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青岛港口岸青岛港前湾港区前湾四期码头2个泊位对外启用的批复
【 字体:
打印
时间:2021-11-17 16:33

山 东 省 人 民 政 府
关于同意青岛港口岸青岛港前湾港区
前湾四期码头2个泊位
对外启用的批复

鲁政字〔2021〕176号

青岛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验收青岛港前湾港区前湾四期码头U8和U9泊位并批准对外启用的请示》(青政呈〔2021〕66号)收悉。经省政府有关部门和中央驻鲁口岸检查检验单位验收,位于青岛港口岸范围内的青岛港前湾港区前湾四期码头U8、U9泊位符合对外启用条件,批准其对外启用。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12日
(2021年10月13日印发)


责任编辑: 照排科
分享
上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