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推进优质高职院校实施五年制本科教育的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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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8-27 15:33 来源:山东省教育厅

鲁教提函〔2019〕171号

尚绪强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优质高职院校实施五年制本科教育的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几年以来,特别是十八大以来,我省围绕破解制约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突出问题和主要矛盾,省政府先后出台《关于加快建设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意见》鲁政发〔2012〕49号、《关于贯彻落实鲁政发〔2012〕49号文件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字〔2013〕126号、《关于贯彻国发〔2014〕19号文件进一步完善现代职业教育政策体系的意见》鲁政发〔2015〕17号等3个纲领性文件,相关部门制定50余个配套文件、建立30多项制度,涵盖考试招生、人才培养、“双师型”队伍、校企合作、办学制度、保障机制等,在省级层面基本形成了支持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政策体系。

作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我省从2013年起,以应用型人才贯通培养为取向,在适合的专业中开展高职与本科“3+2”贯通培养试点,目前试点专业点100个,年均培养规模5320人。同时,作为配套措施,以能力递进为主线,投入1亿元,按照每个试点专业点100万元标准,支持开发了100个高职与应用型本科相衔接的课程体系。但是,在实施过程中,由于诸多方面因素影响,也出现了您提案中提到的实施效果与设计初衷背离、本科院校积极性不高、高职与本科衔接不够等问题。结合工作实际和您的意见建议,下一步重点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落实做好贯通培养的主体责任。督促指导试点院校更加关注对口贯通分段培养全过程。一方面,职业院校在关注学生专业知识、技术技能培养的同时,更加重视文化课;另一方面,本科高校在改变传统学术思维、更加重视向应用型转变的同时,与相关职业院校同心同向,协同抓好贯通培养。

二是建立试点专业点动态管理机制。我厅每年开展贯通培养质量检查与评估,对办学质量高、合作成效好的专业点给予奖励;对办学质量低、合作成效差的专业点予以通报,连续2年转段率低于80%的专业点,暂停招生资格,健全有增有减、优胜劣汰的动态调整机制。

三是优化调整贯通培养专业点结构。完善试点专业目录制度,更加注重技术技能含量高、对动手能力要求高和适合长线培养、贯通培养的专业点,使其更加突出长线、贯通、多能、优质的人才培养特色。

四是建立对口贯通分段培养激励机制。我厅将通盘考虑试点本科高校转段计划安排,根据试点本科高校需要科学合理扩大学校本科招生计划总规模,并继续对相关本科高校试点专业给予经费支持,调动本科高校积极性。

五是探索贯通培养多种实现形式。按照技术技能人才成长规律,优化改进“3+2”对口贯通分段培养模式,积极争取教育部支持,在现有试点中遴选优质高职院校,探索“3+2”试点的5年或4年培养全部在相应高职院校等模式。

感谢您对我省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建言献策,推动全省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2019年8月27日

(联系处室:山东省教育厅职业教育处

联系电话:0531-81676869)



责任编辑: 张雨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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