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委员:
您《关于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结合部门的工作职责,现提出以下答复意见:
为坚决打赢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近年来,我局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连续开展金融风险排查,针对企业担保圈、流动性、债券兑付等潜在风险隐患,指导各市提前制定风险预案,积极协调人行、银保监等部门,加大重点地区、重点企业风险化解工作力度,一企一策研究制定风险化解方案,统一各方思想、凝聚各方共识,推动风险化解措施落地落实落细,取得积极成效。截至2020年8月末,全省不良贷款余额2503.12亿元,不良贷款率2.61%,继续呈“双降”态势。根据全省金融风险防控工作部署,结合您提出的工作建议,下步,我局将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强化政府部门、监管机构、金融机构、出险企业多方合力,扎实做好风险防范化解工作,切实维护全省金融安全。
一、分类施策化解企业担保圈。指导各市在摸清企业间担保、互保关系基础上,区分不同情况,积极采取市场化、法治化措施,化解企业担保风险。对于担保关系较为简单、担保额度不大的,协调通过融资性担保公司提供担保的方式置换担保关系。对于担保关系较为复杂,涉及企业较多的,协调银行机构、骨干企业通过平移担保解除关键担保链条。对于担保圈内核心企业严重资不抵债、面临较多起诉查封的,指导通过破产重整、担保企业适度代偿,解除担保企业的互保、联保关系,有效防范担保圈风险沿担保链条扩散蔓延。
二、搭建风险化解处置平台。一是建立完善转贷应急机制。指导市县在现有企业转贷应急机制基础上,提高资金周转服务效率,帮助企业及时做好续贷工作。二是发展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督促各市组建10亿元以上的担保机构、各县(市、区)设立注册资本3亿元以上的融资担保机构,指导其在切断担保链条、化解担保圈风险等方面发挥更好作用。三是发挥地方资产管理公司作用。引导风险防控任务较重的市加强与省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通过设立市级分公司或合作设立基金等方式,为加快处置不良贷款提供便利。
三、加强不良贷款处置。积极协调各市与银行机构合作,通过呆账核销、批量处置、土地置换等多种方式压降不良贷款。我局将按照省政府部署,研究推进不良贷款加快清收处置措施,召开专题会议予以推动。
四、严厉打击逃废债行为。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打击逃废金融债务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字〔2017〕119号),明确我省打击逃废金融债务界定标准和处置原则,指导各地开展打击恶意逃废金融债务工作,维护金融机构合法债权,重塑社会诚信风气。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大失信联合惩戒,督促企业诚信守法经营。
最后,感谢您对全省金融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山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0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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