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延长荣乌线新河至辛庄子段高速公路和烟台港龙口港区疏港高速公路收费期限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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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7-26 10:36

山东省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延长荣乌线新河至
辛庄子段高速公路和烟台港龙口
港区疏港高速公路收费期限的批复

鲁政字〔2018〕118号

省交通运输厅、省物价局:

  你们报送的《关于延长荣乌线新河至辛庄子段高速公路和烟台港龙口港区疏港高速公路收费期限的请示》(鲁交财〔2018〕11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延长荣乌线新河至辛庄子段高速公路收费期限10年;

  二、同意延长烟台港龙口港区疏港高速公路收费期限15年。

  附件:荣乌线新河至辛庄子段高速公路和烟台港龙口港区疏港高速公路收费期限表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18年6月4日


附件

荣乌线新河至辛庄子段高速公路和
烟台港龙口港区疏港高速公路收费期限表


序号收费路段名称
起始收费日期
延长年限
收费期限
1荣乌线新河至辛庄子段高速公路2008.9.1
10年2018.9.1-2028.8.31
2烟台港龙口港区疏港高速公路
2013.9.26
15年
2018.9.26-2033.9.25

(2018年6月5日印发)

责任编辑: 照排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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