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永臣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倡导家庭配置医疗应急物资》的提案收悉,我厅综合省卫生健康委和省红十字会意见,现答复如下:
2020年新冠病毒爆发流行以来,省应急厅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单位,扎实做好包括医疗卫生防护物资在内的各项应急物资保障工作,确保疫情防控等应急工作需要,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推进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
按照省委、省政府《全省“重点工作攻坚年”重点任务实施方案》(鲁发电〔2020〕16号)有关要求,扎实推进我省应急物资保障体系规划建设。一是组织开展全省应急物资储备情况调查研究。委托清华大学公共安全研究院针对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故灾难、公共安全4大类20种突发事件典型情景进行调研。3月份开始,对省市县三级共1000多家单位进行了视频培训,对34个省有关部门和中央驻鲁单位、16个市及其所辖县(市、区)进行了书面调研和现场访谈,通过情景构建、推演研判等方式进行研究分析,撰写了《山东省应急物资储备调查研究报告》,相关调研成果纳入了《山东省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建设规划(2020-2030年)》。二是编制规划。根据省委、省政府部署,省应急厅牵头编制《山东省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建设规划(2020—2030年)》(以下简称《物资规划》)。《物资规划》明确了未来10年我省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建设的总体目标、战略举措及政策措施,按照统一调拨、平时服务、灾时应急、采储结合、节约高效的原则,着力构建分级分类储备、规模适度、品种齐全、布局合理、管理有序的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实现统一规划、统一布局、统一管理和统一调度,确保关键时刻拿得出、调得快、用得上、有保证,有效应对重大突发事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2020年12月25日省政府办公厅以鲁政办字﹝2020﹞170号印发。三是配合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做好理顺体制、整合优化职能等工作。充分借鉴应对处置新冠肺炎疫情的实践经验和制度成果,省应急厅积极配合省委编委整合优化分散在多个部门的应急物资保障职能,厘清相关部门工作职责,2020年9月16日,省委编委印发《中共山东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明确省政府部门应急物资保障职责分工的通知》(鲁编﹝2020﹞38号),明确了省政府有关部门应急物资储备管理保障的职责分工。
二、加大公共卫生物资实物储备
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省应急厅牵头组织完成省级应急物资储备项目,形成可行性报告,确定物资名录。协调财政部门确定了省级应急物资储备资金1.3余亿元资金,包括医疗物资4499万元、救灾物资2830万元,应急物资5700余万元,2020年底前完成全部物资采购任务。其中,省卫生健康委2020年4月份确定储备医疗设备、器械、防护用品和消杀药品等4大类21种应急医疗物资,所需资金由省财政厅结合中央补助予以解决,8月份拨付济南、威海、临沂等3市具体承担物资储备项目建设,采购储备监护床等省级医疗救治和防护物资共26种,计1415.72余万件。
三、建立完善家庭储备物资名录
省卫生健康委会同省红十字会2018年制定出台《关于开展全民卫生应急素养提升工程的实施意见》,要求在人员密集区域和公共场所科学设置卫生急救设备及急救药品,提高人民群众卫生应急素养,提升公众自救互救能力。2020年11月26日,省应急厅联合省工信厅、省卫生健康委印发了《山东省家庭应急物资储备建议清单》(以下简称建议清单),建议清单分别确定了基础版和扩充版本的家庭应急物资储备清单,其中基础版明确储备应急物品、工具、药物、食品等4类13种物资,包括具备收音功能的手摇充电电筒、救生哨、毛巾/纸巾、呼吸面罩、多功能组合剪刀、破拆斧、应急逃生绳、灭火器/防火毯、常用医药品、医用材料、碘伏棉棒、瓶装水或桶装水、压缩饼干等。扩充版明确储备水和食品、个人用品、逃生自救求救求助工具、医疗急救用品、常备药品、重要文件资料等6大类19小类74种物资,包括饮用水、食品、特殊人群用品、洗漱用品、衣物、女性用品、其它个人用品、卫生用品、逃生工具、求救联络工具、生存救助工具、消炎用品、包扎用品、辅助工具、常用药、特殊药、家庭成员信息资料、重要财务资料、其它重要资料等储备物资名录。指导群众做好家庭应急物资储备,确保突发状况下更好地开展自救互救,维护生命健康安全。
四、努力提升家庭物资储备水平
省卫生健康委、省红十字会发挥自身优势,采取有效措施,努力提升我省家庭及社会公共场所应急医药物资配置水平。一是及时调整清单。省卫健委将组织省级医疗卫生单位相关领域专家,密切关注我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变化,更细致地分析评估突发状况下社会公众自救互救需求,收集整理家庭和社会公共场所储备医药信息,研究调整家庭和社会公共场所医药储备品种、数量的建议清单,及时向社会发布。二是加强宣传引导。卫生健康部门组织医疗和疾控等专业机构,结合世界急救日、中国心梗救治日等主题日活动,深入开展卫生应急知识“进社区、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活动,做好家庭和社会公共场所应急医药物资配备的宣传引导,更广泛地普及家庭急救包配备使用等应急知识,提升社会公众卫生应急素养。省红十字会将继续密切配合有关部门积极开展应急救护进学校、进农村、进社区、进机关和事业单位活动,普及应急救护知识,提升应急避险意识,提高自救互救水平。三是积极鼓励捐赠。省红十字会将在日常筹集款物中有针对性地设立相关公益项目,引导社会爱心企业和个人定向捐赠家庭医疗防护用品,并联合相关部门向特定职业和社会困难群体分配发放。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您的意见建议,根据省委、省政府部署,组织协调省卫生健康委、省红十字会等有关部门单位,扎实推进家庭应急物资储备工作。充分利用“5.12”国家防灾减灾日、国际减灾日、国家消防日等宣传契机,加大宣传力度,提升城乡居民增强家庭应急物资储备意识,大力普及家庭防灾减灾救灾知识,倡导城乡居民根据当地风险实际,因地制宜增加家庭应急物资储备,逐步提高家庭应急物资储备保障水平,确保突发应急事件时,能够满足家庭第一时间自救互救的基本需要。
感谢您对应急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山东省应急管理厅
2021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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