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即墨区建立公众参与政府行政决策“1+5+10+N”机制 打造阳光下的决策
来源: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时间:2020-12-04  

为进一步完善公众参与政府行政决策制度,畅通参与渠道,青岛市即墨区搭建“公众参与政府行政决策(意见征集)平台”,建立了公众参与政府行政决策“1+5+10+N”机制,推动政府决策在阳光下运行。

一、搭建一个参与平台

以方便群众参与为出发点,根据上级关于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的有关规定,搭建全区统一的意见征集平台--“即墨区公众参与政府行政决策平台”,集中公开全区各镇(街道)及政府部门决策事项,公开征集群众意见建议。平台分为电脑端和手机端,每条意见征集公告自动标注征集状态,征集结束后可直接展示市民的意见建议。

二、规范五项征集要素

规定意见征集包含征集公告、决策草案、决策依据、解读说明和结果反馈5要素。其中,征集公告包含征集主题、征集部门、起止时间、参与方式、参与渠道。明确公开征求意见的期限一般不少于30日,并提供在线提交功能,市民除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等途径向决策机关反映意见、提出建议外,还可直接在征集页面提交意见。结果反馈包括意见内容、采纳情况及相对集中的意见建议不予采纳理由。意见征集结束后,需在3个工作日内反馈意见收集采纳情况。

三、明确十类征集事项

明确公众参与行政决策的事项范围,规定涉及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重要规划、重大公共建设项目、政府定价的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调整、继续实施可能存在风险因素的决策等10类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均应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四、拓展“N”条传播渠道

通过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政务新媒体及政府门户网站、广播电视、报纸、政务公开宣传栏、政务公开专区等多种渠道进行转发宣传,扩大公众知晓面和参与度。对于重大政策措施,各承办单位还可通过听证会、座谈会、实地走访、问卷调查、民意调查、列席会议等多种方式,充分听取公众和相关群体的意见建议,提高决策质量。

公众参与政府行政决策,对于政府科学民主决策,增进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认同和支持具有重要意义。下一步,青岛市即墨区将继续加大决策预公开力度,优化平台功能,创新公众参与形式,充分听取民意,切实提高政府决策的透明度、科学化和民主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