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筑牢食品“安全墙”,守护“舌尖上的安全”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立食用农产品追溯体系
我省一直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不断探索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工作。
一是加强顶层设计,不断完善追溯体系建设内容。2015年,我厅印发了《山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追溯平台建设指南》,明确了平台建设的总体思路、总体框架和建设目标、建设任务,提出了“总体布局、分步实施、示范带动、积极推进”和“急用先行”的建设原则,借助互联网+新型信息化手段,在省、市、县三级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追溯平台。
二是依托项目推进,积极开展市县级追溯平台建设。坚持同步推进国家级和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依托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项目和山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升工程项目,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追溯与安全县创建结合,推动市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建设,并不断扩大追溯点规模。截至目前,省级追溯平台已进入试运行阶段,已建或在建市级追溯平台8个,已建或在建县级追溯平台102个。
三是加强统筹协调,全面推进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旨在有效解决农产品包装标识缺失、产品质量溯源难等问题。按照农业农村部统一部署,我省召开专门会议落实全面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工作。结合合格证制度试点经验,我厅上下联动、左右衔接,强化资金支持和政策保障,创新工作措施,全力推动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工作。目前,我厅已出台工作方案,建立主体名录,落实资金保障,并组织开展业务培训。据统计,我省合格证制度试行主体逾1万个,开具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数量270余万张,涉及农产品总供应量 53.8万吨。
下一步,我厅将统筹抓好以下工作:一方面,将大力推动各级追溯平台对接工作,逐步实现省级平台和国家平台、县级平台和省级互联互通;另一方面,加强对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加快推动制度落实落地,逐步构建以合格证管理为核心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新模式。同时,与市场监管部门协作配合,强化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的有效衔接。
二、关于加强食用农产品监管
农产品监测工作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雷达”和“利剑”,我厅不断强化农产品监测监管工作,从源头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一是优化检测队伍结构,着力提升检测能力,全省通过双认证的检测机构达到131家,形成以国家和省级科研机构为龙头,市县机构为骨干,社会第三方为补充的检测体系,在2019年全国职业技能农业检测大赛上,我省获得团体第一名。二是建立省、市、县三级监测计划统筹管理机制,打破监管盲区。省级每年组织开展3万多批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常规例行和专项监测相结合,对监测中发现的不合格样品,逐一追踪溯源,一查到底,及时排除风险隐患。2019年,落实国家种植业、水产品抽检2200以上批次,组织开展省级抽检2万多批次,总体合格率97%以上。三是实施分市综合分析通报制度,实现监测预警和事后通报相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以来,全省各级开展定量检测2.9万余批次、速测72万余批次,确保了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下一步,我厅将延伸监测覆盖面,掌握关键风险控制点,认真完成国家和省级监测任务,从源头保障农产品监管。
三、关于建立农业信用监管体系
2019年,我厅聚焦农业投入品(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等)和农产品两个领域,以生产经营企业、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合作社、种养殖大户为重点,初步建立覆盖省、市、县三级规模以上农产品生产经营单位和农资领域投入品为重点的省域一体化的农业信用信息平台。同时,不断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信息征集和评价工作制度机制,推动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红、黑”名单制度,督促生产经营主体落实诚信责任,切实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有效运行。下一步,我厅将根据山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开发涉农主体信用评价系统(主要包括信用评估指标体系、信用评估方案、信用评级报告)功能,进一步完善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信息平台的开发使用。
感谢您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支持我厅工作。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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