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动农村电商发展,促进乡村振兴的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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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6-28 09:48

侯风云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农村电商发展,促进乡村振兴的提案》收悉,我们进行了认真学习研究,所提建议针对性强、对我们的工作具有很好的指导意义。现结合商务部门职能及近年来工作情况答复如下:

一、强化政府推动,加大扶持力度。近年来,全省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发展农村电商,强化顶层设计,分别以省政府和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了《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意见》(鲁政发〔2016〕13号)和《关于贯彻国办发〔2015〕78号文件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16〕31号),我厅会同农业、邮政等部门制定了《山东省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实施方案》《关于推进“快递向下”服务拓展工程的实施意见》 和《关于深化农商协作大力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电子商务发展的政策体系。2016年4月,省政府在菏泽召开了市、县两级政府分管领导及商务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全省农村电商现场经验交流会,总结推广全省农村电商发展经验,对全省农村电商发展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安排省财政专项资金2700万元,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对全省首批评选认定的电子商务示范县(市)给予资金扶持,主要用于完善县级电子商务运营中心和和村级服务站、开展人才培训、市场拓展以及乡村末端物流体系等公共项目建设。2015年以来,省财政累计安排专项资金1000多万元,用于支持开展农村电子商务培训,面向全省9市36个县近4000个贫困村的驻村第一书记、大学生村官、电商创业脱贫带头人、建档立卡贫困户和残疾人等群体开展农村电商知识的技能培训,培养了一批农村电商带头人,促进了贫困地区电商产业发展。

二、完善服务体系,打造良好农村电商生态环境。2015年以来,省政府先后与阿里巴巴、京东、苏宁三大知名电商平台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对接其农村电商发展战略,搭建农村地区产品销售和服务网络,为农村电商发展提供综合服务和要素支撑。鼓励邮政、供销及传统商贸龙头企业发挥渠道优势,推进建设农村电商服务体系和物流配送网络。支持引进赶街、乐村淘、雅购、淘实惠等农村电商服务企业,促进农村服务多元化发展。积极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目前我省已有7个欠发达革命老区县成为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每县将获得中央财政2000元资金支持,进一步完善农村电商综合服务体系、物流配送体系和推进农村产品上行,助力精准扶贫。截至目前,全省90%以上的涉农县(市、区)建成了县级电商服务中心和乡村服务站,农村电商综合服务体系初步形成。推进电商园区建设,强化园区产业集聚、品牌培育、综合服务等功能,促进电商企业快速成长。全省已有各类电商园区300余个,其中经认定的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5个,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37个。

三、深化农商协作,推动农村产品上行开展农商互联,举办“农产品电商对接会”“农商互联大会”“齐鲁电商节”以及品牌推介会等电商促进活动,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特产品经销商与电商服务企业和电商平台之间的对接合作。推进“互联网+品牌”,打造全省电商特色品牌。全省在阿里、京东、苏宁三大电商平台设立省级、市级、县级特色馆共83家。实施“互联网+品牌”创建行动,以外贸出口企业、地理标志产品、老字号企业、新兴互联网企业为重点培育对象,筛选60家品牌企业对接京东、阿里、苏宁等网络平台,采取一企一策、分类指导的方式,帮助企业整合注入品牌策划、运营、融资服务等资源,并争取省财政资金3000万元予以支持,在京东、天猫、苏宁等知名平台设立了“鲁产名品”馆,进行集中展示和推广,企业品牌和产品品牌影响力均得到大幅度提升。2017年,全省农村网络零售额达541.9亿元,同比增长43.39%;今年一季度,全省农村网络零售额实现176.73亿元,同比增长46.74%。淘宝村发展到243个、淘宝镇达36个,数量居全国前列。

下一步,2018年,我厅将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发展县域电商助力乡村振兴为重点,积极推进农村产品上行,完善农村电商综合服务体系,打造农村电商特色品牌,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电商小镇”创建等重点工作,促进全省农村电商发展提档升级,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和新旧动能转换。

最后,感谢您对全省农村电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恳请继续提出意见和建议。

 

 

                             山东省商务厅

                           2018年6月28日

责任编辑: 信息审核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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