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青岛港口岸青岛港前湾港区前湾四期码头2个泊位对外启用的批复
山 东 省 人 民 政 府
关于同意青岛港口岸青岛港前湾港区
前湾四期码头2个泊位
对外启用的批复
鲁政字〔2021〕176号
青岛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验收青岛港前湾港区前湾四期码头U8和U9泊位并批准对外启用的请示》(青政呈〔2021〕66号)收悉。经省政府有关部门和中央驻鲁口岸检查检验单位验收,位于青岛港口岸范围内的青岛港前湾港区前湾四期码头U8、U9泊位符合对外启用条件,批准其对外启用。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12日
(2021年10月1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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