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教提函〔2019〕148号
李森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迟小学放学时间的建议》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您在提案中指出,小学生放学早,家长不方便接,较多家庭选择将孩子送往课外辅导机构,存在安全隐患,增加了学生课业负担和家庭经济负担,群众为此反映强烈。为解决这一问题,近年来大力推行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目前已取得初步成果。
我省2017年5月即提出推行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并在全省中小学校进行了安排部署。为强化工作推进,特别是解决小学生课后托管服务问题,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有关工作要求,在对全省16市及各县(市、区)全面调研,并广泛征求社会意见的基础上,经省政府同意,5月8日,我厅联合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制定下发了《关于全面推进小学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鲁教基发〔2019〕2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提出了解决小学生课后托管问题、做好课后服务工作的总体要求,明确了今年9月底前全面推开的工作目标。特别规定具体服务时间段由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家长需求和季节弹性确定,结束时间一般不早于17:30,基本解决了课后家长接送难的问题。《指导意见》对服务时间段、服务内容、服务形式、经费筹措、教职工激励等作出规定,并对课后服务推进工作的组织领导、监督管理和督导考核提出了具体要求。《指导意见》印发后,省政府在曲阜市召开了全省现场推进会议,进行了安排部署,进一步明确了工作要求。
下步,我们将会同各有关部门,加强督促指导,确保课后服务工作推进落实到位,切实解决中小学生、特别是小学生上学日放学后的托管问题。
感谢您对我省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建言献策,推动全省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2019年7月10日
(联系处室:山东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
联系电话:0531-81916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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