获评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市作出了突出贡献。为表彰先进,根据《公务员奖励规定(试行)》,省政府决定,给予迟蕾等10名同志记个人一等功奖励。
全省各级、各部门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新发展理念,牢牢把握走在前列的目标定位,以先进为榜样,坚定信念、锐意进取,忠于职守、团结奉献,为加快我省由大到强战略性转变,实现创新发展、持续发展、领先发展作出新贡献。希望受记功奖励的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再创佳绩。
附件:记一等功人员名单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18年1月5日
附件
记一等功人员名单
(10人)
迟 蕾(女)济南市文明办综合协调处处长
卢建昌 济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副支队长
李月山 济南市城管执法局执法审理处调研员
张瑞海 济南市环保局污染防治处调研员
闫立彬 济南市历下区大明湖街道党工委书记
张德江 济南市市中区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曹红军 济南市槐荫区中大槐树街道党工委副书记、人大工作室主任
牟晓丽(女)济南市天桥区宝华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王雪梅(女)济南市历城区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张庆胜 济南高新区舜华路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
(2018年1月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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