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日照港岚山港区4个新建码头泊位对外启用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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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5-14 16:48

山 东 省 人 民 政 府
关于同意日照港岚山港区4个新建码头
泊位对外启用的批复

鲁政字〔2019〕71号

日照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日照港岚山港区30万吨级原油码头二期工程、30万吨级矿石码头工程和中作业区#3、#4液体散货泊位对外启用的请示》(日政呈〔2018〕42号)收悉。经省政府有关部门和中央驻鲁口岸检查检验单位验收,位于日照港口岸开放范围内的岚山港区30万吨级原油码头油8泊位、30万吨级矿石码头和中作业区#3、#4液体散货泊位符合对外启用条件,批准其对外启用。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19年4月23日
(2019年4月23日印发)


责任编辑: 照排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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