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类)
鲁宗发〔2017〕15号 签发人:马传凯
对省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
第11050604号提案的答复
释悟实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培养人才加强优秀传统文化,弘扬团队建设》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系列讲话中,多次谈到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提出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立足点,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佛教作为人类古老文明和传统信仰之一,自传入中国以来,逐步与儒家文化、道家文化融合,共同构成了中国传统文化的三大主干。山东是儒家文化的发源地、全真道教文化的重要发祥地,佛教信仰也有千年以上的历史,传统文化底蕴十分深厚。在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时代背景下,山东佛教界理应主动作为,通过推动契理契机的人间佛教思想的弘扬和开展佛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活动,进一步发挥佛教在促进社会和谐和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的积极作用,彰显佛教文化的当代价值。
对于您提案中提到的建议,省宗教局十分重视,专门召集相关处室及人员座谈研究。我局认为,从宗教事务管理的角度,我们支持和鼓励佛教界加强人才培养、凝聚社会力量,弘扬优秀传统文化,这也是佛教界的历史使命和社会责任。近年来,省宗教局通过指导佛教界开展各种活动,如举办佛教书画展、佛教文化拓片展、庆佛诞公益演出、开展巡回讲经等,深入发掘佛教的文化底蕴,丰富佛教信众的精神生活,引导信众净化身心、教育自我、增进道德、觉悟人生,为维护公序良俗、促进社会和谐提供了助力。同时还多次组织赴日、赴台开展佛教界间的友好交流,增进与周边国家和地区的传统法谊,凝聚两岸四地佛教界的力量和共识。当然,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离不开优秀宗教人才的培养。当前,我省佛教界面临着中青年骨干僧才匮乏、教职人员队伍整体素质不高、信仰层次偏低等问题,山东各级统战、宗教工作部门已经关注并致力于改变这一现状。近年来,省委统战部、省宗教局每年至少举办一期佛教界代表人士培训班;每半年召开一次宗教团体负责人联席会,通过以会代训的方式对佛教界上层人士进行培训;借助山东湛山佛学院这一平台,培养了200多名年轻优秀的僧才,为山东佛教界输送了新鲜血液,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后继乏人的局面。
关于您提到的“让弘扬传统文化的宗教教职人员在山东有适合的传播场所”的建议,省局认为,佛教文化是人类物质生活和社会实践中反映佛教思维方法、认知模式、价值观念、人生态度等精神财富和物质财富的总和,它不仅包括博大精深的佛教思想体系,还包括佛教的建筑、音乐、法物、法器和佛教典籍等。因此,对于传播佛教文化的场所而言,佛教寺庙应该是兼具物质和精神功能于一体的最契合、最适宜的平台。我们希望佛教界的有识之士,能够依托我省依法登记的佛教寺庙,更大程度的发掘山东佛教文化的深厚底蕴,打造出具有山东特色的佛教文化品牌,更有效力的把我们的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和弘扬下去。对于是否“将优秀的传统文化道德理念带入大学”的建议,需请有关部门给予答复。
感谢您对党和政府宗教工作的信任和支持,希望今后能为我们提供更多良好建议,一道致力于我省宗教事业的健康发展。
山东省宗教事务局
2017年5月11日
(联系处室:省宗教局宗教一处,电话:0531—86132971)
抄送:省委、省政府督查室,省政协提案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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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宗教事务局办公室 2017年5月1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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