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12040761号《关于加快土地流转 助力乡村振兴的提案》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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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11-15 10:37

***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土地流转 助力乡村振兴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省积极推进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加快放活农村土地经营权。一是构建政策体系。先后印发《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引导和规范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的意见》等文件,基本建立起引导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的政策体系。二是强化法规建设。推动修订完成《山东省实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对保护进城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经营权流转备案、加强对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土地经营权审核审查和风险防范等作出明确规定,健全规范土地经营权流转的法规体系。三是完善土地经营权流转服务体系。省级成立山东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市县依托农村经管部门或农村综合产权交易市场开展流转服务,全省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或农村产权交易中心)达到1500余家,基本覆盖所有涉农县(市、区)。截至2020年底,全省土地流转面积超过4100万亩,流转率近45%。

下一步我们将引导和规范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助力乡村振兴。

一是强化宣传引导。广泛宣传《农村土地承包法》《山东省实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等法律法规,使广大农民群众充分了解党和国家的土地政策及农民自身土地权利,宣传推广土地经营权流转的典型经验,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引导鼓励农民有序流转承包地经营权。

二是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巩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推进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切实发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解决土地细碎化问题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三是加强农村产权交易体系建设。以县级为中心、以乡镇为重点,完善省、市、县、乡、村五级流转交易服务网络,拓展信息发布、资产评估、流转交易、抵押贷款、鉴证管理等环节的服务功能,逐步提高土地经营权流转进场交易比率。

四是规范土地流转行为。引导土地经营权流转双方合理确定流转费支付方式,倡导按年提前预付土地流转费。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建立健全风险保障金制度,引导流转双方提取一定比例的风险保障金,防止支付风险。

感谢您对全省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恳请继续多提宝贵意见,以更好地促进我们的工作。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9月18日      

责任编辑: 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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