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12020154号提案的答复
戴国良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消灭白色污染 再造绿水青山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以下简称“限塑令”)实施以来,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有关要求,依据《产品质量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加强塑料购物袋产品质量监管,积极推进商品零售场所“限塑”工作,取得一定成效。
一、大力开展专题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近年来,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会同发改、商务、住建等部门,采取多种形式不断深化“限塑”宣传工作。一是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网络等各种媒体,大篇幅、多角度地宣传“限塑”的重要意义和工作开展情况。采取挂横幅、出版报、发放宣传材料等各种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方式,引导和群众树立节能减排、环保消费的理念。二是组织商场、超市、商品交易市场等开办单位负责人、生产企业负责人和市场监管部门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宣讲学习“限塑令”,研究探讨落实“限塑令”的有效方法和途径。 三是结合“3.15”“标准化日" “食品安全宣传周”“质量月”等宣传活动,不断加大对GB/T 21661《塑料购物袋》、GB 21660《塑料购物袋的环保、安全和标识通用技术要求》和 BB/T
0039《商品零售包装袋》等相关标准的宣贯力度,向生产经营企业和消费者普及塑料购物袋产品标准和质量安全知识。
二、督导商品零售场所主办方认真履责,推动“限塑”工作深入开展
按照“限塑令”要求,围绕禁止使用超薄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合格塑料袋购物袋、倡导使用环保购物袋等三项中心任务,扎实推动“限塑”工作开展。一是会同省文明办、省住建厅等部门将“限塑令”落实情况作为“山东省文明诚信市场”创建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引导市场开办单位自觉遵守“限塑令”。二是会同发改、商务等部门指导商场、超市、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建立和落实“限塑”管理制度。建立超薄塑料购物袋禁用制度,防止超薄塑料购物袋流入商场、超市、市场;建立塑料购物袋购销台账、索证索票制度,引导经营者向合法的厂商采购、使用合格的塑料购物袋; 建立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制度,按照明码标价,不得无偿或变相无偿提供等要求,利用经济杠杆调节限制使用塑料购物袋。三是通过引导商品零售场所提供绿色、环保、能重复使用的购物袋,鼓励消费者重拾布袋子、重提菜篮子,重复使用
耐用型购物袋,减少使用塑料购物袋。
三、组织塑料购物袋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督促生产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连续多年把日用塑料购物袋和食品用塑料购物袋列入年度重点监督工业产品目录,积极组织产品质量监督抽查。 2008年至2018年, 共抽查食品用塑料购物袋近2000批次,近5年来合格率一直稳定在97%左右。抽查日用塑料购物袋203批次,不合格产品主要集中于2008年至2010年,近年来合格率呈总体上升趋势。对抽查发现的所有不合格产品,均责成有关市县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对生产销售企业进行处罚,并向社会公开抽查结果。同时,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结合监督抽查情况,召开质量分析会或约谈会,认真研究分析塑料购物袋产品质量状况,进一步加大法律、法规及标准的宣贯力度,督促生产销售企业彻底整改,落实质量主体责任。
四、规范与查处相结合,加大对违反“限塑令”行为的执法力度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加强监管执法,认真落实塑料购物袋限售限用相关规定。一是加强对市场主体的监督管理,对申请设立或变更登记经营范围中涉及生产、销售塑料购物袋的单位和个人,从严把关,严防不合格市场主体进入市场。二是专项整治与日常检查相结合,依据《产品质量法》“限塑令”等相关法规文件,对生产、销售的塑料购物袋是否合格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生产、销售不合格塑料购物袋行为。按照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的要求,每年对食品用塑料购物袋生产企业持续满足发证时生产条件情况组织监督检查和企业自查。三是落实上级部署要求,组织全省执法力量,集中开展全省塑料购物袋质量集中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塑料购物袋质量违法行为,规范全省生产、销售秩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四是积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充分发挥12315投诉举报热线作用,对收到的塑料购物袋、包装袋投诉举报依法
进行立案调查,对查证属实的严格依法予以处罚。
下一步,省市场监管局将继续落实国务院、省政府有关“限塑”工作部署,坚持依法行政,落实属地监管责任,积极配合发改、商务、住建等部门,推动“限塑”工作深入开展。一是继续加强宣传,营造良好社会氛围。灵活采取各种宣传形式,积极宣传“限塑”对环保和节能等的重要作用,引导消费者改变消费习惯,引导经营者自觉遵守“限塑” 管理规定。二是加强行政指导,强化商品零售场所主办单位的责任意识。采取现场指导、举办培训、行政约谈等方式,加强对商品零售场所主办单位的督促指导,切实落实主办单位第一责任人职责。三是不断强化塑料购物袋等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依法加大监督抽查力度,和进一步规范生产秩序,督促生产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着力解决影响产品质量的关键问题,提升产品质量,维护消费者权益,促进资源
综合利用,保护生态环境。
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欢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建议,以便我们更好地改进工作,祝您工作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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