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充分利用我省物流产业优势促进经济提质增效高质量发展的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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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06-18 11:36 来源:山东省商务厅

戴景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充分利用我省物流产业优势促进经济提质增效高质量发展的建议》提案(第12030355号)收悉,我厅进行了认真研究,现结合职能,答复如下:

一、近年来商贸物流工作情况

根据省“三定编制规定”,省商务厅的职能为: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和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我厅主要负责商贸物流。为做好商贸物流相关工作,先后开展了物流标准化试点、冷链物流试点、供应链体系建设、流通领域现代供应链体系建设、城乡高效配送专项行动等工作。

(一)物流标准化试点。2014年商务部开始开展物流标准化试点工作,从1.2米×1米的标准托盘及其循环共用切入,促进物流链上下游设施设备和包装模式的标准相衔接,提高物流标准化水平。2016年,我省淄博、临沂、德州3市列入试点城市,每市获得国家财政资金8000万元,共计2.4亿元。3市共筛选确定试点项目76个,其中淄博20个、临沂27个、德州29个。试点工作开展以来,试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试点城市托盘标准化率平均达到36%,比试点前提高27个百分点;带托运输率由试点前的平均2%提高到22.5%;试点企业物流成本占营业收入比重为27.38%,比试点前下降15个百分点;合计带动社会投资总额达到16.3亿元,新建及改造仓库面积43.4万平方米,大幅度提升设施设备标准化水平。2018年底,76个试点项目完成验收,省商务厅委托山东省标准化研究院对3市开展了绩效评价,结果均为优秀。

(二)冷链物流试点。2016年6月,商务部利用中央财政支持冷链物流发展。我省以烟台、潍坊、威海、日照、泰安、菏泽等6个冷链物流示范市为主体,以信息化、标准化建设为重点,共实施冷链物流项目176个,总投资53.8亿元,探索农产品冷链流通全程温控“不断链”模式,取得一定成效。新增标准化冷库容积122万立方米,新增、改造标准化冷藏车419辆;新增星级冷链物流企业14家,总数达18家,占全国29.5%;建设并运营山东冷链物流公共信息服务平台,目前在线企业120家,冷库937个、冷藏车1200辆,并实现与全国平台的数据互联。全省可食用农产品冷链流通率、冷链运输率均分别提升30%和10%,流通环节损耗率下降20%。

(三)供应链体系建设试点。在物流标准化试点基础上,商务部又开展了供应链体系建设和流通领域现代供应链体系建设试点。2017年商务部和财政部确定了17个试点城市,对物流标准化、供应链平台、重要产品追溯三个方向给予财政支持,我省济南、青岛2市纳入试点范围,每市获国家财政补贴8000万元。2018年5月,商务部开展流通领域现代供应链体系建设,我省烟台、潍坊2市列入流通领域现代供应链体系建设试点,每市获国家财政补贴6000万元。截止目前,4市共确定供应链试点项目85个,实际完成投资额12.75亿元。其中,济南22个项目,已完成投资3.58亿元;青岛28个项目,已完成投资5.84亿元;烟台18个试点项目计划投资额2.27亿元,已完成投资1.73亿元,占比76.15%;潍坊17个试点项目计划投资额2.97亿元,已完成投资1.61亿元,占比54.18%。

(四)城乡高效配送。商务部先后出台了《城乡高效配送专项行动计划》《关于组织实施城乡高效配送重点工程的通知》《关于印发城乡配送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落实城乡配送专项行动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完善城乡物流配送网络节点,构建高效集约、协同共享、绿色环保的城乡配送体系。按照商务部工作安排,2018年我厅向商务部推荐山东顺丰速运等39家企业为城乡高效配送骨干企业。2019年,经商务部评审确定,我省淄博、烟台、潍坊3市列入全国首批城乡高效配送专项行动试点城市。今年,济南、临沂市拟列入全国第二批城乡高效配送专项行动试点城市。

二、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我们将积极吸纳您的建议,立足商务厅职能和“商贸物流”的工作定位,抓试点、推示范、树典型,着力提高物流的标准化、信息化、集约化水平,促进物流业高质量发展,为扩消费提供有关保障。

(一)提高物流标准化水平。深化物流标准化试点成果,按照“聚焦链条、以点带面、共同推动”的原则,开展供应链上下游企业“结对子”活动,共同推动带托运输,提高供应链整体效率。一是试点城市与非试点城市结对子。发挥国家试点城市、试点企业的带动、辐射作用,与省内其他城市结对子,以试点城市带动非试点城市,形成联动发展格局。二是大型零售企业与消费品生产企业结对子。依托大型零售企业,通过与上游消费品生产企业“结对子”,使货物源头上与托盘绑定在一起,带托进入下游流通环节,减少倒盘次数,提高作业效率。三是大型物流企业、电商龙头企业、农产品流通企业与经销商结对子。依托大型物流企业、电商龙头企业、农产品流通企业,发挥其供应链链主龙头地位,鼓励以托盘(周转箱或筐等)为单元订货、运输、收发货,推动上游供应商以及经销商、分销商之间实现托盘(周转箱)的互换、流转,促进托盘(周转箱)的循环共用。

(二)提高物流信息化水平。一是积极推广基于全球统一编码标识(      GS1)的商品条码体系。促进基于GS1的托盘条码与使用企业商品条码、箱码、物流单元代码的关联衔接,优化企业生产、流通、销售管理。二是加强商业物流基础设施智慧化建设改造。推广应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提高物流设施的智能化水平。三是支持物流信息平台发展。重点支持基于“互联网+”的物流综合信息服务平台按照国家标准建设进行改造,拓展撮合交易规模,实现资源整合共享。

(三)提高集约化水平。深入开展省级城乡高效配送试点示范。一是以国家城乡高效配送试点示范为引导,组织开展我省城乡高效配送示范县创建,淄博、潍坊、烟台3市每市认定1-2家示范县,构建以县域物流配送中心、乡(镇)配送节点、村级公共服务点为支撑的城乡配送体系。二是培育龙头骨干企业。推动以菜鸟网络为代表的整合当地快递资源实现共同配送模式,以新星集团为代表的面向连锁超市、百货店的快消品共同配送模式,以山东乐物科技为代表的面向单位食堂、餐饮店、社区的生鲜和饮用水的统仓统配模式等发展。三是推动城乡配送网络衔接。推动商贸流通、交通运输、邮政、快递、供销合作等进一步整合资源,实现一点多能、一网多用、深度融合。

 

山东省商务厅

2020年6月18日


责任编辑: 信息审核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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