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委提出的《关于打造我省城市和高校协同创新共同体的建议》收悉,我厅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厅深入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打造“政产学研金服用”创新创业共同体的实施意见》(鲁政字〔2019〕49号),在发挥“政产学研金服用”协同创新作用,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加强创新平台建设、促进学生创新创业等方面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加强政策支持和宣传引导
要求各高校落实《山东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中共山东省委印发<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和《关于改革省属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管理制度的意见的通知》等政策法规和文件要求,对在科技成果完成和转移转化中做出重要贡献人员(团队)的奖励比例不低于70%、不超过95%。印发了《学科性公司工作指引(试行)》《科技成果转化对口合作工作指引(试行)》《山东省高等学校协同创新中心绩效评价办法》《山东省高等学校协同创新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联合省科技厅印发了《科技成果转化绩效考评办法(试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科技园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山东省大学科技园管理办法》。我省大部分本科高校已根据相关政策出台了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管理办法,对收益分配和奖励比例进行了规定。
二、加强科研创新平台和创新团队建设
(一)加强科研创新平台建设。加强对高校协同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发中心、人文社科研究基地、新型智库等科研创新平台的管理与服务,严格执行《山东省高等学校协同创新中心绩效评价办法》《山东省高等学校协同创新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精准对接十强产业,我厅在全省高校新认定了32个对接产业类协同创新中心,截至目前,全省高校协同创新中心总数达114个,累计投入资金6.47亿元,高校协同创新中心取得的一系列重大成果和经验做法,受到了媒体的广泛关注。《中国教育报》对我省高校协同创新中心建设情况进行了报道。《中国教育报》头版头条以《协同创新“创”出真金白银》为题进行了深度报道。《齐鲁晚报》以《有了协同体,创新不再放空枪》为题进行了专版报道。
(二)加强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建设。我省依托山东大学、山东理工大学、山东科技大学3所高校的基地被教育部认定为首批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我省省属高校认定数量占首批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地方高校)的8%,与江苏并列全国首位。
(三)实施“山东省高等学校青创科技支持计划”。坚持面向基础、面向青年、面向未来,立足实际静心“育苗”,给年轻的科研苗子一个阳光雨露充足的生长空间。每年遴选300个左右青年创新团队,重点支持我省高校具有博士学位的青年教学科研人员瞄准科技前沿、国家战略和我省“八大战略布局”,开展创新性、探索性、应用性研究,培养和造就一批具有突出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的青年科研创新团队,产出高质量的科研成果,服务“双一流”建设和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推动山东教育实现由大到强战略性转变。
三、加强创新创业教育
(一)创新工作机制。在省级层面,构建政府主导、高校主体、师生主力、社会助推的创新创业教育推进机制。高校层面,构建“‘三全’先导、协同先行,教学为本、实践为要,教师关键、基地支撑,文化引领、评价保障”的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机制。社会层面,进一步完善校校、校企、校所、校地以及国际合作的协同育人机制,推动成立了“山东高校创新创业教育联盟”“大学科技园校地双创联盟”“山东省职业院校创业学院联盟”,校内外共选师资、共建课程、共设基地、共享资源、共育人才。
(二)完善培养标准。指导本科高校将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将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纳入人才培养质量标准。全面推进高职院校教学标准与职业资格标准、行业技术规范的有效对接,在省级层面开发建设了200个职业教育专业教学标准、30个公共基础课程标准、147个中职、高职与应用型本科相衔接的课程体系。建立高校专业设置“负面清单”制度,逐步建立需求导向的学科专业结构和创业就业导向的人才培养类型结构调整新机制。
(三)统筹教学实践。指导高校建设必修+选修的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面向全体学生分类开设创新思维、研究方法、生涯规划等专门课程;构建专业为本、专创结合的专业课程体系,开设体现行业特点、融入创新创业思维和方法的专业课程。指导高校开展丰富多彩的创新创业社团活动、综合实践活动和创新创业竞赛类活动,组织学生参加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举办山东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和山东省大学生科技创新大赛。
(四)强化基础建设。组织开展创新创业教育专项师资培训,遴选2800名导师组建山东省创新创业教育导师库,成立山东省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专家指导委员会,组织开展创新创业教育教学名师评选。坚持“资源整合、实践导向、项目牵动、多维保障”的原则建设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校内外创新创业教育基地和综合实践平台。目前,全省140多所高校基本实现了创新创业教育和孵化平台全覆盖,建设创新创业教育基地2008个。
下一步,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产教融合型城市建设,探索建立以城市为节点、行业为支点、企业为重点的产教融合体系,进一步为科研人员松绑,激发高校师生、科研人员创新创业潜能,实现山东高等教育由“大”变“强”,打造“城市+高校”发展共同体,推动我省新旧动能转换再上新台阶。
感谢您对我省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建言献策,推动全省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2019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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