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打造文化强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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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06-17 16:38

宋小霞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打造文化强省》的提 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 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 工作要求,以放开放活市场为目的,认真开展“一窗受理•一次 办好”改革,优化审批流程、精简审批材料、压缩审批时限, 营业性演出审批效率有效提升,演出市场更加活跃有序。但由 于文化法规建设滞后市场,市场监管协调尚需顺畅等原因,也 存在您提案中反映的一些问题。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积极推进营业性演出审批(备案)“一窗受理”。按 照省政府“一窗受理”要求,我厅积极落实“三集中、三到位” 措施,成立行政许可处,全部行政许可事项进驻省级政务服务中 心集中办理。目前,涉外营业性演出审批在省政务服务中心窗口 办理,非涉外营业性演出备案在各县(区)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办 理。事项进驻大厅后,审批效率、服务质量得到有效提升,涉外 营业性演出审批的时限由法定20个工作日压减至承诺10个工作 日,2019年涉外演出审批的平均审批时限是8个工作日。

二是推进营业性演出审批(备案)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部署安排,对 所有政务服务事项清单要素进行完善,实现同一政务服务事项 基本要素“三级十同”。目前,我省营业性演出审批的事项名 称、编码、类型、设定依据、行使层级、受理条件、服务对象、 申请材料、办理时限、收费项目等要素实现了省、市、县完全 一致。

三是提升“互联网+"服务能力。按照审批事项上网运行要 求,对所有审批事项的申报流程进行优化完善。省文化和旅游 厅所有审批事项均实现了上网运行。营业性演出审批(备案) 依托“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督与服务平台”进行网上办理,目 前,我厅正积极协调省大数据局和国家文化和旅游部相关部门, 进行平台系统对接,逐步将审批事项迁移至山东省政务服务网。

二'存在问题及对策措施

提案指出营业性演出审批复杂、繁琐,在省内,演员阵容不 变的情况下,不同区域每增加一次演出就要重新报批等相关问 题确实存在,为进一步提高演出审批便捷性、时效性,制定对 策措施如下:

一是推进全程网办。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精简审批程序, 压缩审批时限,逐步取消纸质申报材料,推动事项全程网上办 理。协调省大数据局与国家文化和旅游部,尽快打通山东省政 务服务网与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督与服务平台,实现电子信息 数据互联互通,申报单位通过已有企业账号,登录审批平台, 进行网上申报,申报过程零跑腿,降低企业负担,提高审批效 率。

二是简化审批程序。,针对内资演出团体、外资演出团体、 混合团体、驻场演出、'大型演出、巡回演出等不同演出类型, 细化完善审批标准,减少多部门跑腿,重复提交申请材料。外 籍演员和国内演员组成的混合团体,统一由省级审批,无需再 分别到省里和县(区)审批(备案);涉外团体省内多场巡演, 一次性申报,演出计划外临时增加的场次,只需提交临时增加 场次的材料(场地同意函、演员演出同意函、演出场所备案证 明或临时搭建舞台的安全证明文件)。

三是完善容缺受理机制。对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 完善容缺受理机制,梳理文旅系统容缺受理事项,逐项研究制 定容缺受理材料清单。对营业性演出审批,只要企业资质符合、 主体材料完整,对不影响公共安全、意识形态领域安全等方面

的证明材料,在规定期限能够提交的,可进行容缺受理,进一 步提高审批效率。

四是推进文化法制建设,畅通监管协调。目前,营业性演 出审批相关流程规范,是原文化部依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 制定的。对于您反映的问题,各级文化部门也向文化部反映过, 部里正准备着手对《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进行修改。我们将 积极将您的意见向部里反映,努力在法规修改时予以吸收借鉴。



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0年6月17日

(联系处室:行政许可处,联系电话:82083160)

(此件主动公开)


责任编辑: 政策法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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