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定期组织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赴国(境)外学习考察的提案
鲁教提函〔2019〕197号
李少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定期组织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赴国(境)外学习考察的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目前高校教师出国学习考察、培训,主要有以下三种情况:第一种因公临时出国。可由各高校、各单位自行组织。第二种因公短期出国。按照2014年财政部、国家外国专家局《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管理办法》规定,因公短期出国培训实行计划审核审批管理。组织、外专等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出国培训的总体规划,严格控制出国培训规模,科学设置培训项目,择优选派培训对象,注重出国培训的质量和实效。目前,省外专局仅审核通过1个我厅申报的项目。第三种是国家留学基金委公派出国留学项目。以访问学者身份留学6个月或12个月。目前已给思政课专职教师单列计划,每省平均不到1人。我省公派出国留学项目规模不大,目前未将思政课专职教师单列。
下一步,我们将积极争取在省公派出国留学项目中将思政课专职教师单列,为思政课教师出国考察培训创造更多机会。通过出国考察培训,进一步拓展思政课教师国际视野,提升综合素质。
感谢您对我省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建言献策,推动全省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2019年6月5日
(联系处室:省教育厅思政处
联系电话:0531-51771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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