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省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
和2018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8年1月25日在山东省第十三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山东省财政厅
各位代表:
受省人民政府委托,现将山东省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预算草案提请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并请省政协委员提出意见。
一、2017年全省和省级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在中共山东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全省上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历次全会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省十二届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加快推进创新发展、持续发展、领先发展,全省经济社会呈现提质增效、稳中向好的良好态势,财政预算任务圆满完成。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据快报统计,2017年,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10144.98亿元,其中:当年收入6098.50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7%,比上年同口径增长6.6%,扣除我省出台减费降负政策及化工行业整治、重点行业去产能等不可比因素后,增长8.5%;中央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补助2631.54亿元,新增一般债券收入、上年结转及调入资金等1414.94亿元。
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9737.83亿元,其中:当年支出9257.66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2.2%,同口径增长5.2%;上解中央支出及债务还本支出等480.17亿元。收支相抵,结转下年支出407.15亿元。
2.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3624.70亿元,其中:当年收入249.66亿元,完成预算的114.3%,比上年同口径增长8.6%;上年结转收入46.03亿元,中央税收返还、转移支付补助及新增一般债券收入和市县上解收入等3329.01亿元。
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3568.62亿元,其中:省本级支出888.81亿元,完成预算的99.1%,扣除执行中增加对市县文物保护、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等转移支付因素后,完成预算的101.2%,同口径增长6.9%;省对下税收返还、转移支付支出2460.25亿元,上解中央支出及新增一般债券转贷市县支出等143.90亿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75.66亿元。收支相抵,结转下年支出56.08亿元。
3.省级一般公共预算主要支出完成情况
——农林水支出141.44亿元,完成预算的111.4%,增长5.1%;加省对下农林水转移支付304.92亿元,这方面支出共计446.36亿元。大力支持实施“海上粮仓”、国家级海洋牧场等工程。推进农业综合开发,建设高标准农田115万亩。支持雨洪资源利用工程、黄水东调应急工程等重大水利项目建设,着力优化全省水资源配置。支持实施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国家试点。支持林业重点生态工程建设。支持开展乡村连片治理和美丽乡村建设,完成449万户农村厕所无害化改造。
——教育支出208.90亿元,完成预算的99.5%(扣除中央职业教育专款补助减少因素后,完成预算的100.2%),增长6.5%;加省对下教育转移支付128.62亿元,这方面支出共计337.52亿元。支持开展第二轮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新建、改扩建幼儿园1834所。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办学条件,推动各地解决城镇中小学大班额问题。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将民办学校纳入公用经费补助范围,免除高校和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杂费,全面落实各项学生资助政策。推进“双一流”建设和齐鲁医科大学、齐鲁工业大学筹建。健全中高职院校生均拨款制度。
——科学技术支出26.76亿元,完成预算的102.5%,增长13.3%;加省对下科技转移支付15.85亿元,这方面支出共计42.61亿元。支持加强基础研究,提升原始创新和源头创新能力。支持应用技术研发,推进山东半岛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黄河三角洲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等创新区域建设。实施省级科研院所科技创新工程和研发平台建设。推动建立产学研深度融合技术创新体系,促进协同创新发展。强化创新人才引进培养,支持推进重点人才(团队)建设工程,落实驻鲁院士补贴等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奖励政策,吸引更多人才来鲁创新创业。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9.80亿元,完成预算的96.2%(扣除中央文物保护资金改列对下转移支付因素后,完成预算的111.9%),增长11.1%;加省对下文化体育与传媒转移支付10.80亿元,这方面支出共计30.60亿元。支持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开展首届山东文化惠民消费季活动,提高全省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水平。推进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支持村级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实施乡村文明行动“百镇千村”示范工程。支持县级国家综合档案馆建设,支持大遗址、重点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落实全省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政策,实施博物馆、纪念馆、图书馆、文化馆和美术馆免费开放。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3.96亿元,完成预算的117.4%,增长5.8%;加省对下社会保障和就业转移支付122.81亿元,这方面支出共计186.77亿元。落实机构养育孤儿、散居孤儿、困境儿童每人每月分别不低于1200元、720元和300元的补助政策。落实困难残疾人每人每月不低于80元的生活补贴政策,扩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覆盖范围。落实百岁老人长寿补贴政策,为80周岁以上低保老人发放高龄津贴。提升机构养老服务条件。提高城乡低保补助水平,全省农村低保线全部达到省定扶贫线以上。支持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切实保障退役士兵权益。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4.86亿元,完成预算的103.8%,增长10.4%;加省对下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转移支付180.60亿元,这方面支出共计215.46亿元。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府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420元提高到450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经费标准由45元提高到50元。实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对失独和独生子女伤残家庭给予特别扶助。
——节能环保支出8.73亿元,完成预算的149.3%,增长21.1%(主要是中央工业结构调整资金用于省属企业产能化解调整力度加大,相关资金增加较多);加省对下节能环保转移支付94.11亿元,这方面支出共计102.84亿元。提高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标准,推动煤改气、煤改电,实施“工业绿动力”计划,支持建筑节能改造和绿色建筑示范工程,推广使用新能源公交车,促进大气环境质量改善。推进重点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和水污染防治,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推进采煤塌陷地综合治理,完善自然保护区生态补偿制度。
——交通运输支出99.05亿元,完成预算的96.9%,下降9.5%(扣除中央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总规模减少以及加大对下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和港航建设补助等因素后,完成预算的102.9%,同口径增长6.3%);加省对下交通运输转移支付105.09亿元,这方面支出共计204.14亿元。设立铁路发展基金,推进重点铁路项目建设。实施国省道大中修养护、穿城及瓶颈路段新改建、公路安全整治等工程,公路通行安全水平稳步提升。支持农村公路建设养护,推进京杭运河主航道、区域性重要航道和内河以及沿海港口基础设施建设。
——住房保障支出67.13亿元,完成预算的100.0%,下降2.4%(扣除中央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改列对下转移支付因素后,同口径增长52.4%);加省对下住房保障转移支付105.70亿元,这方面支出共计172.83亿元。加快棚户区和农村危房改造,支持城镇和困难工矿区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改造,开展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试点,有效改善了城乡人居环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全省政府性基金总收入4941.51亿元,其中:当年收入3769.16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8.0%,比上年增长27.2%;中央补助和新增专项债券收入761.36亿元;上年结转收入及调入资金等410.99亿元。全省政府性基金总支出4528.56亿元,其中:当年支出4317.93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2.8%,增长30.4%;调出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下同)210.63亿元。收支相抵,结转下年支出412.95亿元。
2017年,省级政府性基金总收入707.21亿元,其中:当年收入57.19亿元,完成预算的104.4%,比上年下降28.8%;中央补助、市县上解收入及新增专项债券收入等638.38亿元;上年结转收入11.64亿元。省级政府性基金总支出700.65亿元,其中:当年支出63.37亿元,完成预算的101.5%,下降2.1%;补助市县支出及新增专项债券转贷市县支出等637.28亿元。收支相抵,结转下年支出6.56亿元。省级政府性基金收支下降较多,主要是国家规定自2017年起,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转列一般公共预算管理。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56.27亿元,其中:当年收入45.85亿元,完成预算的107.5%,比上年增长20.9%;中央转移支付收入5.56亿元;上年结转收入4.86亿元。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支出48.76亿元,其中:当年支出37.10亿元,完成预算的96.7%,扣除中央转移支付等不可比因素后增长32.4%;调出资金11.66亿元。收支相抵,结转下年支出7.51亿元。
2017年,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11.30亿元,其中:当年收入4.64亿元,完成预算的146.3%,增长24.7%;中央转移支付收入5.56亿元;上年结转收入1.10亿元。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支出9.83亿元,其中:当年支出3.25亿元,完成预算的101.1%,扣除中央转移支付等不可比因素后增长48.6%,主要用于支持山钢集团济南基地搬迁职工安置和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等;调出资金和补助市县支出6.58亿元。收支相抵,结转下年支出1.47亿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全省社会保险基金收入3904.11亿元,完成预算的101.6%,比上年增长2.7%。全省社会保险基金支出3818.13亿元,完成预算的99.7%,增长13.3%。年末滚存结余4436.81亿元。
2017年,省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372.12亿元,完成预算的99.9%,比上年下降7.9%(扣除基金定期存款到期利息收入集中入库等不可比因素后,增长14.4%)。省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412.15亿元,完成预算的100.3%,增长19.6%。年末滚存结余683.82亿元。
(五)省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决议落实情况
过去的一年,全省各级认真贯彻落实省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及其常委会决议,加快推进财税改革,依法加强收支管理,有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大力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1.加强和改善财政调控,着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围绕支持新旧动能转换,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提出一系列政策建议。积极争取国家财税政策支持,为建立新旧动能转换综合试验区创造了条件。研究设立新旧动能转换基金,周密制定筹资方案和系列制度办法,组织召开高规格的基金推介会,若干只母基金正在加快落地。围绕支持“去降补”,统筹安排中央财政和省级奖补资金17.22亿元,妥善分流安置企业职工,推动化解钢铁煤炭过剩产能,加快处置“僵尸企业”。围绕支持制造业振兴发展,启动产业集群升级工程,实施重点行业贷款贴息、首台套技术装备及核心零部件保险补偿等政策,支持新一轮高水平技术改造。出台实施系列财税扶持政策,推动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围绕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持续加大科技和人才投入,扩大自然科学基金规模,实施重点研发计划,集中突破一批制约我省产业发展的关键共性技术。实行“云服务券”财政补贴制度,“山东工业云”平台建成运营。围绕支持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建立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业补贴制度,补贴资金重点向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农业倾斜。创新农业综合开发管理机制,积极开展田园综合体建设试点。支持组建省农业发展信贷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加快建立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完善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促进了粮食安全和农民增收。围绕统筹城乡区域发展,去年省对下转移支付2090亿元,通过实施激励性转移支付制度,完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激励机制等,进一步强化财政体制机制导向,促进了城乡区域协调发展。
2.加大减税降费力度,着力支持实体经济减负增效。始终把减轻企业税费负担,作为推进“放管服”改革、增强实体经济发展活力的重要举措。积极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在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的基础上,简并增值税税率,进一步放大减税效应。严格执行对月销售额(营业额)3万元及以下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将享受所得税优惠的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30万元提高到50万元,将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由50%提高到75%。初步统计,通过实施结构性减税政策,去年全省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720多亿元。大力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去年我省先后取消、停征、减征63项国家和省级立项的政府性收费,并在深入开展涉企收费专项调查的基础上,研究制订了全面清理规范涉企收费的20条政策措施,对政府性收费实行常态化公示,建立起减费降负长效机制。统计显示,仅落实去年新出台的减费政策,就为企业和社会减负140多亿元。
3.强化增收节支管理,着力提高财政保障能力。一年来,面对政策性减收增支因素较多、收支矛盾突出的形势,各级各部门紧抓增收节支不放松。一方面,完善税收保障机制,依法加强税费征管。在各方面共同努力下,去年全省税收收入完成4419.27亿元,比上年同口径增长9.1%。另一方面,全面加强支出管理,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去年“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等一般性支出得到较好控制,经济发展和“三农”、民生方面支出明显增加,有力保障了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切实加快支出进度,通过盘活存量资金、完善库款考核通报、支出进度与转移支付资金分配挂钩、支出进度末位约谈等办法,去年前11个月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进度达到94.4%,超过时间进度2.7个百分点,预算执行效率进一步提高。
4.切实增加民生投入,着力补短板强弱项。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持续加大民生领域投入,去年全省一般公共预算中用于民生方面的支出达到7319亿元,所占比重达到79%。在落实好教育、文化、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等民生政策的基础上,集中资金保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在脱贫攻坚方面,省财政落实专项扶贫资金22亿元,比上年增长近30%。其他各项涉农专项资金,除据实结算的普惠性资金外,也一律按不低于20%的比例用于扶贫。据快报统计,去年全省财政投入的扶贫开发资金达到157.6亿元。加快推进黄河滩区居民脱贫迁建,多方筹措迁建资金,并对有关税费能免则免,最大限度减轻基层政府和群众负担。去年下达黄河滩区居民脱贫迁建中央财政和省级补助资金16.87亿元,保障了迁建工程顺利实施。在生态环保方面,切实加大生态文明建设投入,积极推进京津冀大气传输通道城市冬季清洁取暖改造、泰山区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修复、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等国家试点示范工程,促进大气、水和土壤污染防治。在安全生产方面,大力支持非煤矿山采空区治理、化工产业转型升级等安全生产重点领域隐患治理。在高危和化工行业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财政奖补制度,推动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5.深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着力提升财政管理现代化水平。连续第二年开展“财税改革落实年”活动,在抓好既定改革方案落实的基础上,研究推出一批新的改革举措,形成“1+39”的财税改革制度框架体系,一些改革走在全国前列。财政透明度进一步提升。全面公开财政预决算、行政事业性收费、涉企财税政策、民生政策、财政部门行政权力等信息,加快建设透明财政。在有关机构发布的省级财政透明度评价报告中,我省得分居全国首位。财政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制定出台全省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指导意见,并在民生领域逐项研究明晰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专项转移支付改革力度进一步加大,省级专项转移支付由2013年的243项压减到61项。研究制定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意见,省、市下放管理权限到县,由县级自主统筹安排使用,财政支农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提高。预算管理改革取得新进展。累计把14项政府性基金列入一般公共预算,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按15%调入一般公共预算,预算之间的统筹衔接更加紧密。制定出台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在37个县(市、区)扎实开展县级现代预算管理改革试点,基层预算管理水平稳步提升。出台以市为单位统筹推进县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指导意见,加快推进市域内县域间民生政策保障标准、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性收入政策等“五个基本统一”。预算绩效管理改革范围进一步扩大,除社保基金预算外,其他三本预算的投资发展类项目全部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大力推行第三方机构独立评价,有效提升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税制改革扎实推进。在实现增值税对货物和服务全覆盖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增值税政策。从去年12月1日起实施水资源税改革试点,从今年1月1日起实施环境保护税法,地方税体系建设步伐加快。创新财政投融资机制成效明显。省级设立政府引导基金20只,参股基金39只。大力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储备并纳入全国PPP综合信息平台的项目1174个,概算投资额1.25万亿元,示范项目、落地项目、开工项目、民营资本投资项目数量均居全国前列。成功发行地方政府债券2519.17亿元,其中新增债券972.7亿元、置换债券1546.47亿元,加上往年发行的置换债券,仅利息支出每年全省就节省420多亿元。出台加强政府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严格落实政府债务限额管理规定,严肃查处违规举债、担保融资问题,债务风险得到有效管控。支持司法、教育、科技、文化、审计、环保、国企等改革也取得积极进展。
各位代表,随着2017年预算任务圆满完成,本届政府财政改革发展目标较好实现。一是财政收入持续稳定增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先后跨越5000亿元、6000亿元大关,其中2017年比2012年增加2039亿元,年均增长8.5%。五年累计,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7万亿元,是上个五年的1.9倍。二是财政保障能力明显增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先后跨越7000亿元、8000亿元、9000亿元大关,其中2017年比2012年增加3353亿元,年均增长9.4%,支持解决了许多长期想解决而没有财力解决的难题,办成了许多过去想办而没有办成的大事。特别是民生支出占比由75.3%提高到79%,五年提高3.7个百分点,覆盖城乡的民生保障体系日趋完善,保障水平大幅提升,群众得到更多实惠。三是基层财政状况明显改善。2017年全省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达到4856.88亿元,是2012年的1.7倍,年均增长11.2%;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达到6100.27亿元,是2012年的1.6倍,年均增长10%,基层财政保障能力大幅提高。四是现代财政治理体系逐步完善。法治财政建设扎实推进,内控机制进一步完善,依法科学民主理财水平稳步提升。协调推进财政体制、预算制度、税收制度、支出管理等改革,现代财政制度建设取得重要成果,财税体制在政府治理现代化中的基础和支柱作用进一步增强。
各位代表,我省财政运行状况总体良好,但也面临一些矛盾和问题。一是受减税降费政策集中实施等因素影响,财政收入增速放缓,刚性支出需求较大,部分地区基层财政运行困难,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面临较大压力。二是财政收支结构还需进一步优化,非税收入比重总体偏高,支出项目只增不减的固化格局还没有根本改变。三是部门预算管理制度落实不够严,有些项目前期论证不够充分,实施进度滞后于预算管理要求,导致部分专项资金执行进度较慢、闲置时间较长。四是有些地方超越财力可能规划建设项目,一些地方融资平台公司债务、政府中长期支出责任等增长较快。五是一些地方和预算单位财务管理仍存在薄弱环节,花钱不问效果,挤占挪用、闲置浪费财政资金现象时有发生,部分预算管理改革措施在落地见效上需下更大功夫,等等。对这些问题,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要求各级各部门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2018年预算草案
(一)2018年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和采取的措施
2018年预算安排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走在前列的目标定位,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紧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聚力增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支持加快新旧动能转换;调整优化支出结构,集中财力办大事,支持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完善预算管理制度,深入清理整合专项资金,全面实施绩效管理,依法科学理财,为实现创新发展、持续发展、领先发展,奋力开创经济文化强省建设新局面提供保障。
从2018年经济财政形势看,随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新旧动能转换的深入推进,全省经济趋稳向好的态势将更加明显,财政增收具备良好基础。但受减收增支因素的叠加影响,财政收支矛盾仍十分突出。收入方面,资源性产品价格上涨势头趋缓,继续加大减税降费力度,财政收入持续快速增长的难度加大。实施新旧动能转换需要一个过程,短期内新产能难以全面弥补淘汰落后产能导致的税收缺口,一些地方可能出现税源“青黄不接”现象。支出方面,落实民生提标政策,实施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推进钢铁煤炭行业去产能,支持脱贫攻坚、污染防治等,都需要增加大量财政支出,收支矛盾非常尖锐。为有效缓解财政收支矛盾,保障重点支出需要,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是清理压减,厉行节约。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从严从紧控制“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对省直部门业务类项目支出在去年已压减10%的基础上再统一压减5%。健全专项资金退出机制,对一次性和到期项目、已实现预期目标的项目,不再安排预算。严格控制专项资金规模,除省委、省政府有明确要求外,原则上全部实行“零增长”。
二是深化整合,强化统筹。加强各级资金统筹,汇聚资金合力。着力推进财政涉农资金整合,赋予基层充分的决策权和自主权。加大专项资金统筹力度,相关领域的资金拼盘投入、捆绑使用,集中财力办大事。用好政府专项债券政策,拓展省级预算空间,确保重点筹资任务落实。
三是盘活存量,优化投向。对专项资金进行全面梳理,积极调整专项资金投向,优化支出结构,进一步聚焦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重大政策、重要领域,重点向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等更急需、更紧迫的项目倾斜。
四是加强管理,讲求绩效。大力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将预算安排与绩效目标以及绩效审计、绩效评价结果直接挂钩。对检查发现违规使用“三公”经费和会议费、培训费的,相应核减部门预算规模。改进预算安排方式,将部分结算类资金调整为跨年度压茬安排,避免执行中资金闲置,提高使用效益。
(二)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意见
1.代编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综合考虑全省主要经济预期指标和各项政策性收支增减因素,2018年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6495亿元,比上年增长6.5%;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9767亿元(含中央补助安排的支出),增长5.5%。以上收支计划是预期性的,待各级预算经同级人大批准后,我们将及时汇总,报省人大常委会备案。
全省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新增一般债券收入、中央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补助、上年结转收入等3790亿元,收入共计10285亿元。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加上解中央支出及结转下年支出等518亿元,支出共计10285亿元,收支安排是平衡的。
2.省级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情况
收入预算安排意见:2018年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208.3亿元,比上年执行数下降16.6%。其中,税收收入130.8亿元,增长9%;非税收入77.5亿元,下降40.2%,主要是受今年部分清费政策翘尾以及排污费改征环保税等因素影响,非税收入相应减少。
按照现行财政体制,上述省级预算收入,加税收返还及转移支付收入3003.1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及计划单列市上解收入等82.19亿元,新增一般债券及上年结转收入291.08亿元后,2018年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为3584.67亿元。
支出预算安排和政策:2018年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相应安排3584.67亿元,扣除上年结转支出、具有固定用途的中央专项补助支出、按规定上解中央以及用于市县的税收返还等支出后,当年省级可用财力安排的重点支出共计1719.03亿元。在支出方向上,集中财力落实好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
——安排226.33亿元,比上年增加33.14亿元,支持实施新旧动能转换,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提升经济发展质量效益。
(1)安排产业转型升级资金59.63亿元。加快推进钢铁、煤炭等行业淘汰落后产能,支持新兴产业做大做强,打造新的经济增长极。支持实施服务业发展项目,加快文化创意、精品旅游、现代金融等优势产业改造提升,转换形成新动能。支持内外贸发展和市场开拓,推动企业“走出去”“引进来”。开展产业集群转型升级示范行动,打造新动能主体力量。实施质量强省和品牌战略,促进山东品牌高端化。支持设立新旧动能转换基金,推动重大项目投资落地。
(2)安排创新驱动发展资金35.73亿元(含失业保险基金结余安排12亿元)。开展重大科技创新工程和应用技术研发,加快推进新旧动能转换关键共性技术创新。支持重大科技平台创新发展,高水平建设山东半岛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推动各类高端创新资源加快集聚。推动省属科研院所和高校教育科研资源深层次优化整合,发挥好省自然科学基金作用,支持基础前沿研究。继续实施“小升高”助推计划,提升中小微企业创业创新能力。支持知识产权保护和科技普及推广,促进军民技术和产业融合,增强科技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支持打造创业孵化基地、园区等优质平台,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3)安排发展支撑保障资金135.66亿元(含土地收入安排10亿元)。围绕强化交通支撑,支持全省铁路、公路、水路等重点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打造互联互通的空间发展格局。围绕强化人才支撑,支持泰山学者、泰山产业领军人才等人才工程,实施急需紧缺人才引进计划,加快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创新团队建设;促进大学生就业创业,实施“金蓝领”等各类培训工程。围绕强化制度支撑,支持优化营商环境,引导各地依法合规推广PPP模式,撬动更多的社会资本投资运营基础设施项目。实施“政银保”贷款保证保险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增加对实体经济的投入。
(4)安排各类风险防控资金17.31亿元。支持涉化企业搬迁和评级评价,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试点,加大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力度。提升金融监管能力,打击违法违规金融活动,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推进“食安山东”创建活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升工程建设,保障饮食用药安全。完善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实施蔬菜和生猪目标价格保险,建立大灾风险准备金制度。
——安排189.36亿元,比上年增加24.84亿元,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强化基础保障,促进农业农村优先发展。
(1)安排财政扶贫资金35亿元。实施精准脱贫政策,提高脱贫质量,巩固扶贫成果。加快实施黄河滩区居民脱贫迁建民生工程,通过新增投入、整合资金和发行专项债券,确保省级筹资任务完成60%以上。落实行业扶贫任务,对除普惠性资金以外的所有涉农资金,继续拿出20%以上集中用于扶贫脱贫。充分发挥特色产业发展、小额贷款扶贫担保、公益事业发展三支扶贫基金作用,带动金融和社会力量共同助力脱贫攻坚。
(2)安排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资金44.5亿元。对产粮(油)大县进行奖励,调动基层政府重农抓粮积极性。促进农业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发展,培育农业新型经营主体。支持黄河三角洲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建设,推动与北京大学合作共建北大现代农业研究院。开展农业科技创新工程,加强基层农技推广人才队伍建设。完善农村现代流通体系,加快为农服务中心建设。对基层金融机构新增涉农贷款等进行奖补,引导金融资本投向农业农村。
(3)安排农业生产条件改善资金63.18亿元。实施农业综合开发和土地整治,提升耕地质量。支持黄水东调、彭楼引黄灌区改扩建等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发挥南水北调东线工程输水作用,促进水资源合理配置。支持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发展节水农业和水肥一体化。实施水利防灾减灾工程,提高水利现代化管理水平。支持农业生产救灾和病虫害防治工作开展。
(4)安排美丽乡村建设资金46.68亿元。全面推进美丽乡村建设试点,加强农村公路建设和养护,继续开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奖补,重点支持农村改厕,大力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开展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支持实施新一轮乡村文明行动。
——安排61.61亿元,比上年增加9.11亿元,支持生态山东建设,促进环境持续改善,推动资源集约利用。
(1)安排环境污染防治资金19.67亿元。加大空气质量生态补偿力度,支持冬季清洁采暖工程建设,推动解决大气污染突出问题。加强重点流域水污染治理,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对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户关闭搬迁给予奖补,加快改善水环境质量。促进自然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加强环境监管执法能力建设。
(2)安排节能减排资金7.68亿元。加快实施“工业绿动力”计划,着力推进节能降耗和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推动重点行业和公共领域节能减排,支持高效节能照明产品推广。实施建筑节能改造和绿色建筑示范工程。
(3)安排生态保护修复资金34.26亿元。支持资源枯竭城市、重点生态功能区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推动可持续发展。支持开展国土测绘和地质勘探保护,促进合理开发未利用土地,推进采煤塌陷地综合整治和有效利用。大力开展植树造林,落实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政策。支持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和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整治。加强海洋环境监测,推进海域海岛整治保护。
——安排531.68亿元,比上年增加64.09亿元,支持社会事业发展,办好民生实事,兜牢保障底线。
(1)安排教育发展资金295.03亿元。加大学前教育奖补力度,支持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支持各地持续推进“全面改薄”和解决城镇中小学大班额问题,加强基础教育师资队伍建设。提高职业院校生均经费拨款标准,加强品牌专业、师资队伍等建设,提升职业教育发展质量。提高省属高校生均定额水平,支持“双一流”建设和高水平应用型大学建设。落实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的全链条学生资助制度,实现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从小学到大学全程免学费,并享受助学金政策。促进民族教育、特殊教育发展。支持省委党校、社会主义学院及山东行政学院办学能力提升。
(2)安排文体发展资金25.3亿元(含电影事业发展专项收入和体彩公益金安排7.62亿元)。支持文化体制改革,加强主流舆论阵地建设,弘扬齐鲁传统文化和沂蒙精神。推进全省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改善基层公共文化设施条件,支持开展文化惠民活动。促进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和历史文化遗产传承,支持全省公共文体设施向社会免费低收费开放。支持开展艺术创作交流和文化人才培养。推动文化产业加快发展。大力支持全民健身运动,推动竞技体育发展。
(3)安排养老和养老服务业发展资金76.1亿元(含福彩公益金安排2.5亿元)。将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由每人每月不低于100元提高到118元。支持现代养老服务业加快发展。全面落实80周岁以上低保老人高龄津贴、百岁老人长寿补贴和困难失能半失能老人养老护理补贴政策。对省级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进行补助,保障离休干部“两费”待遇,支持省老年大学新校区改造提升。
(4)安排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资金26.02亿元(含福彩公益金安排1.95亿元)。支持各地进一步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大力开展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落实孤儿和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政策,对农村五保供养对象进行补助。加大困难劳模、困难职工帮扶力度,落实转企改制事业单位过渡期经费保障和特困事业单位人员补助政策。支持发展民族宗教事业,促进妇女儿童事业发展。
(5)安排优抚安置和残疾人保障资金29.92亿元(含福彩公益金安排1.2亿元)。支持各地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和权益保障、部分企业军转干部解困等工作,落实在乡复员、伤残军人等优抚对象和建国前老党员补助政策。实施残疾人“十三五”康复计划,支持省残疾人康复中心建设运行。落实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和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政策,对0—6岁听障儿童实施免费康复。
(6)安排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资金92.58亿元。将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府补助标准由年人均450元提高到490元,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年人均经费标准由50元提高到55元。全面实施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制度。进一步提升省属公立医院和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实施药品零差价补助。支持实施计划免疫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及五级师承教育,支持名中医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加强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县级疾控中心实验室装备建设,对财政困难县计划生育免费技术服务进行补助。
——安排462.91亿元,比上年增加10.24亿元,支持协调统筹发展和公共安全保障,促进财力均衡,优化发展格局。
(1)安排财力性补助资金394.39亿元。完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促进地区财力均衡,帮助基层落实工资及各项民生政策。在转移支付分配上,加大对新旧动能转换开展好的地区支持奖励力度,努力形成“动能转换越快、成效越大,地方得实惠越多”的财力分配格局。切实保障村级组织正常运转以及村干部补贴发放。
(2)安排城乡一体化发展资金52.06亿元(含土地收入安排1.5亿元)。促进革命老区、边境县经济社会加快发展,支持省会城市公益事业建设。对“三个市民化”进展快、城镇化质量高的地区进行奖励,引导各地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继续大力实施保障性住房建设,加快推进城镇和困难工矿区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继续支持开展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试点。支持实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3)安排公共安全保障资金17.96亿元。进一步深化政法经费保障体制改革,加强政法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征兵和民兵预备役部队建设,落实好从优待警政策,支持消防装备更新升级,推进区域消防中心建设,开展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建设平安山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另外,安排省直部门正常运转支出182.23亿元,安排省级基本建设投资等其他重点项目资金21.44亿元,安排地方政府债券还本付息及发行托管资金33.47亿元。安排预备费10亿元,规模与上年持平。
以上省级可用财力安排的重点支出1719.03亿元,加上具有固定用途的中央专项补助支出以及用于市县的税收返还等支出后,2018年省级总支出3584.67亿元。按列支级次划分:一是省本级支出897.93亿元。二是省对下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2645.22亿元。具体包括税收返还及一般债券转贷市县支出472.70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1311.11亿元,专项转移支付861.41亿元。三是上解中央支出41.52亿元。
(三)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意见
2018年,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3674.90亿元,比上年下降2.5%,主要是预计土地出让收入较上年小幅回落。当年政府性基金收入,加上年结转及中央补助收入等467.93亿元,全省政府性基金收入总量为4142.83亿元。按照专款专用的原则,2018年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相应安排4142.83亿元。
2018年,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54.67亿元,比上年下降4.4%,主要是土地收入下降。当年政府性基金收入,加上年结转、中央补助及市县上解收入57.83亿元,省级可安排的收入总量为112.50亿元。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相应安排112.50亿元,其中省本级支出32.65亿元,下降48.5%,主要是为支持黄河滩区居民脱贫迁建及理顺政府还贷公路养护管理机制,省级土地收入和车辆通行费安排的相关支出改列对下转移支付;补助市县等转移性支出79.85亿元。
(四)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意见
2018年,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39.37亿元,比上年下降14.1%。当年收入,加上年结转收入7.51亿元,中央转移支付7.3亿元,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量为54.18亿元。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相应安排54.18亿元。
2018年,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6.94亿元,比上年增长49.6%。当年收入,加中央转移支付7.3亿元,上年结转收入1.47亿元,省级可安排的收入总量为15.71亿元。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相应安排15.71亿元,其中省本级支出13.94亿元,调出资金1.68亿元,补助市县等转移性支出868万元。
(五)2018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安排意见
2018年,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安排4272.42亿元,比上年增长9.4%,其中:社会保险费收入3202.25亿元;财政补贴收入910.43亿元。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安排4241.23亿元,增长11.1%,其中社会保险待遇支出4135.25亿元。年末滚存结余4468亿元。
2018年,省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安排376.87亿元,比上年增长1.3%,其中:社会保险费收入328.51亿元;财政补贴收入13.65亿元。省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安排432.60亿元,增长5%,其中社会保险待遇支出404.67亿元。年末滚存结余628.09亿元。
以上预算安排的具体情况,详见《山东省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预算草案》。根据《预算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在本草案经本次大会审议批准前,截至1月22日,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8.64亿元,主要是参照上年同期预算支出数额拨付的本年度省级部门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三、确保完成预算任务的工作措施
今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做好财政工作至关重要。我们将坚决贯彻中央决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紧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全力做好各项工作,确保圆满完成预算任务。
(一)着力推进新旧动能转换。加快新旧动能转换基金设立运作,并通过财银企联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方式多渠道筹集资金,为新旧动能转换提供资金支持。调整优化财政体制导向,将转移支付分配与各地新旧动能转换成效挂钩,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落实好新旧动能转换综合试验区财税优惠政策,广泛集聚有利于动能转换的要素和资源。积极整合和统筹财政专项资金,集中财力支持新旧动能转换重点项目,以“四新”促“四化”实现“四提”,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实现高质量发展。
(二)扎实做好增收节支工作。健全税收保障机制,推动涉税信息互联互通、资源共享,既严格落实减免税政策,又依法强化税收征管。更加注重优化收入结构,努力把财政收入增长建立在坚实、稳固、可靠的基础上。坚持节用裕民,引导各方面厉行节约、精打细算,大力压减一般性开支,优化支出结构,提高支出精准度,把有限的资金集中用于保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切实提高预算执行效率。
(三)全力抓好民生政策落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突出保障好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支出,在保障好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的基础上,支持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加大涉农资金特别是扶贫资金整合力度,集中资源和资金优先用于脱贫攻坚,确保完成脱贫攻坚目标。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修复,打赢蓝天保卫战,加快水污染防治,强化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支持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全力保障平安山东建设,积极维护社会稳定。规范政府举债融资行为,完善债务风险监测、评估、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确保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
(四)持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在全省组织开展“财税改革深化年”活动,进一步创新财政体制机制,狠抓改革落实,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强化各类政府预算统筹衔接,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比例提高到20%。进一步拓展预算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全方位提高财政透明度。深化税制改革,稳妥开展水资源税和环境保护税改革,加快地方税体系建设。深化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政府间财政关系。
(五)全面推进绩效财政建设。把绩效理念和方法深度嵌入财政管理的全过程,加快建设绩效财政,最大限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坚持早编细编预算,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高度重视国有资产和资源管理,提高公共资源配置效率。完善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制度,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以精细化的措施管好财政资金。注重运用法律和制度规范财政管理,加强财政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挤占挪用和损失浪费财政资金的行为。完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将评价结果作为政策调整、预算安排和改进管理的重要依据,切实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
各位代表,今年全省财政改革发展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强化责任担当,积极主动作为,扎实做好各项工作,为加快经济文化强省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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