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九届五次会议第09050205号提案的答复
邹乐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扶持力度,把北方渔市作为山东省新‘亮点’》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省水产品市场现状
近几年,我省水产品批发交易市场建设发展迅速,水产品流通体系建设步伐进一步加快,已形成批发市场、直销、配送、代理和个体商贩等多种经营流通形式。沿海、内陆渔业主产区、主销区、集散地相继建立起适合本地特点的水产品批发市场。各水产品批发交易市场鲜活品、冷冻品、干货品、盐渍品等经营品种一应俱全,基本满足了不同季节、不同消费群体的需要;水产品经营企业、个体经营户、本地、外省的业户、外国客商等经营业户云集各个市场,经营方式各有特色,促进了市场的繁荣与发展。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省较有规模的专业水产品批发市场有70多家,其中包括北方渔市、威海市水产品批发交易市场等4家农业部定点专业批发市场,这些批发市场集冷藏、运输、批发、零售于一体,对水产品市场的繁荣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另外,水产品市场信息网络的建设,如水产商情网、水产品价格信息网等对水产品市场信息交流、扩大产品销售等都起到较大的促进作用。2006年水产品市场交易量达380万吨,交易额350亿元,同比增长10%左右,市场运营状况良好。
二、北方渔市在我省水产品批发市场中起着举足轻重的地位
北方渔市是我厅申报农业部批准的首批两家“农业部国家定点批发市场”之一,当年我厅争取农业部渔业局支持资金10万元,使其建立起了电子信息系统,为其规范发展奠定了基础。近几年,在各级政府、部门的大力支持及自身努力下北方渔市已从当年的单一从事水产品批发贸易发展成具有影响力的大型渔业物流中心,其贯穿的三大概念、建设五大市场、打造五大中心、构筑五大网络、形成八大区域的发展理念使北方渔市成为具备综合交易功能、物流配送功能、信息发布功能、金融商务功能的现代化渔业物流中心,在中国农产品流通领域具有示范作用。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目前水产品批发市场的管理仍按农业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1996年11月27日颁布的《水产品批发市场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对水产品批发市场实施行业指导和管理,但对诸如资金补助、税费减免、贷款扶持、贴息等问题没有赋予我们权限,这也是困扰我们的问题。但近几年,我厅对水产专业批发市场的管理意识、服务意识在不断加强。自2004年始,省厅每年组织不定期的市场规范检查,开展渔业商情调研活动,并筛选了10家有规模、有特点的批发市场作为监管的重点,定期调度价格、交易等情况并分析其变动特点,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同时也把我们掌握的全省各市场动态及时反馈给他们,使其了解其他市场的先进经验,效果不错。今后,我们将进一步总结经验,探讨市场管理模式,促进市场健康发展。一是在全省范围内逐步督促建立市场准入制度,规范交易行为。积极借鉴其他省市先进经验,探讨市场准入办法,逐步建立可追溯制度,督促重点批发市场建立市场准入制度,同时继续做好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的认证工作以期规范市场经营。二是积极争取上级部门对水产品批发市场的政策扶持,进一步增加管理手段;加强与各批发市场、加工出口企业信息沟通,及时了解掌握国内外市场水产品供求、价格变化,提出应变对策;指导水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培育、规范市场管理行为,完善管理措施;对符合单条件的批发市场积极争取农业部定点市场审查、推选工作;积极配合工商部门参与市场水产品质量抽检。三是组织企业积极参与各种展销会、渔业博览会、农交会等各种展会,积极推介我省优势水产品,提高知名度,扩大水产品市场流通。
感谢您对我省水产品批发市场建设问题的关注,希望您今后继续关心和支持山东渔业事业的发展。
联系单位及电话: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 0531-86951377,86942993
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
2007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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