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12020292号提案的答复
李宪德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白酒标签标识管理的提案》收悉,我局对您的提案高度重视,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主要措施
您反映的液态法、固液法白酒冒充固态法白酒问题,一直是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的监管重点。我们通过开展专项整治、实施专项抽检等措施,严厉打击不法白酒企业欺诈行为。
(一)开展白酒专项整治。针对前期超范围使用甜味剂、以非食品原料生产白酒、标签不规范等风险问题,我局先后开展多项专项整治,并将液态法、固液法白酒冒充固态法白酒问题列入整治重点。我们要求液态法白酒企业的产品配料表必须标出食用酒精、水、食品添加剂,不得标粮食;固液法白酒的配料表必须标出液态法白酒或食用酒精,不能仅标粮食。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开展检查时,重点检查企业实际勾兑配料与产品执行标准是否一致,产品实际投料与配料表是否一致。
(二)实施白酒专项抽检。我局将白酒列为抽检重点,2015年至2018年,每年安排省级专项抽检均超过800批次,覆盖全省450多家白酒企业,主要检验甲醇、氟化物、铅、甜味剂等食品安全项目,并专门检验标签项目。先后发布多起白酒抽检结果,以此来褒优贬劣,引导公众合理消费。同时,我们依法对不合格白酒生产企业实施处罚,责令召回产品,查找原因并整改。通过实施抽检,及时发现我省白酒产品存在的风险隐患。
(三)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我局坚持“零容忍”的态度, 严肃查处以液态法、固液法等低价白酒冒充固态法白酒、未经许可擅自生产白酒、制售假冒伪劣白酒等违法行为,全省先后查处 多处白酒加工黑窝点,查办多起白酒违法案件,对维护全省白酒行业良好生产秩序起到了积极作用。
二、面临的困难
虽然我们做了一定工作,但仍然面临着较大困难。一是检测方法的限制,正如您提案中提到的,目前缺少液态法、固液法、固态法白酒的鉴定或者检测方法,无法通过定性或者定量检测进行甄别,只能通过口感品评,但监管人员不具备专业品酒能力,同时品评结果不能作为监管和处罚的依据,导致我们无法通过检测来鉴别三种白酒,严重制约了对相关违法行为的查处打击。二是部分企业逐利本性驱动,食用酒精每斤几块钱,纯粮固态发酵白酒每斤几十元,两者价格相差悬殊,企业违法的收益巨大。而以液态法、固液法白酒冒充固态法白酒,无法通过检测甄别,又难以通过检查发现,部分企业受经济利益驱动而主观故意违法。三是监管人员能力限制,白酒经蒸酒后直接放入大罐陈酿,后期调酒均通过管道输送,难以检查勾兑过程;而基层监管人员专业知识不足,很难发现企业相关违法行为。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局将立足监管实际,不断创新监管方式,进一步加强白酒监管工作。
一是将您的工作建议及时报告总局。提出检测方法的需求,建议总局启动三种白酒鉴别方法或者检测方法的立项。同时,待总局重新征求《食品标识监督管理办法》意见时,将您关于规范三种白酒行业标准及术语的建议报告总局。
二是起草出台《白酒检查指导手册》。明确检查白酒企业主要风险点,检查方法、步骤、技巧,以此来提升基层监管人员发现违法行为的能力和水平。
三是有针对性开展监管。今年我局将开展白酒质量提升行动, 指导各地将白酒列入监管重点,进一步加强检查和抽检,重点查处以低价白酒冒充固态法白酒问题,通过核算企业外购原料、自酿酒与成品白酒生产销售情况,及时发现相关违法行为。同时,我们将打击低价白酒冒充固态法白酒工作列入长期计划,常抓不懈,支持我省守法白酒企业进一步做大做强。
最后,再一次衷心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系和支持,并热切期盼您对我们工作一如既往地进行指导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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